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设备采购合同四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采购合同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备采购合同 篇1
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对以下条款达成一致,共同签署本合同。
一、设备名称及价格
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医疗设备,详细配置请见附件:合计____¥____设备名称____单价____数量____小计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所有设备的总价格为人民币,本价格包括增值税、包装、运输、保险等一切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运行的所有费用(含税金和附加费用)。
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价款,即人民币____。
2、在甲方未付清本合同全款前,设备的所有权归属乙方。
3、甲方以转帐支票或从开户银行直接转帐至乙方指定银行及帐号支付合同款,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三、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交付。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免费将全部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验收: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规定的产品配置在甲方指定现场进行验货;甲方在到货之日起_______日内安排乙方安装、调试;在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_______日内,双方进行最终验收,以甲方签字的验收报告为准。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应立即提出书面异议,如在_______日内乙方未收到书面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四、品质保证
乙方保证所提供设备是由原生产厂商供应的、全新的、未曾使用的,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和性能;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确使用和正确维护的情况下运转良好。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发生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日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应支付款项部分的____%。
2、乙方发生延迟交货的,每延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应交货部分的____%。迟延交货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或货物安装调试后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符合要求的货物,由此造成迟延交货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不可抗力
1、由于自然灾害、政乱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的,当事方可不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乙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交货的,应当归还甲方已付款项。
2、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一方应在一周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关的证明。
七、争议
凡涉及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约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经双方确认后形成正式文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补充协议及备忘录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于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设备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XXXXX项目
电 梯 设 备 供 货 合 同
甲方:中山市嘉路华花园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日期:
本合同于二OO八年 月 日由法定地址设于*********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发包人)与法定地址设于*************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包人)签订。
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下述电梯(以下简称产品、设备或货物):
1、合同范围
1.1 乙方为甲方供应中山嘉路华花园项目全部电梯,货物规格及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本合同范围包括全部电梯、轿厢内信息显示系统、随机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的设计、供应、进口报批、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及检测(包括国家及地方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同规定的其他检测等)、协助报装报验、申领并保证获发检验合格报告书、安全检验合格证及电梯使用登记证、培训、保修期服务、技术文件交付等工作和服务。电梯安装由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1.2 以下项目为暂定项目,其价款不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
(1)所有乘客电梯的轿厢内二次装修;
(2)保修期满后5年内全面维修保养服务。
甲方根据需要可决定暂定项目是否由乙方负责,甲方决定暂定项目任何一项由乙方负责的,将相应调整合同范围和合同价款。
甲方可决定电梯轿厢内二次装修由乙方负责或甲方另行发包,如甲方将电梯轿厢内二次装修另行发包的,由乙方负责对二次装修承包单位进行管理和协调。
1.3 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任何电梯正常运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工作、服务等,即使在合同文件、货物清单或单价细目表中未列入、未报价或所列数量不足,也均属合同范围,由乙方承担,其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4 甲方可根据工程本身和日后经营使用的需要对电梯数量、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予以适当的增减,并按调整情况和相应合同单价调整合同总价,如工作量显著增大的,并合理调整工期;乙方不得要求任何额外费用、其他索赔。
2、生产制造厂商
电梯应是由乙方自行生产或其向国外母公司进口的、使用品牌原厂商标的先进的成型产品。所有电梯主要部件须为本型号原设计的固定配臵,其中部分关键
部件为进口件(详见附件七),如乙方因产品升级换代等原因需要更改配臵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更改后的配臵应比原配臵更优,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3、合同价款
3.1 电梯产品的供货清单见附件一,本合同总金额(即供货合同价款)为RMB 。此金额已包括:本合同规定所有电梯产品(包括临时电梯)及其所有零部件、相关配件、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等的价款,技术服务费、技术资料和软件(含知识产权)费(含使用费)、进口报批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检测检验费、保管费、保险费、关税、税费等各种费用、税费、规费、利润等,电梯供货至甲方中山嘉路华花园工地现场(以下简称工地现场)所需的.的全部费用,与本合同产品相连接的其它设施、设备、装臵的接口和连接所需的费用;亦已含保修费(含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费),以及办理法规、规章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安装、使用电梯的所有许可、批准手续的费用,保证甲方取得全部电梯的验收证和使用证的费用。
3.2 除甲方要求增减合同范围相应调整合同价款外,本合同价款按固定总价包干,不因其他任何原因而调整。
4、到货及保管
4.1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乙方提供预埋孔、件的图纸及电梯设计图纸给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按合同附件三《中山嘉路华花园电梯供货及安装进度计划表》约定的时间内将全部电梯产品运到工地现场,乙方负责运输和报关手续,承担关税(如为进口产品)、运费、保险费、其他税费等相关的所有费用。并由乙方负责按双方另行签订的安装合同约定完成电梯安装及调试。
4.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甲方、总承包人(即******有限公司,下同)协调确定电梯的到货及安装时间。每次发货前5个日历天,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总承包人发货日期及拟发运电梯的数量及规格,经各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货,并与总承包人协商货物到达工地后的停放和保管事宜,按总承包人的要求操作,如场地有限的,乙方应经甲方及总承包人同意后安排货物分批到达。乙方
未提前通知而影响货物进场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协助乙方与总承包人协商货物存放场地有关事宜。
4.3 甲方亦有权视中山嘉路华花园工程的整体安排,要求分批或延期发货,或调整每次发货的电梯规格、数量,乙方应予配合,合同总价款不增加。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延期交货的,工期顺延。但延期交货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生产进度。
4.4 保管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进场货物进行妥善的包装、围蔽、保护等。除产品质量不合要求外,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所有已进场货物不能运出工地。
4.5 货物送达工地后,甲方要求开箱检查的,乙方应予以配合,但甲方的检查仅是对货物外观或数量的初步查验,不减轻乙方按期交货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如发现货物本身或其部件缺漏、损坏等,乙方应及时补齐,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6 若因甲方中途更改电梯规格,交货期将视具体情况而顺延。但以下部分更改若甲方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则交货期不变:
1)厅门、门套、轿厢壁板、按钮等装修材料变化(采用进口材料除外);
2)不锈钢蚀刻图案的变化;
5、包装:
须用坚固的新木箱/纸箱包装,如为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及相关规定。须适合长途运输、能有效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或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6、唛头:
乙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中山市嘉路华花园有限公司。
7、付款条件:
7.1 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银行按附件四格式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30%的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后14天内,将合同总价款的30%付给乙方。
7.2 每批电梯(到货电梯的规格及数量由甲方双方依4.2条确定)的曳引机及控制柜运到甲方工地现场,经甲方初步检验数量及外观无异常(仅为初步查验,不视作交付。交付按合同第7.3条款规定),且该批电梯开始安装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电梯货款金额的50%。
7.3 每批电梯由乙方安装、调试、测试、检验完毕,乙方向有政府部门规定的电梯检测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并取得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使用登记证等所有相关使用电梯的许可后,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有权依据工程进度和工程要求确定验收时间,经甲方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将该批电梯及其本合同第10条所述技术文件及竣工资料于交付给甲方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该批电梯货款金额的15%。
电梯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负责电梯的看管、维护和保养。电梯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到交付甲方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使用未交付使用的电梯。
7.4 合同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两年,电梯的保修期分别从电梯依第7.3条款交付甲方之日起算。保修期起计满一年且电梯设备及其工程无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已完成该期间相应保修责任,甲方于2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给乙方;保修期起计满两年且电梯设备及其工程无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已完成相应保修责任及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3%支付给乙方。
7.5 以上各期付款,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方予支付货款:
(1) 付款申请书及与付款金额一致且甲方税务部门认可的普通销售发票壹份。
(2) 已达到付款条件的证明文件,其中:
依7.2条付款应提交装箱单壹份,注明毛、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
设备采购合同 篇3
依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20xx年月日签订的《**加工设备购销合同》拟定本条款。
第一条:设备质量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茶叶加工设备系成套设备生产线,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 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运用乙方最新技术和符合食品生产标准的材料生产,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和电机功率符合《**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要求,是未经使用的全套生产线。在全套生产线启动的状态下日产名优茶能力不低**公斤,除乙方使用说明书载明的维修时间外,可连续运转。
(二)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选材、制造、检验和实验,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没有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的,依据行业规范和标准。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所列设备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在供货时随设备附送合格证。
乙方对提供的设备进行严格检验,质量合格证、检验和试验记录由乙方随设备提交甲方,作为质量保证证明。
乙方提供的设备品种、规格型号、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达不到技术要求的,乙方无条件退换,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赔偿金。因换货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对设备的外观检查或者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三)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提出书面异议后,乙方应于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5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四)双方因设备质量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
第二条: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一)自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货款到达乙方帐户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安装布置图和土建要求说明书。
(二)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开始将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若甲方不具备接收设备条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设备发运时间顺延,但顺延时间不得超过30日,顺延时间超过30日的`,自超过乙方同意的顺延时间的次日起,每迟延1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10%的违约金。
(三)设备发运前,乙方对设备的包装须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要求,保证设备安全运输到达甲方生产现场。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卸车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卸车和卸车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设备包装注明品名和数量,有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警示语。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含清单)、工具(含清单)与设备一同发送。
(四)自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之日起,在甲方提供完整的水电设施和协助安装人员按照要求到位的条件下,设备安装和调试时间不应长于30日。甲方车间装修不得影响乙方安装和调试设备。试运行时间不应迟于20xx年*月*日。
(五)乙方在生产线试运行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
生产线试运行合格的标准为连续3日生产,每日连续生产*小时。
试生产原料由甲方提供。
(六) 乙方提供的设备未按照约定时间验收合格,每迟延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0%的违约金;超过**日未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超过**日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立即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七)甲方应为乙方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安装人员(非技术人员)、场地、必要的设备和工具,在乙方的技术指导下参与设备的卸货和安装。
第三条:备品备件
(一)乙方提供的备品备件已包含在《**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所列成套设备内,不增加合同价款。
(二)在甲方紧急需要时,乙方同意自接到甲方备品备件订货通知起,12小时内按照甲方要求的运输方式向甲方发货;甲方紧急订购设备,乙方优先发货,时间要求临时约定,紧急订购备品备件和设备的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三)在验收合格后的设备运行期间内,乙方按照甲方需要,以优惠条件向甲方供应本合同涵盖的生产线所需的一切设备和备品备件。优惠条件为按照出厂价格的**%向甲方供应设备和备品备件。
第四条:技术培训
(一)乙方在设备安装前向甲方提交书面培训计划和培训教材,开训时间由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员工培训时间不少于30日。
(二)培训内容包括设备使用与操作、设备保养与维护和生产线调试等。培训采取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参训人员考试考核,确保能够独立操作设备和简单故障排除。
(三)参训人员包括设备操作人员8人,设备维修人员2人。
(四)自设备正式投产之日起,乙方委派技术人员现场跟踪生产线生产,期限5日(按照实际生产时间计算)。
第五条:保修和维护
(一)自双方正式办理设备验收手续之日起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
期限为1年。保修期内,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乙方须3日内派员到达甲方生产现场负责免费修理、免费更换零部件或者退换设备。
保修期内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5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设备保修迟延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保修期内由于不可抗力和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材料成本费由甲方承担。
(二)保修期满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乙方须3日内(外购配件的须7日内)派员到达甲方生产现场维修,酌情收取材料成本费和服务费。
保修期后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3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设备维修迟延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00%。
(三)在接到甲方保修和维修通知后,乙方未能在30日内将设备保修、维修至正常使用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者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因设备正常使用迟延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第六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款指《茶叶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所列成套设备各价款之和,已包括设备包装费、设备上车费和运抵甲方生产现场的运输费、货物运输保险费。
乙方委派的安装、调试、培训和跟踪生产线生产技术人员到达甲方生产现场前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到达甲方生产现场后的食、宿、本地交通费由甲方承担,具体标准依据甲方规定。
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后的卸车费由甲方承担。
(二)分期支付货款
1、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货款;
2、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货款;
3、运抵甲方生产现场的设备价值达到60.0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货款;
4、设备试运行合格后7个生产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货款。
5、合同总价款10.0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正常运行90日且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时向乙方付清。
(三)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增值税发票交给甲方。因乙方提供违法的增值税发票,致使甲方受到税务、公安机关查处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设备交付
(一)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85日内完成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
(二)乙方若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只有在乙方同意接受罚金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延迟交付设备。罚金标准为每延迟7日罚合同总价款的1.00%,不足7日的按照7日计,若乙方交付设备晚于合同约定时间7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证明,在事件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负有避免损失扩大的责任。
第九条:知识产权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因知识产权与第三方发生争议,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双方负有保护对方知识产权的义务。
第十条:政策补贴
按照国家对农业机械补贴政策,乙方配合甲方提供补贴申报手续。
第十一条:禁止商业贿赂
乙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向甲方任何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者以其它形式给予不当利益。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履行合同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所列成套设备涉及的国家与行业质量标准文件和乙方提供的设备安装布置图、安装设备土建要求说明书、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检验与试验记录均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变更本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变更为准
设备采购合同 篇4
工程名称: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京丰厨具设备厂
签定合同地点:
甲、乙双方关于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经协商一致,达成设备购销合同。
一、产品名称:厨房设备
二、生产厂家:XX市京丰厨具设备厂
三、 设备工程总价:人民币(大写)捌万捌仟叁百元整
人民币(小写)¥88300
四、设备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
1、产品具体数量、规格、型号、详见附件(XX市京丰橱 具设备厂供货明细)
2、乙方提供的产品(包括零部件)必须是全新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乙方承诺所供产品与确定产品完全一致,如工程进度发展变化或自然灾害,必须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3、乙方对所供的厨房设备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期,(人为造成除外)并责任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因甲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维修乙方只收材料费,不加收人工费)。
五、交货设备数量:
按照《XX市京丰厨具设备长提供明细》上的货物数量、品牌、规格为准。
六、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定交付予付款之日起,乙方将在5日内将所提供货物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并对厨房设备负责安装,调试工作,所供产品运输及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安装、调试及验收:
1、乙方必须在供货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的安装调试工作(因甲方工程进度延误除外)。
2、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对设备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三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设备未经验收,甲方不得使用乙方设备,否则视为自动验收合格。
3、产品进行验收,应按照明细上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国家及行业标准验收。
八、货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计算。
2、付款方式:货到甲方场地验收后付给乙方总货款的50 %即人民币(大写):肆万肆仟壹佰伍拾元整 (¥44150);安装调试完付给乙方总货款的 45 %即人民币(大写):叁万玖仟柒佰叁拾伍元整 (¥39735);质保金5%即人民币(大写):肆仟肆佰壹拾伍元整 (¥4415),xx年6月8日甲方认定设备无问题一次付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乙方将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甲方无正当理由无权拒收设备及逾期支付货款,否则出 现后果由甲方负责。
3、因设备的本身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必须将厨房水源、电源,灶具气源连接到乙方指定位置。
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后附厨房平面设计图、水电图、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天津京丰橱具设备厂供货明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