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2-05-30 18:26:02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采购合同汇编10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采购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采购合同汇编10篇

采购合同 篇1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材料品牌名称

  规格 数量单价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行为,确保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的食品价格合理,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商相关资质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负责送货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同时加盖乙方公章。

  二.供货数量、时间、价格、地点

  供货数量:视甲方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采购时,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及时告知甲方。

  供货时间:按照甲方指定时间送货。

  供货价格:乙方每周报价一次,价格应低于当周市场价格,同时不得高于本市餐饮企业所购同类同等食品及食品原料价格。

  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食品送至企业食品库房。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一)乙方所供的食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证认可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并附有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或“合格证”,同时向甲方提供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与该产品有关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不得提供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2.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5.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8.未经过安全性评估的食品;

  9.无标签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10.添加了药品的`食品。

  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所提供的食品,由甲、乙双方逐样过称,净重量误差范围不得超过±3﹪,如发现有不足称的,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

  四)验收时,如有上述乙方向甲方承诺中包含的不得提供的食品,乙方自行收回。

  四.货款结算支付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仓库,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后,由乙方出具两联制销售发票或销货单据,货款在双方协商的时间结算支付。

  五.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如因食用乙方所提供食品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如在主管部门日常监督及抽样检验中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现象,一切损失及相关处罚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签定时间:XX 年 5 月 25 日

  签定地点:太原市阳曲镇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钢模板,经双方协商,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上,达成乙方向甲方 供应生产用钢模板,有关条款如下:

  一、 加工成品钢模板: 规格:高度 34。5m、28m、24m 带坡空心墩内外模三套及空心直墩模板五套,估算重量按理 论计算为 559 吨。

  二、加工质量及技术要求: 表面平整度小于 2mm(1 米靠尺)。 相邻模板错台小于 1mm。 相邻模板接缝宽度小于 1mm。 进场前模板工作面清理干净、并涂油,非工作面涂防锈漆,并编号区分。

  三、图纸提供:由甲方认定加工图纸,设计结构、用料、重量双方认定后方可加工,图 纸认定时间不影响模板供应时间。

  四、模板单价:按成品钢模板图纸理论重量计:5700 元/吨。

  五、总金额: 按实际提供的模板数量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60%,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其中带坡空心墩 115 万元,直板 空心墩 75 万元)。

  2、付款方式:银行转帐,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3、付款期限:每套钢模板运至现场时付该套钢模板货款总额 95%,剩余的 5%,在模板使 用一次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派人去现场修复、调整)未发现质量问题,合同款一个 月内一次付清。

  七、交货时间及地点:

  1、时间:XX 年 6 月 20 日前交带坡空心墩模板三套,6 月 30 日前交直板空心墩模板二 套,7 月 10 日前交剩余三套。

  2、交货地点:甲方太原市阳曲镇施工现场。

  八、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钢模板加工尺寸及质量标准,确认加工方案。

  2、按合同规定如期付清乙方合同价款。

  3、甲方负责验收乙方加工的模板。

  4、为乙方所派往甲方现场工地技术人员提供食宿。

  5、乙方送货车在高速公路阳曲出口以后因进入甲方工地受阻或当天延误卸车时所发生的一 切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九、乙方责任:

  1、按图纸要求进行原材料采购。对购材料质量承担责任。

  2、乙方根据双方共同签认的`图纸进行加工,对成品加工质量负责。

  3、承担加工费用,材料采购费及运费、装车费。

  4、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付钢模板成品,拼装模板所需的螺栓,垫板等标准件费用

  另计。模板工地组装,乙方派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调试好后,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加工图纸 及模板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不合格成品运到甲方工地后,甲方有权拒收,且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违 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四份。

  甲 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开户行: 单位简称:

采购合同 篇4

  《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适用于按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完成光伏电站备案,向公用电网供电的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签订购售电合同。

  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购电人:,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输/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税务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售电人:,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本合同所指光伏电站(阵列)(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税务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双方提供联络通信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购电人名称:

  收件人:电子邮件:

  电话:传真:邮编:

  通信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售电人名称:

  收件人:电子邮件:

  电话:传真:邮编:

  通信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鉴于:

  (1)售电人在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兆瓦(MWp)的光伏电站(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售电人在拥有并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兆瓦(MWp),本合同为期兆瓦(MWp)的光伏发电站。

  (2)光伏电站已/将并入购电人经营管理的电网运行。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定义和解释

  1.1 本合同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 光伏电站:指位于由售电人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兆瓦(电站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光伏电池阵列地理分布图详见附件二)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本合同为期兆瓦,装机容量为兆瓦的发电设备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备。

  1.1.2 年实际上网电量:指售电人每年在计量点输送给购电人的电量。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1.1.3 年(月)累计购电量:指本合同第4.1款规定的购电量的全年(月)累计。

  1.1.4 购电人原因:指由于购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购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5 售电人原因:指由于售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售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6 计量点:指附件三所示的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点。一般情况下,计量点位于双方产权分界点;不能在双方产权分界点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安装位置。

  1.1.7 紧急情况: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断面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8 技术参数:指附件一所述的电力设施(包括光伏电站设备和并网设施)的技术限制条件。

  1.1.9 发电功率申报曲线:指光伏电站在发电功率预测的基础上,向电网调度机构申报的发电计划建议曲线。

  1.1.10 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如约定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 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双方陈述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合同双方的义务

  3.1 购电人的义务包括:

  3.1.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售电人光伏电站的电能。

  3.1.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运行、维护有关输变电设施,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1.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电力调度及信息披露,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有关用电负荷、备用容量、输变电设施运行状况等信息。

  3.1.4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向售电人提供启动光伏电站电池阵列及其他必需的电力。

  3.2 售电人的义务包括:

  3.2.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购电人出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能。

  3.2.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统一调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调度规程运行和维护光伏电站,确保发电机组的运行能力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则的要求,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3 按月向购电人提供光伏电站可靠性指标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供设备缺陷情况,定期提供光伏电站检修计划,严格执行经购电人统筹安排、平衡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电池阵列及公用系统检修计划。

  3.2.4 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经营直接对用户的供电业务。

  第4章电力电量购销

  4.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全额保障性收购。

  4.2当电网能够全额消纳光电时,电网调度机构根据光伏电站发电功率申报曲线下发调度计划曲线。

  4.3当电网输送能力不足或其他电源没有富裕的调峰、调频能力,无法满足光伏发电时,电网调度机构根据输送能力或调峰能力空间制定下发调度计划曲线,光伏电站应严格执行电网下达的调度计划曲线。实际发电能力可能超出电网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计划曲线,应报告电网调度机构,由调度机构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确定。

  第5章上 网 电 价

  5.1 上网电价

  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光伏上网电价为:元/(MW·h)。

  其中,购电人结算电价即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确认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元/(MW·h);可再生能源补贴为:元/(MW·h)。

  5.2 电价调整

  合同期内,如遇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上网电价,按调整后电价标准执行。

  第6章电 能 计 量

  6.1 计量点。

  光伏电站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设置在以下各点(详见附件三):

  (1);

  (2);

  (3)。

  6.2 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

  6.2.1 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电能量远方终端是指具有接收电能表输出的数据信息,并进行采集、处理、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和远方传输等功能的设备。

  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是指能够实现对远方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分时存储、统计、分析的系统。

  6.2.2 电能计量装置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xx)进行配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不得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不得接入任何形式的电压补偿装置。

  6.2.3 电能表采用静止式三相四线多功能电能表,原则上按主副表配置,准确精度为0.2S,《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2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0.2S级和0.5S级)》(GB/T 17215.322—20xx)和《多功能电能表》(DL/T 614—20xx)要求。电能表配有不少于两个标准通信接口,具备数据本地通信和(或通过电能量远方终端)远传的功能,并接入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具有负荷曲线、零点冻结、失压记录和失压计时、接受对时命令、失压断电等事件记录功能,对于影响计量的电表事件,应能够以计量数据质量码的形式随计量数据上传至电能量远方终端和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具有辅助电源,且辅助电源优先供电。

  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电能量远方终端》(DL/T 743—20xx)的要求,支持《运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102篇:电力系统电能累计量传输配套标准》(DL/T 719—20xx)通信协议,能够采集电表中负荷曲线、零点冻结值、告警事件等电表中形成的数据,并传送至主站和当地监控系统;具有接受唯一主站对时命令功能,能够给电能表发布对时命令。支持双平面网络通信方式,支持拨号通信方式,可至少同时与两个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通信;兼容性好;具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授权人进入。

  如果电能表的功能不能完全满足本款要求,则电能量远方终端必须具备电能表欠缺的功能。

  6.2.4 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或购电人负责在光伏电站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结合电能数据采集终端与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进行通道、规约和系统调试。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xx)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业已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参照本款要求,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及管理状况进行技术认定;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6.2.5 在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

  6.2.6 在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同一计量点,应安装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电能表,电能表应满足第6.2.3款的要求。

  6.2.7 电能计量装置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装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第6.2.4款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2.8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安装具有双向计量功能的计量表计,分别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

  6.3 上网、用网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按照产权分界点或按照双方约定付费购买,其安装、调试和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双方约定。

  6.4 电能计量装置的检验。

  6.4.1 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检验,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承担,双方共同参加。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2 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以外的检验或测试,检验或测试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若经过检验或测试发现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的精度,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若不超差,则由提出检验的一方承担。

  6.5 计量异常处理。

  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现电能计量装置异常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和双方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

  正常情况下,结算电量以贸易结算计量点主表数据为依据;若主表出现异常,则以副表数据为准。如果贸易结算计量点主、副表均异常,则按对方主表数据确定;对方主表异常,则按对方副表数据为准。对其他异常情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确定异常期内的电量。

  第7章电 量 计 算

  7.1 上网电量或用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实现日清月结,年终清算。双方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月末最后一天北京时间24:00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据以计算电量。用网电量计量事项由供用电合同约定时,遵循供用电合同的约定。

  7.2 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

  7.2.1 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的数据用于对主表数据进行核对或在主表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运行时,代替主表计量。

  7.2.2 现场抄录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远方终端投运前,利用电能表的冻结功能设定第7.1条所指24:00时的表计数为抄表数,由双方人员约定于次日现场抄表。

  7.2.3 远方采集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双方同意以该系统采集的电量为结算依据。若主站管理系统出现问题影响结算数据正确性,或双方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不一致,或售电人未配置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时,以现场抄录数据为准。

  7.3 电量计算

  7.3.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为光伏电站向购电人送电、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出电量(正向)的累计值,上网电量的抄录和确认应当在次月5日前完成。

  因购电人穿越功率引起的光伏电站联络变压器损耗由购电人承担。

  7.3.2 用网电量

  用网电量为光伏电站启动调试阶段或发电量无法满足自身用电需求时,电网向光伏电站送电的电量。用网电量为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入电量(反向)和所有启备变压器输入电量的累计值(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7.4 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分别结算,不能互相抵扣。

  第8章电费结算和支付

  8.1电费计算

  8.1.1电费以人民币结算,电费确认应当在电量结算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8.1.2上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上网电费=上网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含税)

  其中,购电人承担的上网电费=上网电量×对应的结算电价(含税),此处结算电价为当地燃煤火电脱硫标杆上网电价或政府价管部门认可的结算价格。

  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承担的上网电费=累计购电量×[上网电价元/(MW·h)-购电人结算电价元/(MW·h)]

  8.2 电费结算

  8.2.1 双方按第7.2条完成抄表后,按照双方约定,售电人向购电人报送上网电量。购电人按月填制电费结算单,售电人确认并根据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

  8.2.2 售电人根据购电人确认的《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交给购电人。购电人收到正确的《电量结算单》、《电费结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分两次付清该期上网电费:①上网电费确认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上网电费的50%;②上网电费确认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期上网电费剩余的50%。

  若购电人因故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上网电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0.3‰~0.5‰加收违约金。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具体约定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加收违约金。逾期天数从第二次支付截止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

  8.2.3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承担的上网电费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8.3 计量差错调整的电费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6.5条约定,由于计量差错,购电人需向售电人增加支付款项或售电人需向购电人退还款项的,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在次月电费结算中一并清算。

  8.4 用网电费的支付

  用网电费的支付根据本合同第7.3.2款计算的光伏电站用网电量,按国家价格有关部门电网目录电价核算电费,光伏电站应在下一个月内支付。光伏电站与当地供电企业另行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应按照该合同的约定支付用网电费。

  8.5 违约金、补偿金的年度清算

  对于没有按月结算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合同双方应于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

  8.6 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应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项,均应直接汇入收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户,或选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相应款项。当收款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开户银行或账号时,汇入变更后的银行账户。

  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账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8.7 资料与记录

  双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资料与记录,以备根据本合同在合理范围内对报表、记录检查或计算的精确性进行核查。

  第9章不可抗力

  9.1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9.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信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9.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9.4 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9.5 因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电力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售电人或购电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售、购电义务,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适当修改本合同。

  第10章 违约责任

  10.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购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10.3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售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10.4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0.5 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1章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11.1 光伏电站并网所需的各项政府批文均已签署且生效;若属于特许权招标的项目,该项目特许权协议已生效。已签署并网调度协议。

  11.2 本合同在11.1前提下,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3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1.4 在本合同期满前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合同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

  第12章适用法律

  12.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3章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13.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生效条件同第11.1及11.2条。

  13.2 售电人和购电人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13.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

  (2)国家能源管理机构颁布实施有关规则、办法、规定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3.4 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日后终止本合同:

  (1)一方破产、清算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2)一方电力业务许可证被撤销、撤回、吊销、注销,或光伏电站首次并网后未在能源监管机构规定时间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3)一方与另一方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4)双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终止;

  (5)由于售电人原因,光伏电站持续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发送电;

  (6)由于购电人原因,购电人持续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接受电力电量;

  (7)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项:。

  第14章争议的解决

  14.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能源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条处理:

  (1)双方同意提请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5章其他

  15.1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5.2 合同附件

  附件一:光伏电站技术参数(略)

  附件二:电站光伏电池阵列地理分布图示(略)

  附件三:电站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略)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目的协商确定。

  15.3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协议和合同。

  15.4 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帐单、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15.5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5.6 文本

  本合同共页,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分别送

  能源监管局/办备案。

  购电人(盖章): 售电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采购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

  立合同人:__(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

  ┌—————┬—————┬——————┬————┬————┬—————┐

  │材料名称及│规格(毫米)│ 质量标准或 │计量单位│单价(元)│ 合计(元) │

  │ 花色 │ 及型号 │ 技术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x%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x%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盖章)

  经办人:__(盖章) 经办人:__(盖章)

  负责人:__(盖章) 负责人:__(盖章)

  地 址:______ 地 址:______

  电 话:______ 电 话: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 开户银行、帐户____

  __年__月__日

采购合同 篇6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授权各自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信守执行。此协议一式 份,甲卖双方各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此批购货协议总金额 :950,000.00 元(大写):玖拾伍万元整。具体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见本协议附件。

  第三条 运输与包装

  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丢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检验与保修

  1.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短少、毁损或与协议规定不符之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修理、更换或补发货物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负担。

  2.乙方对产品向甲方提供“三包”,保修期内,对保修范围内的保修服务所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甲方即向乙方支付200,000.00元定金,乙方要保证产品质量,按时把货交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后给乙方开据收货证明,并在收货后10天内支付750,000.00元。货款直接划入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 ,

  帐 号: ,

  开户银行: 。

  第六条 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可向所在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双方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协议,方为有效。本协议涂改后无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期为准。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组成部分,经盖章后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

  月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7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1、商品名称:

  2、单价:

  3、商品数量:

  4、单品总额:

  二、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分______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______%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______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______%货款。设备正常运行______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______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______%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2、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______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______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__________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______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______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六、现场服务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______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______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______%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______%。

  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______%。逾期交货超过______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______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_%违约金。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______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______%,乙方超过______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______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______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______%。

  5、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______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______%违约金。超过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十一、合同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四、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需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为了促进生猪、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

  (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检疫办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收购或在合同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少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_________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于_________在_________签订;有效期限至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根据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条例,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就橡塑保温材料供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价格:

  本合同产品为:

  产品品牌:

  产品规格型号:以实际订货单为准

  产品供价:元/立方米;(此价格含税金)

  第二条质量条款:

  1、乙方向甲方所供产品须符合

  具备国家质检机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行业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要求验收合格。(以上标准均指供货时的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规格型号一致。第三条交货条款:

  1、交货时间:自甲方下订单后,7天内发货

  2、交货方式:由甲方协调货运

  3、乙方应随货提供以下文件,用于甲方进行检验、验收的依据(不权限于以下文件)

  1)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货物出厂合格证明书;

  2)货物出厂检验报告、检测报告;

  3)其它相关资料。

  4、交货期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第四条验收条款:1、验收方式:由甲方对产品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书面确认;七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默认合格。

  2、验收结果确认方式:根据国家技术要求进行验收,以国家行业机构检验结果为准。

  3、乙方就验收结果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检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第五条计量方法:

  1、板材、管材以实际长度为准,具体以材料立方数结算。

  2、是否允许合理损耗:

  第六条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

  2、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3、包装应保证完好无损,包装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运输条款:发货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供货周期:

  供货期:4天至7天(特殊规格型号材料由甲乙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结款方式:

  1、本合同以:银行现汇或银行承兑形式结算。(银行承兑不能超货款的)

  2、结算单价按合同所列单价,甲方下订单给乙方,预付货款,发货前付清剩余货款方能发货,乙方开据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条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订单,按标准、按时、按量将产品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若产品规格、质量等不符合规定时,乙方负责在15日内协调解决。乙方须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出现质量问题及包装不当及其他原因造成的`产品受损,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货物的生产加工、装车,提交所需的资料。

  3)产品包装不符合甲方要求时(包装外观不低于乙方同类产品要求),乙方应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义务:

  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合同文本及与合同相关的资料文件、往来信函等转予执行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否则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在合同工期内无法履行合同内条款时,应提前与甲方书面沟通,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货款。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要延期付款的,应与乙方及时书面沟通,否则视同违约。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乙方自身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安排不当等情形不列此范围内。

  2、甲乙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不能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原因。在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本合同才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税费的承担

  甲方承担的税金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采购合同 篇10

  购货单位(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产品名称、型号、单价、数量等)

  注:上表中,“属性”为功率、色温等参数;“单价”为含税单价。

  第二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1、签订合同后,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做为首付款,甲方开始向乙 方供货。

  2、甲方按合同量完成供货后,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

  3、合同总价的5%做为质保金,期满一年,甲方如无违约,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支付首期款后 5 工作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梧州市路灯管理处

  3、货运方式: 汽车运输

  第四条 质量标准、要求及保修

  1、符合国家、部委、地区、行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样为准;

  3、包装标准:标准包装;

  4、质量保证:自收货之日起,因产品本身质量引起故障,免费保修期为3 年;保修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需要维修或更换的产品,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的维修或更换。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损坏,乙方可进行有偿维修,设备材料等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乙方所辖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第八条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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