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2-09-28 11:18:00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采购合同模板汇总7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采购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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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篇1

  家具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乙方:

  甲方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在国内组织了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 为 第 包 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它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 “协议”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

  1.2“服务”是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办公家具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的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2.适用范围

  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

  3.协议的组成

  3.1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条款

  (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形成协议的其它有关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 协议承诺

  4.1 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

  4.2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承诺为采购人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

  4.3 乙方按本协议向采购人供货时应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如果采购人需要采购办公家具,在本项目定点采购供应商范围内,采购人有权利根据自己的采购需求自行选择与任意一家或几家定点采购供应商洽谈及签订《供货安装合同》,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要求采购人与其签订《供货安装合同》,并且乙方同意在签订《供货安装合同》之前,采购人对供应商不负有买卖法律关系意义上的义务;

  4.4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以及相关的其他国家和行业标准;

  4.5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约定的货物是本厂商制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货物通过本厂商的出厂检测,并向采购人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 采购人采购办公家具时,乙方应当根据投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供产品报价;

  4.8 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生产现场的考察。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以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对中标候选人的设施设备、技术力量、服务质量、资格、信誉以及其它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4.9 乙方因为委托代理人或销售服务地点、电话发生变化,应于发生变更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甲方,以方便甲方向采购通知。

  4.10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0.1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采购人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因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给甲方或采购人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受理采购人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5.7.1条款规定给予处理。

  (5)甲方对采购人采购货物费用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4.10.2甲方的义务

  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定点服务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4.1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采购人提出的除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以外的不合理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采购人在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4.11.2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采购人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本协议及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4)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否则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业务,做到优先服务,优先免费送货。

  (6)在本项目定点采购有效期内,乙方《投标文件》投标产品的投标报价是最高限价,不得向上调整,如果有效期内向下调整投标报价,不得降低在投标时承诺的服务质量。

  5. 违约责任和监督管理

  5.1 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和维修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声明不符合,应当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在报经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对乙方提出警告直至解除协议。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建议财政主管部门取消乙方今后1-3年内参加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合同的,向采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的;

  5.1.2因乙方原因影响供货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

  5.1.3采购人所反映的某一定点供应商经查实的违规行为达到二次(含二次)以上的。违规行为包含并不限于以下情况:

  (1)在定点采购期限内,采购人采购办公家具时,乙方拒绝以投标价格供货的、或以高于市场价格或背离承诺的价格供货的;

  (2)乙方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或产品质量明显不符合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协议规定标准的;

  (3)乙方将合同产品的货物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4)乙方其它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

  5.1.4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5.2 因产品质量给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不可抗力

  6.1 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

  7. 保密条款

  7.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7.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

  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8. 协议的解释

  8.1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8.2 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日历日”。

  8.3 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9. 争议的解决

  9.1 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日历日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2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9.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10. 协议的终止

  10.1 本协议所述的“定点采购资格期限”为1年,从xx年4月1日到xx 年4月30日。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除本协议明确约定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的情形之外,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0.2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4)一方依据本协议规定单方解除协议;

  (5)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11. 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2. 权利的保留

  12.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它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它权利或追究其它责任的放弃。

  12.2 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它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2.3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3. 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3.1 协议书写应用中文简体。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简体书写。

  13.2 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 通知

  14.1 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4.2 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传真号: 传真号:

  账 号: 账 号:

  14.3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5. 协议修改

  15.1 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15.2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协议生效

  16.1 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

  16.2 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 本协议的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届满后,在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内乙方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6.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采购方(甲方): 地址:

  供货方(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方便甲乙双方长期业务往来,本着诚信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方式和供货方式

  1、 甲方根据需求,可随时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派人等方式向乙方提出汽车零配件采购订单,甲方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时,应准确提供所需零配件的车型、编码、型号、年款、厂商及零配件的名称、规格、编号、数量、颜色、方向、位置等属性。

  乙方在接到订单后,应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将货物发送给甲方。乙方如需外购订货时,到货时间须向甲方说明,并征得甲方认可。出现超期供货现象,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 甲方在接到乙方货物时,应根据乙方销货清单,对零配件的包装、外观、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逐一验收,并在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向甲方结算货款的依据。如在验收时发现货物与订单要求不符时,应封存货物及时通知乙方解决或作退货处理,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 数量和质量

  1、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保证质量,执行标准依次按照国家、行业、厂家顺序执行。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维修延误,或给客户造成财产和人身损害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乙方所供货物的数量必须符合甲方订单的要求,如因货物数量不够导致甲方维修延误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3、乙方所供货物的质保期限:零配件有厂家质保期限的按厂家的质保期限;没有注明质保期限的,乙方承诺所供货物的质保期限为 年。

  4、乙方所供货物不得采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行为欺骗甲方,上述故意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信誉损失费 元(起)。

  三、包装及运输费用、运输方式

  1、乙方对所供的货物应选择适合的包装,以保证所供的货物完好无损。包装费用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运输方式由乙方选择,但应保证甲方的时间要求。如确因甲方要求改为空运时,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价格

  乙方对所供货物的价格,应保证市场同行业最低价格,并不得超过以往供货价格。

  具体优惠政策:

  五、结算方式

  双方每月 15 日—20 日对账,对账范围为上月1-31日甲方确认收到的无异议的产品,乙方在每月25 日前将增值税发票寄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款给乙方。如不能按时提供发票,将延至下个月结算货款。六、双方的承诺

  1、甲方保证按时付款,不拖、不欠。

  2、乙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为了防止双方工作人员间的灰色交易,损害双方利益。乙方承诺:不得私下给予甲方有关人员任何经济利益。否则,乙方自愿接受该利益十倍的经济赔偿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停止合作。

  七、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的三年内。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付款时,除正常付款外,另承担未付款额30%的违约责任。

  2、乙方违反合同上述条款时,除应正常履行上述合同外,另承担合同总价(相应订单)30%的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依次按下列次序

  1、双方协商解决。

  2、由国家汽车零配件质监部门鉴定。

  3、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传真、电子邮件、订单、清单、运单、签单、收据、发票等与合同相关的书证,都属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期限:壹年,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 年 月 日止;若 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双方可另行续签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日期: 日期:

采购合同 篇3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就配电柜采购事宜,经协商签订如下供货合同:供货品种、规格、品种、单位、单价、金额等见附表,该价格为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价格,具体包括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数量及规格型号按实际供货量及单价结算。

  二、交货地点、验收标准及损耗

  1、交货地点: 项目施工现场。

  2、验收质量标准:按国标执行。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

  3、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4、工地交货,需方提前十五天通知供方数量规格,供方按需方要求及时供货,首批供货周期不超过15天,当收到第一批进货价款后三日内第二批货到达现场,当收到第二批进货价款后三日内第三批货到达现场,付款金额详见合同第三条,总供货周期不超过25天。

  5、随车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材料,有 市相关备案证明、 市供电部门准入证明或国家质量管理中心发放的CCC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据实结算,乙方应及时开具正规发票,凭发票转账支付,可使用银行承兑结算。

  2、供货价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第一次支付:待A区配电箱(柜)货到现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第二

  次支付:待B区配电箱(柜)货到现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第三次支付:待C区配电箱(柜)货到现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第四次支付:待甲方将全部配电箱柜安装完毕,调试结束后,7日内支付供货总价款的80%;第五次支付:待本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建设单位资金到位后,支付至供货总价款的95%。余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退还(质保期一年)。质保金无利息。

  四、其它约定:

  1、乙方供货到现场后,在甲方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各配电箱安装正确,并达到使用功能。

  2、待安装完毕,对配电箱(柜)进行功能性测试中,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到场,因乙方技术人员未到现场,所造成设备功能性损害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给予更换,由此造成其他设备的损失费用乙方承担。

  3、在消防试联动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与水电安装及其他相关安装工程队伍进行配合,因乙方技术人员未按时到场,在系统联动中因配电箱(柜)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功能性故障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4、在消防验收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确保各箱(柜)功能性满足验收要求。

  5、对于配电箱柜所配的电子元件,如 市质量监督部门要求需做功能性检测时,检测费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由乙方承担,超出1000元的,双方另行协商。

  6、因配电箱(柜)设计的缺陷,达不到消防验收功能性要求的,若需对配电箱(柜)进行技术性改造的,乙方给予改造或增减电子元件的,

  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7、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不可预见的因素(洪水、强风、强电等)造成配电箱(柜)设备损坏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需及时给予更换,造成的损失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8、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生设计技术性变更,乙方需及时调整,对于箱体内电子元配件的增减,费用另行协商。

  9、如甲方对供货质量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派人到现场,协商解决。如系明显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调货重新配送,由此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乙双方就供货质量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共同取样,送质检部门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垫付。检测结果确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质量无问题的,甲方承担检测费用。

  10、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供货,如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因甲方资金不到位造成延误的,互不承担责任。

  11、甲方指定工地固定收货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以此人签收的收到条作为结算依据,除甲方指定人签字外,甲方对其他人签字有权不予认可。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12、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办法: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无论发生任何变更事宜,均以此条款为准。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采购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招标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投标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者提供密封的标书,提供完成合同项目所需的劳力、材料、设备或服务。

  第二条第一位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交纳_________美元(或人民币),并提交书面申请后,均可获得招标文件。

  第三条每一份标书都要附一份投标保证书,且应不迟于_________(时间)提交给a公司。

  第四条所有标书将在_________(时间)对投标者代表公开开标。

  第五条如果具有资格的国外投标者希望与一位中国国内的承包人组建合资公司,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0天提出要求。

  第六条标前会议将在_________(时间)_________(地址)召开。

  第七条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1.标书应按上述地址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之前寄至a公司。

  2.招标人可延长提交标书的最后期限, 但至少应在原期限前七天通过电传或电报通知所有已索取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 投标者。在此情况下,所有原期限下招标人和投标者的权利义务顺延至新期限结束。

  第八条项目概述(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九条资金来源(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十条资金要求

  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货物、服务均应来自有资格的投标者。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开支仅限于支付这样的货物和服务。

  2.货物、服务来源地与投标者国籍含义不同。

  3.为说明自己有资格中标,投标者应向招标人提供1、所规定的证明,保证有效地执行合同。为此,招标者在公布中标者前,可要求投标者更新其先前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者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本,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如果是合资公司,应提供合资者的材料。

  (2)提供主要合同执行人的资格、经历证明材料。

  (3)填写执行合同计划所需设备。

  (4)填写可能的分包人。

  (5)目前进行中涉及投标者的诉讼的情况。

  (6)项目构想细节。

  4.投标者可更新资格证明申请,在投标日亲手交出。

  5.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组成的合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标书和投标成功后的协议书对所有合资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2)由所有合资人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提交一份委托书,提名合资人中的一个为主办人。

  (3)合资主办人被授权承担义务,代表任何一位或全体合资人接受指导。整个合同的执行,包括款项支付仅由合资主办人办理。

  (4)所有合资人根据合同条款对合同的执行共同负责。这点声明不仅要在上述委托书中,也要在标书和协议(投标成功时)中写明。

  (5)随同标书应有一份合资伙伴间协议的副本。

  第十一条投标费用

  投标者承担准备和提交其标书所需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情况怎样,招标者都不负担这些费用。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内容

  1.向投标者发售的一套投标文件可花费_________美元(元)获得,包括以下几部分:

  (1)卷一投标者须知合同条款:一般条款特定条款

  (2)卷二技术规范(包括图纸清单)

  (3)卷三投标表格和附件;投标保证书;工程量表;附录。

  (4)卷四图纸

  2.投标文件还包括在开标前发布的附件和召开的`标前会议的会议纪要。

  3.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还可购买更多的文件副本,付费不退还。(价格如下,略)

  4.项目承包人、生产者、供货人和其他人如欲得到投标文件,不要直接与中国a公司联系,应从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处获得。

  5.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文件无损坏的被归还,无论是作为标书的一部分或其他情况下,投标者的资格证明费可被返还:

  (1)若提交标书,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2)若未提交标书,在投标截止日前归还文件,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6.希望投标者认真阅读投标文件包含的各项内容。投标者要承担因不遵守文件规定导致的风险。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标书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四卷装订在一起,投标者应仔细检查是否缺页,及附件是否完整。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解释

  潜在的投标者可按以下地址书面或电传通知a公司要求解释文件:

  (1)地址:(略)

  (2)招标人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28天书面答复解释文件的要求。书面答复将向所有具有资格并已取得投标文件的投标者散发。

  第十四条投标文件修正

  1.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招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或应回复潜在投标者的解释文件的要求,发布附录修改投标文件。

  2.附录将用邮件、电传或电报送达每个持有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这些文件对他们是有约束力的,潜在的投标者应即时用电传或电报告知招标人附录已收到。

  3.为了使投标者在准备投标时有时间考虑附录文件,招标人可按合同规定延长投标期限。

  第十五条组成标书的文件

  标书和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的一切联络均使用中文。

  1.投标者准备的标书应包括以下几部件:

  (1)投标表格和附件

  (2)投标保证书

  (3)补充信息目录库

  (4)资格证明材料

  (5)(如果有)可供选择的报价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按合同规定可要求中标者讨论修改其计划。

  第十六条投标价格以及支付

  1.除非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合同包括条款一所述全部项目,以投标者提供的项目单价和总价为基础。

  2.在提交标书前28天承包人应付的税收和其他税负应包括在单价和总价及投标总价中。招标人在对标书进行评估、比较时,也应如此考虑。

  3.根据合同条款,投标者提出的单价和总价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进行调整。

  4.投标者应以人民币对单价和总价报价。

  第十七条标书效力

  1.从特定的投标结束期起6个月内投标书保持有效且可供接受。

  2.在特殊条件下,在原标书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可要求投标者延长其标书有效期。招标人的要求和投标者的答复均应是书面的,或采用电传、电报形式。投标者可以拒绝这样的要求,且不会因此失去其投标保函。答应这样要求的投标者不得改动其标书,但被要求顺延其投标保函有效期。条款十四中有关投标保函的返还和失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延长期。

  第十八条保函

  1.投标者应随其标书提交一份人民币投标保函,金额不少于投标价格的2%。

  2.投标保函采用_________形式:保函还可以是保险公司或同地的债券公司的付款保证书。银行保函和付款保证书必须采用本文件包括的样本形式;其他形式须事先得到招标人或其代理人a公司的同意。信用证、银行保函和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比标书有效期长一个月。

  3.如果投标者同意按十三款的规定延长标书有效期,则应相应地把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延长到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一个月。

  4.任何未附可接受的投标保函的标书都将被a公司拒绝。

  5.不成功的标书的投标保函将尽快返还,不得迟于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三十天。

  6.成功的投标者的投标保函将在其开始进行工程和按要求提供履约保函后返还。

  7.投标保函在下列情况将失去:

  (1)投标者在标书有效期内撤标;

  (2)成功的投标者未签约或未提供必要的履约保函。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

  第二条 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1日内,若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日内不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售后服务的,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在物品保修期结束后若乙方需要对物品、设备进行改造和升级的,乙方应按照承诺提供相应的服务,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所有采购物品交付给甲方。

  2、交付地点:乙方应将采购的物品按时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3、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

  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5、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货款结算按照季度结算的方式进行,甲方每季度按时将当季度货款支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各自的开户银行、账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账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的,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2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的一方应当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采购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优质XX,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在合同生效起组织产品的供应。

  2.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领取完所购买的XX为止。

  二、购买数量及金额

  1.购买数量:甲方向乙方采购XX300担,其中每担人民币220元。 共计人民币66000元。

  2.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付给乙方XX所有款项,乙方负责保管XX直至甲方领取完所购XX。

  三、XX质量要求

  1、XX质量须严格按照合同签订时所送样品供应;物价的变化不影响所供应的XX质量。

  2、XX的重量应足斤足两, 每包XX重量正常误差必须低于0.2%;若经我方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或破包、受潮等现象,将给予整批XX退回。

  以上XX质量和重量等相关方面未达到要求者,应无条件退回,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商自理,并及时按要求更换XX。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反方给予一定经济赔偿,并责令违反方限期解决或整改,逾期未解决或整改的,经济受损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协议书签订后若乙方提供的XX出现质量、卫生等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次数进行人民币200元至元不等金额的处罚;严重者,按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处罚款可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法律依据而提前终止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5%(按月总数量应付款的金额计算)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相应损失的经济赔偿。

  五、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署:___________ 乙方签署: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采购合同 篇7

  购货单位(简称甲方):蛟河市漂河镇九年制学校

  供货单位(简称乙方):蛟河市漂河镇秀艳文昌食品店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办公用品,协议如下:

  一、合同范围: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班级用品。

  二、合作方式:

  甲方每月按学校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需要采购的办公用品清单,乙方根据甲方的清单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的办公用品。

  乙方收到清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办公用品送至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配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如有急需用品,乙方保证在8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也可自行到乙方处自提。货到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甲方需核对来货单是否与订单一致,产品的规格型号以订单为准,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送货单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用以月未结款凭据。

  三、进货价格及更改:

  办公用品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的报价为依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调整双方协商确定的报价,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违约金1000元。当某种办公的市场价格升幅大于或等于20%时,乙方可就该办公向甲方提出调价申请。

  5、乙方提出调价申请必须要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双方沟通协商,甲方接到乙方的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形式通知),如规定的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默认更新价格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6、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调价申请。

  四、支付方式: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核对本月来货总额无误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发票税收由乙方承担。

  五、权力与义务

  Ⅰ、甲方的权力与义务甲方按照采购协议的规定监督乙方履行合同,做好明确的订货、收货和协调工作。甲方可对乙方采购的办公办公用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有权拒收不合格的办公用品;办公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

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更换。甲方指定一人负责与乙方订购,沟通工作。

  Ⅱ、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保证所提供所有的产品为投标书中所规定的原厂产品,质量符合标书中之规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与投标书的标准不符合,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书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退货。甲方并有权终止合约。乙方承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指定一人负责与甲方的订购,沟通工作。

  六、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拾贰个月,自 20xx年 1月1日至 20xx年12月31日止。

  七、乙方必须全力做好办公用品的配送,如遇不可抗力之原因引起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需在72小时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并在事后继续履行合约职责。

  八、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如需添加合同条款或签订附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九、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1 ×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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