采购合同

时间:2022-10-20 20:00:51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采购合同锦集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推荐】采购合同锦集10篇

采购合同 篇1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购买 包装机 项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

  设备名称:包装机 规格型号:DZ—400/2S

  单价:xxxxx元 单位:台 数量:1

  总价:壹万零贰拾元整 ¥xxxxx.00元

  二、合同价格

  设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xxx元整 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

  本合同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乙方为甲方培训结束、甲方无疑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0%货款。

  五、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

  3、乙方将货物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7、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六、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

  3、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

  4、乙方应在附件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范围、方式、收费标准等,并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七、责任与义务

  1、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如乙方提出,甲方应为乙方人员的饮食提供方便,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3%金额计¥30.60元计算。

  2、甲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此延付款数额的延期违约金,每日按该此延期付款额的0.3%金额计算,支付款办理期为10个工作日。

  3、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2

  ×××购销总合同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采购合同 篇3

  编号: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品目号

  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厂家认证情况中标价(元)采购量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4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合同号:

  供方:深圳科密建博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日期: 需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总价:

  2.质量标准:所有产品均为原厂包装,外观无瑕疵,标识齐全。供方保证产品质量全部符合约定标准,对硬件产品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除外)。 3.交货地点:北京市 4.交货期限:合同签定后十日内供货。

  5.运 输:供方以最快捷与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运输,并承担运费及保险。 6.付 款:

  1) 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预付定金10000元,货到验收后质量无问题付清余款。 2) 需方以现金或以银行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等其它非现金汇付方式支付货款。 7.保证:供方保证提供相应服务支持。

  供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因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瑕疵受到任何第三方追索。

  8.违约责任:1)供方每拖延付货一天扣除该批货款3‰的违约金。

  2)需方每拖延付款一天支付该批货款3‰的违约金。

  9.其它事宜: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解决。

  供方:需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法人代表: 签署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________ _________ 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地址:

  签署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________ _________ 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采购合同 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汽车买卖一事,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买卖汽车合同》,以资共同信守履行。

  一、卖方将 牌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卖给买方所有(车牌号为: )。

  二、经双方议定,车价款为 万元,合同生效之日买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车价款。卖方于 年 月 日移交车和相关手续。买方负责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户所发生的全部税、费由买方承担,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

  三、移交车时,买方应对该车规费的缴纳、交通事故、证照、债务、车况、随车工具等进行核实,经确认无误后再移交车和支付车价款。

  四、该车至 年 月 日止未曾转让、出租、抵押、合伙等,产权无纠纷,无其他共有人,属卖方所有。

  五、自买方接车之日起,应承担规费的缴纳,营运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卖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依法成立,双方应按约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如一方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致使对方受到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买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茶青订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茶青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卖方全年分春夏秋冬四季(另加雪片茶一季)向买方交售售青,其品种、数量、收购价格如下表:

  ┌───┬───┬───┬───┬───┬───┐

  │ │ 春 │ 夏 │ 秋 │ 冬 │ 雪 │

  ├───┼───┼───┼───┼───┼───┤

  │品种 │ │ │ │ │ │

  ├───┼───┼───┼───┼───┼───┤

  │数量 │ │ │ │ │ │

  ├───┼───┼───┼───┼───┼───┤

  │价格 │ │ │ │ │ │

  ├───┼───┼───┼───┼───┼───┤

  │备注 │ │ │ │ │ │

  └───┴───┴───┴───┴───┴───┘

  收购价格:买方以不低于如上表规定的保护价进行收购,具体收购价由双方于收购前按茶青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另行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收购时间与方式

  买方须提前三天发出收购凭单,确定应交售的品种、数量。

  三、包装要求

  卖方按买方要求进行包装、运输。

  四、买方责任

  1.及时安排收购指标,发送收购凭单,按合同约定收购卖方所提供的茶青;

  2.应当于收购当天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茶青质量进行检测;

  3.以质论价,按收购标准进行验收,不压价、不少斤缺两。

  4.定期派员无偿提供必要的茶叶田间管理、采收技术和病虫害防治等知识(包括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培训,送科技下乡活动等)。

  5.不得拖欠卖方的茶青款,按当天验收凭单足额发放茶青款(如遇特殊情况,其付款方式及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卖方责任

  1.不得在茶叶生产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残留农药。

  2.不得在采收前_________天施下肥料、喷施叶面肥等。

  3.按标准要求于当天上午9:00后至下午4:30前手工采摘鲜叶,并在采摘后_________小时内送达买方指定的地点。不得向买方提供雨天采收的茶青和隔天采摘的茶青。

  六、买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时按量收购,造成茶青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赔偿卖方的损失外,应向卖方支付该批茶青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2.拖延支付茶青款,应参照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规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七、卖方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月合同总数量的90%,应向买方支付未完成部分茶青总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2.交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茶青,应按每百斤_________元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卖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 :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

  经询价采购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和(以下简称鉴证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________项目____号的询价单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中心____号询价单

  (2)乙方提交的报价单;

  (3)售后服务承诺。

  2.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详见乙方提供的报价单。

  3.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单价详见卖方提交的报价单。

  4.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后,由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联系电话:________)支付货款。付款条件同询价单要求。

  5.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 。

  6.质量保证

  卖方所提供货物未有特别约定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质量有缺陷,经查实后,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并按原价退还货款,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货物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甲方直接与乙方进行处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处罚。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足额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由甲方,乙方,鉴证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或补充。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 乙方(供货商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鉴证方(单位公章):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采购合同 篇8

  需方(甲方):_________县_________区供销社

  供方(乙方):_________县_________区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组

  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1.品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

品名单位数量 单价金额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
























合计

  2.品质规格: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及双方协商,乙方应将好果卖给甲方。

  3.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4.交货办法:在合同规定日期内,柑桔成熟后具体商定交货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计划采收。

  5.验收办法:按国家规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验收办法,在收购点过秤前抽样验收。

  6.价款结付:甲方按实收数量、等级在_________日内(除扣回订金、扶持资金外)全部付清。延期按银行付息。

  7.费用负担:交货前由乙方自理。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其超里程运费,由甲方负担。

  8.其它:_________。

  9.双方的责任:乙方应努力提高产量、质量,按采收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后,才能自行处理多余产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应在十月二十日前提出协商修改合同。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

  10.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总值处以_________%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处理,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作废。作合同一式正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9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此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具体条款: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门洞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元)备注

  美心高级欧式防盗门1:1

  2.1830元樘18樘14940.00具体规格及数量开向安排见附件一

  美心高级欧式子母防盗门2:

  1.3

  2.11410元樘162樘228420.00

  合计180樘243360.00

  说明:此价已含税金、运费、安装费及五金配件,乙方必须出具含税发票。

  二、进场交货时间、地点

  1、进场交货时间:年____月2____日

  2、交货地点:华林苑工地

  三、质量要求、材质配件及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标gb175XXXX1998《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2、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产品保修单》等相关资料及其他相应手续,乙方保证防盗门通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3、防盗门安装完毕后,甲方根据本合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移交给甲方,货到工地至安装完成期间由乙方负责保管。

  3、材质配件要求:门扇、门框均采用c覆塑宝钢钢板颜色为黑胡桃,门里外要同色,,门扇板厚

  1.0,门框板厚

  2.0,门槛采用

  2.0厚不锈钢板;采用沙钢执手及保德安量子多点锁具,采用暗铰链,并配一个美心门铃;门扇内填充聚氨脂发泡,门扇配铜质窥镜(猫眼),在窥镜上方预留门牌位置。产品款式参照五层样板房门。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乙方负责产品运输至甲方工地,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安装施工条件

  1、乙方负责防盗门安装且在到货现场施工条件具备情况下二周内安装完毕,乙方必须按图纸施工保质保量。

  2、甲方必须无偿提供乙方使用人货电梯或其他垂直运输机械,无偿使用电源,安装时甲方应提供各楼层建筑标高线,门框前后控制点,门框与砖墙间隙的水泥砂浆塞缝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门框内灌浆,门框灌浆所用水泥由甲方无偿提供。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甲方付总价10%作为预付款。85%货款于年____月____日支付,留5%保修金待保修期________年满时一次付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按货款的

  2.1以日累计付违约金。

  2、乙方若因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应负责维修、更换、并赔偿甲方损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退货及其他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损失。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每樘门美心集团赠送中国XX公司防盗门壹万元责任保险壹份,并提供产品保单。

  2、产品保修期:产品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完后________年。

  3、21层已用其他品牌的防盗门,由乙方负责更换为本合同产品,且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含原已安装门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负责其他费用。

  4、乙方负责按批调换经业主装修后的防盗门锁芯,但甲方应负责提供原装六把完整钥匙,如缺壹把钥匙乙方则不予调换。

  4、本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所有商定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如补充协议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生效、终止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不因人事变动而影响本合同的权利义务。

  2、如果合同双方产生争议,应根据《合同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福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3、同在双方履行完义务后自然终止。

  4、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盖章)(XX)有限公司单位名称

  (盖章)福州XX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采购合同 篇10

  甲 方: (下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下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本合同项下货物(以下简称货物)事宜,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信守。

  注:

  1. 地板计算数量为暂估数量,不能作为供货和包干依据;

  2. 供货单位综合考虑因地板质量、色差、切割等带来的损耗量,并需要预留不低于供货数量5%的维修量,以备补货。颜色纹路以封样样板为准;

  3. 本合同所称价格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生产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装车、货到工地现场负责卸车及风险费、涨价等完成交付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装)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

  1.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地板品种、规格、颜色、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及材料样板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防火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无文件地暖测试报告拒绝使用;

  2.防潮垫:品种、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良好的防潮性及脚感,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

  3.乙方供应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放射性性检测标准GB18580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GB 18102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 18103实木复合地板、GBXXX实木地板、 133XXXX1999抗静电木质活动地板、 1573竹地板)规定,且各项指标应达到标准中所规定的优等品要求。(根据产品选择标准)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交货地点为: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和接收方。乙方应于交货日将货物送至:。

  3.乙方在发货前,应提供书面的发货清单至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项目现场,甲方的验收管理人员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产品采用公路汽车运输方式,因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承诺按照甲方要求送货,避免一次货运量过大,无法消纳和运输; 四.包装标准:(请用是或不是标注):

  木地板包装必须进行保护性包装,采用纸箱内附带衬垫。乙方产品包装上应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法律规定的内容。如因产品包装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导致产品破损或发生其它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承担因甲方退换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有权进行现场抽验,抽验率应满足不低于3%;甲乙双方应共同验收产品,验收合格的,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对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乙方立即退货,并应立即补足因不合格产品所致甲方缺货数量,乙方不得等到收到该不合格产品后再进行补足工作。乙方应承担因产品不合格而补换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甲方退换货)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如果乙方对经甲方验收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之检验结果有异议,乙方应在该质量产品到达双方指定地点后 2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或按本合同约定解决。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定金在甲方应支付的后续货款中一次性全部抵扣;

  2.乙方每送到一批货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按乙方送到合格货物的总价款的60%向乙方支付货款;

  3.乙方提供的地板全部铺贴完且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所送货物总额结算(含补货)应付货款,且甲方预留结算款的5%作为保证金,其它余款在结算后十天内付清;

  4.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迟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____日,其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____日,其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货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超过约定期限的____日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3.因乙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其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合同事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它约定:

  1.备货。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订货数量之外增加10%的产品备货,以备工程增加量之需。甲方所需货物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5%的,该部分货物的供应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本合同之补充协议为准。

  2 余货处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地板,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切割等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乙方按本合同价退货。乙方负责余货的运送,并承担退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但需预留两年的总合同数量3%维修量地板,以备维修保养所需,货品存放在供应地库房处,保证供货的及时性。

  3.特殊说明:对供货产品的工艺要求例如:

  ● 含水率严格控制在8%,保证吸水、变形、翘曲、收缩在规范指标控制内;

  ● 吸水厚度膨胀率不得超过3%,板内甲醛释放量:每100g板重总抽出甲醛量不得超过9g(按GB18580标准为1.5g);

  ● 地板纹理表面应薄厚均匀,每箱中无明显色差、无裂缝、无节疤等瑕疵,且木纹清晰;

  ● 漆面平滑,无气泡,应使用优质环保耐磨漆耐磨漆,耐磨为国家标准优等品标准,0.08g100

  转且漆膜未磨破,使用合格环保进口名牌的油漆;底漆不少于4遍,面漆不少于3遍,耐磨度、硬度、漆膜附着力、抗剥离度等技术指标须符合国家规范

  ● 保证不翘曲,大小、薄厚一致,槽口清晰。翘曲满足规范及地采暖区域使用的要求; ● 基材采用上等的榉木或柳桉,不可用杨木、杨杂或其它杂木混用的基材;

  ● 保证背板选用榉木材料,且背板榉木观感达到无过多疤结(每块不多于2处),无补丁,背面封漆; ● 表面观感与样板一致,无过大的色差,颜色要均匀,花纹不能太乱;

  ● 按照规范要求的项目进行的一次测试、二次复检费用均已经包含在此次报价及合同中,不再增加费

  ● 规格:XXX

  2,表面厚度为2.0。

  ● 面皮树种:枫桦木

  ● 油漆品牌:德国坚弗牌或同等档次的油漆 ● 胶水品牌:芬兰太尔牌或同等档次的油漆 ● 地板完全达到各项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 ● 基材结构要求:

  ◆

  第一层:

  2. 枫桦 ◆

  第二层:

  1.7 桉木 ◆

  第三层:

  1.7 桉木 ◆

  第四层:

  1.7 桉木 ◆

  第五层:

  1.7 桉木 ◆

  第六层:

  2.2 桉木 ◆

  第七层:

  1.7

  桉木 ◆

  第八层:0.8 榉木 ◆结构,纵横交替胶合板结构 ◆含水率:68% ◆热压工艺:14g㎝2 ◆密度:700 g3

  ◆芯板含水率10%以内,三次成型,基材养生时间不低于15天; ● 主要工艺

  ◆芯板整理采取先进的拼缝技术,提高面板等级; E1级;

  ◆二次整理,层层割芯,严格控制叠离芯;

  ◆锯边对角线误差低于

  1,平直度好,板面平整; ◆基材成型后进入平衡室,确保整片基材含水率达标且均匀。 ● 涂装:工艺九底两面:

  ◆一道水性底漆

  ◆一道透明高流平淋涂底漆(可以使油漆表面效果更饱满润泽) ◆五道透明弹性砂光底漆; ◆二道金刚耐磨底漆; ◆二道陶瓷釉面漆。

  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安装条款:(加在提供安装服务的乙方中)

  (1)木地板进场前必须先送样认可,进场后必须办理报验手续;

  (2)根据不同的房型,在施工前须与设计师先协定木地板的铺装方向;

  (3)木地板施工前地面必须做好防潮处理并保证在地面完全干燥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否则不得进行铺板工作;

  (4) 拼装木地板前必须对地面进行自流平处理木地板铺装前对地面基层必须进行防潮处理,(如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需要对地面的平整度进行逐户测量,形成数据表格报给装修总包、监理、总包及甲方),地面平整度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进行铺贴;

  (5)木地板的铺装工艺可参照生产商的合理性建议,但最终质量仍由铺装的承包商负责;

  (6)木地板施工期间和完工后,须由铺装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成品保护工作,具体见成品保护要求。

  (7)铺装单位报价需包含于其它材料收口的材料(如:与大理石收口的不锈钢或铜条,材质与节点设计需报甲方确认方可施工)

  (8)保洁要求:地板表面保洁时不宜用湿拖把,禁止使用铲刀、美工刀等铲刮;应先用地板专用拖把把灰尘清除,然后用湿布擦除即可。忌用稀释剂、松香水、二甲苯、酒精脱漆剂等液体接触地板,防止产生化学反应,损伤油漆表面。

  (9)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木地板保修期内面层检验规范》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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