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食品安全工作计划15篇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发展,为此需要好好地写一份计划了。好的计划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1
为进一步完善xx街道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食安委和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地区实际,特制订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群众食品安全为宗旨,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水平,确保一方食品安全。
二、总体目标
按照“五个最严”(最严的准入、执法、监管、处罚、问责)和“三个从严”(从严的纪律约束、工作标准、管理措施)要求,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管原则,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联动处置能力,构建群防群治格局,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保持地区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其中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小时。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基层监管网络
1、加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建设。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础上,做实做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研究和制定新体制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全面梳理查找管理漏洞和盲区,结合实际逐项明确细化责任分工,不断完善与基层各部门的协作机制。(食安办)
2、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建设。完善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力量配置,下移监管重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居委会食品安全兼职队伍,健全“一站三员”(食品安全工作站、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网,切实落实社区、居委网格化管理的责任,形成食品安全专业力量与辅助力量相结合,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食安办)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街道对地区食品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街道、居委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到位。要着力与大联动分中心的对接,强化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居委会在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将食品安全隐患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食安办)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1、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落实最严的准入,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对持续达不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吊销其相关许可。落实最严的监管,实施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消费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商及经纪人、直接入口等高风险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进口食品进口商和代理人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问题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销售等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制度;严格实施进口食品检验检疫以及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代理商的备案和监管,健全信用档案。落实最严的处罚,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食药监所、工商所、经济科、城管所、食安办)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和完善产业扶优政策,加快提高食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加强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扩大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范围,特别是加快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和酒类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完善食品保障和安全责任体系,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水平。支持引导本地区大型食品物流配送企业、连锁餐饮企业、较大规模集体用餐单位与外埠优质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产销对接。(食药监所、经济科、食安办)
3、强化企业自身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配备管理人员;规模以上食品市场、连锁经营和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推进实施食品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进货索证索票和查货验证、出厂检验、规范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食品生产企业严格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型以上餐饮单位严格实施《餐饮业卫生规范》。规范农产品进货渠道,强化“安全农产品进社区”标准化建设。研究和探索食品安全强制责任险制度,推进乳制品、婴幼儿食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及大型食品批发、大型连锁卖场、超市、大型婚宴、集体用餐配送等高风险食品和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食药监所)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关于本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完善肉类、粮食、乳制品、蔬菜、食用油、禽肉类和淡水鱼等七类食品重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食品追溯体系为基础,逐步扩大到各类主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各监管部门要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建立食品企业和有关责任人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的标准和等级评价方法,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实时信用档案,按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促进企业自律。继续实施“黑名单”制度,适时在区食品安全联动监管平台上公布“黑名单”,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食药监所、经济科、食安办)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1、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要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坚决整治“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品店”,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结合区域特点,实行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加强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的治理;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管理,探索有效夜排档监管措施。(食安办、食药监所、城管执法中队)
2、继续开展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专项整治。坚持“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工作目标,对大联动上未办结的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积案和金平路、xx等主要路段的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进行整治,力争取缔20%的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遏制地区无证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安办、食药监所、派出所、房管办)
3、继续开展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加强食用油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和抽检,严防餐厨废弃油脂回流餐桌。加强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申报、签约管理,确保申报率和签约率均达到90%以上,新开的产生废弃油脂的餐饮企业油水分离装置安装率达100%。加强废弃油脂收运过程电子化监管,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队伍,全面排查和打击非法收运、加工、处置餐厨废弃油脂的行为。(食药监所、城管执法中队、环卫所)
4、切实巩固治理整顿成果。要进一步深化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食品、熟食、盒饭、豆制品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巡查、监督抽检,切实巩固各项治理整顿成果。及时总结治理整顿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健全长效机制。(食药监所、食安办)
(四)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
1、推进食品安全联动监管信息平台运用。以“智慧闵行”建设为契机,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联动信息系统的运用。及时填报、更新联动平台上的相关数据,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针对性监管提供依据。(食安办、食药监所)
2、做好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落实熟食卤味的风险监测任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产地环境监测。逐步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加强监测数据分析研判,提高发现风险隐患的'能力。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和风险交流制度。(食药监所)
3、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的“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推进和扶植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连锁餐饮配送中心、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和中央厨房等建立标准化自检实验室。完善检测结果通报,推进食品检验信息和结果共享。(食药监所、经济科)
4、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完善各级各类食品安全预案和应对规程,建立街道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平台,强化部门应急处置职责。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食药监所、街道相关部门)
5、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公开。要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制度,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强化信息通报;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的意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食药监所、食安办、宣传科)
(五)加强宣传教育,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结合3月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月份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9月份的质量月等主题活动,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定期开展讲座,广泛开展进社区、农村、学校、机关、工地、企业的“六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宣传覆盖率。通过开展“小手牵大手,食品安全进课堂”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江川社区报、江川发布、公益宣传阵地等各类媒介,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食药监所、社管科、食安办)
2、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和志愿者培训,提高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能力。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身管理能力。确保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培训。(食药监所、食安办)
3、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处置程序,切实提高办结质量、缩短办结时间、提升办结效率和效能。做好“12331”、“12345”、“962000”三个服务热线的交办件,实现办结率和回复率达100%。积极宣传、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做到应奖必奖,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的积极性,构建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食安办、食药监所、城管执法中队、环卫所)
四、工作要求
(一)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监管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全程监管合力。要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区域责任制,督促监管人员积极有效开展工作。要改进执法方式,实施飞行检查、错时监管、暗查暗访,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要加大发现问题及案件查处力度,落实好行刑衔接机制,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重点查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食品。
(二)居委工作站要发挥食品安全监管作用
要加强居委会“一站三员”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居委会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作用。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切实解决“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要加大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治理,有效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为全面提高地区食品安全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评估考核和责任追究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明确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和岗位责任,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岗,确保问题可倒查、责任可追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要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部门、单位要给予肯定;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单位、小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玩忽职守并导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2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第三年,也是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关键之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食安委和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监管机制,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年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责任网络建设为抓手,夯实监管基础
1.严格落实镇食安办、各村工作责任。镇食安办、各村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工作实际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大检测检验能力建设、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智慧监管、监督抽检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确保监管部门有足够力量、足够资源履行职责;加强镇食安委、食安办建设,完善协调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督查考核作用。
2.进一步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深化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继续在“用网”、“强网”、“管网”上下功夫。按照“定网格、定人员、定职责、定制度、定重点、定考核”的要求,调整和充实协管员队伍,落实网格日常监管措施,加强定期巡查,做好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发挥镇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凝聚相关部门合力,共保基层食品安全。激励基层监管人员不断通过工作实践提高业务能力和岗位技能,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防线。
二、以治理整顿行动为突破,解决突出隐患
3.扎实开展“三大一严”行动。 根据市县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镇食品安全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和严打击专项行动,建立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各环节“风险清单”,实施综合治理,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力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5.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推两打三严控”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农村食品安全“净流”、“扫雷”,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以完善全程监管为要求,强化风险管控
6.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扩大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产品追溯,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食用农产品监测样品批次达到省定要求,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率达到100%。完善初级水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库,30亩以上主体信息全部纳入省渔业主体调查信息系统,完成3个初级水产品质量追溯点建设任务。
7.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推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制度,开展小作坊整治、改造、提升行动。坚持“线上线下一致、社会共治、手段创新、以网管网”原则,强化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自查、量化分级自评制度,提升餐饮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持证餐饮单位量化等级公示率达到90%以上。
学校、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45%。加强网上订餐管理。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产品抽检覆盖率每季度不低于100%。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完善校园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公办中小学校食堂AB等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
8.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对接机制。抓紧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产地证明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依托基层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督导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过程中的产地证明真实、有效。规范农贸市场农产品准入及索证索票制度,探索开展农贸市场实施出场出票制度试点。
9.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力。拓展案件信息来源渠道,实行案件信息举报奖励机制,加强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检验鉴定、危害认定等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打击到位。加强打击食品犯罪专业化队伍建设。
四、以强化宣传教育为途径,推进社会共治
10.落实社会监督各项措施。按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违法广告、黑名单等监管信息的公示工作,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健全保险工作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落实风险防控“六个一”措施,推动承保机构设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公益资金。
探索推广农村食品安全金融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监督生产经营活动,交流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参谋和智囊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继续推进“四个你我”活动,着力深化、拓展和巩固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1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健康理性消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四进”活动。继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加强食品安全读本教学情况的督查。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快食品安全科普平台建设,全面建立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切实重视和做好媒体阵地宣传工作。
12.落实社会监督各项措施。按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违法广告、黑名单等监管信息的公示工作,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健全保险工作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落实风险防控“六个一”措施,推动承保机构设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公益资金。
探索推广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监督生产经营活动,交流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参谋和智囊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继续推进“四个你我”活动,着力深化、拓展和巩固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13.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健康理性消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四进”活动。继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加强食品安全读本教学情况的督查。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快食品安全科普平台建设,全面建立乡镇(街道)科普宣传站和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切实重视和做好自媒体阵地宣传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3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力争做好产业园人民的饮食安全工作,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时调整了以管委会主任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同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产业园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曾涛担任;村信息员由各村的村主任和村副主任担任,建立了一支食品安全队伍,从组织上保证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工作计划,纳入考核目标
产业园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党工委、管委会每季度要研究、讨论一次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遇到重大食品事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以得到及时处理,将此项工作纳入村上目标并进行考核。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保持工作压力,促使压力变成动力。从而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实处。
三、摸清底数,情况要明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涉及的.面比较广、
环节比较多,这就要求我们分门别类地做好调查建档工作。今年产业园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辖区范围内的生产小作坊有多少,经营商店有多少,状况如何,有证无证的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只有底数清了,情况明了,才能为制定决策提供依据,为做好工作打好基础。
四、收集信息,当好耳目
收集信息并及时上报给职能部门是产业园食品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工作。做好这项工作的先要条件就是要做到手勤、腿勤、耳灵。信息的采集的重点在村级,要充分调动村信息员的积极性,让他们在第一时间内把收集到的信息上报给产业园食安办,由产业园食安办汇总上报给县相关职能部门。
五、突出重点,主动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要防止集体群发安全事故,就产业园而言,今年要突出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今年单独把群宴管理工作纳入村考核目标,要和村两委、村信息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要严格申报制度,加强群宴工作人员的资质审查,此项工作食安办具体负责。群宴厨师和帮工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要及时掌握各村流动厨师的相关信息,督促群宴厨师及时办验证,对无证和证件不完善的要坚决不予申报。要严格审批制度,并实地查看,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4
为了落实教育局关于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精神,把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为切实将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大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管力度,确保幼儿园全体师生就餐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幼儿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二、建立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尧都区疾病防控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佩戴健康证。
2、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未持证,追究本制度执行人及责任人。,
(二)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的`食堂卫生清扫工作,坚持环境卫生清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二到三次)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
(三)幼儿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食品所用原料。
2、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程序: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后,用专用切菜板、专用菜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装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持有健康证上岗。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四)幼儿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原料,采购定期包装食品时索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肉类禽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期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每次采货向货主索取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
4、食品采购员必须有安全证。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应该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识,并对本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培训和教育。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行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幼儿园不得储存亚硝酸盐。
2、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食品使用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3、调料罐必须有用量标示,标明罐内调料品名、购入调料。
(六)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清洗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放于消毒消毒柜内消毒。
(七)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在校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幼儿园食品中毒方案:
1、幼儿园食品中毒:
组长:xxx 总指挥负责向上级报告
组员:xxx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
xxx 后勤保障 封存可疑食品待查
xxx 联系并安抚家长
2、食品安全紧急预案启动
当共同就餐幼儿就餐后一段时间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长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到岗,安全事故紧急预案马上启动。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5
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xx部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3、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用餐场所。
4、餐具使用前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6、食品存放应当分类、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7、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8、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9、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二、幼儿健康、晨间、卫生管理制度
做好本学期新入园幼儿的体检关,对于新入园幼儿必须持有体检卡及免疫证复印件,并且体检合格后才准入园;做好在园幼儿的年度体检,对体弱幼儿建立管理档案。
1、做好晨检工作,严格按照“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制度;天气气温在遂步上升,做好预防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晨检注重入园幼儿的'体温摸查;每天做好带药幼儿的带药记录工作,并按时发药、喂药,做好幼儿的全天观看记录。
2、做好春夏季节的幼儿健康护理工作,按时帮幼儿脱、添衣服;做好春夏季节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做好夏季的消杀、灭蚊工作,消灭传染病的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杜绝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
3、开展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幼儿心理素养;开展幼儿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安排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活动常规并执行。
4、做好每周带量食谱的制定,并严格监督执行;幼儿膳食实行把戏化、多样化,稀稠答配,依据季节、气候特点对食谱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对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开展幼儿心理教育,推动幼儿身心的健康成长。
5、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每天卫生检查每天卫生公布、每月一大检的卫生检查制度,杜绝一切卫生死角,做好教室内每天的通风工作,使幼儿有一个洁净、明朗、清爽的生活环境;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发觉问题及时上报解决,以保证幼儿在园内活动的安全性。
6、对保育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学习,实行以老带新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保育员的业务知识,提高服务质量,使全园同心协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7、做好期末各项统计,写期末保健工作总结,认真做好年报表。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6
一、指导思想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也是我校重点抓办的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致力于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培养学生良好的自护能力,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通过“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我们将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取得更加显著的成绩。
二、工作目标
1、全面落实学生食品安全工作。
2、争取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3、健全机制,确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加大食堂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饮食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4、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药监局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防止学校饮食中毒事件发生。加强学生常见传染病防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预防应急机制,迅速处理食物中毒事故,降低危害程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预防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建立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加强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治理校外门前摊点,营造安全卫生的学校饮食环境。
4、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制订学校食品安全与管理计划,并开展安全与管理的系列活动,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7
在20xx年下半年的工作我乡将对此次总结查找出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进一步探索创新工作载体,强化重点领域的检查监管,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从加强源头治理入手,以务实管用的方法举措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一、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普及。在以传统方式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探索食品安全宣传新途径,通过QQ群、微信群等广大群众乐于接受的新生传播途径,建立起村组干部、在校学生、厨师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途径,以点带面,逐步增加食品安全知识普及范围,着重加强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等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更多群众关注、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二、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坚持抓住重点领域和重要时间节点两大关键因素不放松,着重加强学校食堂、企业食堂、餐饮饭店等高风险领域的.检查监管力度,在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及夏秋季等重要时段,加大食品安全领域的检查巡查力度,严格治理整顿,不断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三、完善群体聚餐管理机制。在坚持群体性聚餐监管规定不走样的基础上,结合我乡实际,进一步完善群体性聚餐申报、办理、检查等程序,让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充分发挥起自身作用,切实加强群体性聚餐的监督管理。适时组织乡域内厨师开展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针对乡厨食品安全意识不高、防范能力薄弱等关键环节采取务实有效的分类指导培训,双管齐下,不断提高群体性聚餐监督管理水平。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8
一、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管理能力。
(一)强化目标管理,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村(社区),各办、室、所站的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半年督查,年末考核,量化评分。
(二)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按照《市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细则》标准。结合平时工作完成情况,推动“食品放心工程”的深入开展,促进食品监管长效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三)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在完成市政府农产品,食品监督性和评价性抽检任务的同时,充分利用我镇现有的安全检测能力,逐步建立我镇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制度。形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错位抽检机制,提高食品质量监督性和评价性抽查的'有效性。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防控体系,创新水平安全管理模式,建立以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为一体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通过企业强化自律,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全程控制水平。通过社会社团、舆论机构、公民个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筑起第三道食品安全防控线。全面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全面推动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按照“统筹规划,整体部署,分布实施”的原则,在全面落实六大类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食品准入的品种和范围,提高我镇食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我镇食品产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六)健全社会监督网络。在开展整合各部门现有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整体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强化农产品种产值。养殖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生产过程的监管,确保我镇基地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和销售顺畅,加快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确保每一个村(社区)建设一个无公害(绿色)农产品或畜产品生产基地。并做好基地与品种认证工作,并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善水产品质量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控。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做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证的受理,审核和换发工作证。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积极完善和施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对水产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奶制品等重点实行市场准入。进一步督促市场开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四)强化食品消费环节监管。继续开展食品卫生监督质量划分级管理工作,深化餐饮农业量化分级,食品准入索证溯源等规范化管理。要以建设餐饮示范街和餐饮示范单位为载体,全面推进餐饮行业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公示制标准化建设。
三、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结合监管职能。
以监督性评价性抽检问题较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各类食品批发市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示范镇建设任务,夯实食品安全基础。
加大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法律规范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监管员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法制意识和业务素质。各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强化食品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9
为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社区广大居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快推进和深入实施“放心食品工程”,确保辖区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20xx年人民路北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在辖区范围内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传达、贯彻并落实好桥头镇政府及有关县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
二、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居委会要对本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加强联合执法和入场监管,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各食品经营户对食品安全工作要设专人管理,签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解决。
三、各食品经营户在重大节日前定期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各食品经营户在重大节日前前期进行全面自检自查,杜绝传染病源,并不断向其宣传、传授食品卫生知识。
五、各食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主动接受街道、居委会的检查监督。
六、各食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制度,从源头把住食品安全关。
七、聘请社区志愿者做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让关大居民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听取他们的意见,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八、在居民中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讲座和烹饪技能评比活动,使居民在参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同时也得到自身生活能力的提高。
九、及时掌握各食品经营户的思想动态,以避免可能的恶意事件的发生。
十、加强店铺的防火工作。各食品经营户的电器设备多、多使用明火,对电线老化问题、防火安全疏散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员工防火和火灾处理的.常识培训,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一、各食品经营户的员工,上岗必须执上岗证,严格体检制度,做好自身卫生整洁。
十二、要求各食品经营户经常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做到室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大老鼠、蟑螂、蚊子、苍蝇和病霉生物的防治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十三、加大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做到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经常化、制度化,控制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确保用餐者的身心健康。
十四、加强民工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督促检查等有效措施,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五、加强对辖区内小副食店、小饭馆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居民的食品安全。
十六、各食品经营户在食品卫生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提交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十七、居委会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各食品经营户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卫生不达标的单位将上报业务部门。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10
20xx年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现将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一)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集中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要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综合治理。重点加强专项执法,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业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自检义务,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加快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三)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四)开展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强化检打联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加强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测。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开展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五)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强化活禽、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牛、羊、禽类屠宰的管理规定。
(六)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加强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进一步完善调味品检测方法,实施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注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
(七)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工艺流程、使用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针对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检测方法、标准。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
(一)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检查,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
(二)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深入排查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制度。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行政监管和刑事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工作经费。加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规范执法程序,提高监管执法队伍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侦查办案水平。
三、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理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建设。重点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前店后厂、现场制售等生产经营活动,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严肃查处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二)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加大对最急需、最薄弱环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统筹检验检测力量建设,开展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继续支持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工艺技术装备水平。鼓励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严格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促进资源共享。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抓紧制订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体系,细化完善信息报送时限、程序、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分类分级编制和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评估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
四、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一)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进一步规范许可程序,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技术规范,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机构和人员行为的规范。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供餐准入条件,加强对集中供餐单位的源头监管。
(二)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管制度。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合格食品召回、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的管理制度,防止过期、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农村餐饮消费安全监管等制度。
(三)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管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分类完善监管措施,切实提高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四)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加快推进质量信用平台建设,加大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记录发布力度。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五、引导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一)强化社会监督。大力发展食品安全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核查反映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防止传播和炒作虚假信息。
(二)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按照有奖举报的有关要求,抓紧细化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奖励举报范围和举报受理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馈程序。要保证奖励资金专款专用,规范奖励额度审定、奖金管理和发放等工作程序,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确保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奖励资金及时兑现,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认真抓好食品安全重要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及时稳妥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食品抽检结果发布后的解疑释惑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诚信自律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专家的作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11
根据省市县“六个走在前列”、“四个整治”的工作要求以及《市县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果园自身实际,现就违章广告、户外经营的整治工作制定如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对东八线以及果园大道沿线的违章户外广告、墙体广告、门店招牌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所有户外立式广告全部取缔,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对集镇户外经营进行劝导,对违章严重的废品店、修车店、水果店进行重点整治,确保镇容秩序井然有序。
二、组织机构
成员:略
成员单位:综治办、生态办、城管队、派出所、工商所、月形山社区、双河村。
三、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组
(1)责任单位:双河村、月形山社区、城管中队
(2)责任单位对存在各违章广告、户外经营的当事人上门做工作,发放整改通知,全面通知到位。(时间:7月29日—8月1日)
2、证据保全组
(1)责任单位:综治办
(2)责任单位负责与媒体记者沟通协调,对外宣传;同时对拆除前后进行拍照,建立相关台账;对阻碍行动或暴力抗法行为进行全程摄像,进行证据保全。
3、拆除行动组(行动时间:8月5日)
(1)责任单位:综治办、城管中队15人、民工队(民工5人,机械、货车各1台)
(2)责任单位负责拆除沿线各违章广告,城管中队负责警戒并指导民工队开展工作。
4、群众工作组
(1)责任单位:综治办、月行山社区、双河村
(2)责任单位对沿线各违章经营户在阻碍行动或暴力抗法时上门进一步做相关思想工作。
5、行动保障组
(1)责任单位:派出所(6人)、工商所2人
(2)责任单位对沿线各违章经营户在阻碍行动或暴力抗法时进行劝阻警告或强制执法。
6、后勤保障组
(1)责任单位:月形山社区、双河村
(2)责任单位负责此次行动的饮水和协调工作;综治办和生态办负责拆除行动组的人员、机械等相关费用的结算。
(3)组织一支民工队伍进行拆违,需货车一台、民工5人,单价共计1800元/天,作业4天;30吨吊车一台,2800元/天,作业1天。预计总费用10000元左右。
四、工作要求
1、整治行动工作线路长,工作面广,难度较大,依法执法的`同时,要讲究工作方式,积极化解矛盾,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
2、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完成整治目标。
1、实施0—14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为解决贫困残疾儿童家庭因康复费用昂贵而无法进行康复治疗的困难,对全县 0—14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项目,包括听力康复训练、肢体康复训练、智力康复训练、孤独症康复训练等项目。全县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如市内项目名额不足,县内再开展自己的康复项目,应做尽做,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的。
2、“光明关爱”及“助视光明行”贫困低、弱视力和眼疾救助项目。
为更好地服务残疾人,扩大康复救助覆盖面,让更多视力障碍对象享受到高质量的康复救助服务。对全县100名贫困低、弱视力患者和300名贫困眼疾患者实施康复救助。
3、“义肢助残”项目。
为解决贫困下肢、上肢缺肢残疾人出行和参与社会实际困难,对全县30名贫困大腿、小腿缺肢者免费安装假肢。
4、辅具适配进家庭项目。
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为残疾人配备最适用、适实、适合的辅助器具,为全县100户残疾人开展辅具适配进家庭项目。加大投入完善重度残疾人的个性化的康复项目。
5、民办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6、实施好中残联七彩梦抢救性康复项目、福彩公益金康复项目和省残联的其他康复项目。
7、继续开展社区康复,做强做大十个社区点,并培育新的社区康复点5个,发放康复门诊医疗卡1000张。
8、做好“爱耳日”、“ 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节日的康复宣传活动。
9、办好两期康复协调员和两期监护人培训班。
10、继续开展“助行通达”项目,计划康复重度残疾人60人。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12
20xx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部署,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要求,围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这一主线,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将风险防控理念贯穿工作始终,探索推行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切实保障市民饮食安全。
一、紧抓高风险业态,筑牢学生饮食安全保障网
(一)学校食堂。继续开展“四查”(学校自查、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通过八项措施(制定检查计划、确定监管清单、督促学校自查、落实季度检查、实施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公示、纳入年度考核),督促校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市局、各县区局分别制定20xx年学校检查计划,明确监管清单。
2.市局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继续对全市学校食堂进行公开评价。检查形式和检查内容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完善,由评价现场情况为主逐步向评价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为主,半年一次。评价结果在市局外网网站、社会媒体进行公示,并纳入年度考核。
3.各县区局将季度检查和飞行检查列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明确监管频次、重点和责任人,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其中,季度检查由日常监管机构实施,每季度至少一次,每学期开学之初开展全面检查,二、四季度开展重点检查;飞行检查由各县区局采用“双随机”方式开展,每年不少于两次。各项检查要督促校方健全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每月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自查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自查情况在食堂餐厅醒目位置或学校网站公布。
4.各县区局季度检查、飞行检查情况要及时在市局外网网站进行公布,并于20xx年7月15日、20xx年1月15日前汇总公布半年及全年检查情况。
5.做好省局飞行检查、督导检查的迎查工作。
(二)校外托管场所。继续实施“登记管理、星级公示”,探索校外托管场所“微管理”,促进社会共治,严格落实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的食品安全首负责任和主体责任。
1.各县区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济食药监餐饮〔20xx〕109号)要求,进一步统一登记条件、内容和程序,统一监管手段和公示形式。
2.春、秋季开学10天内,各县区局对全市校外托管场所进行摸底,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登记和星级评定,评定结果在托管场所、学校门口和市局外网网站同时向社会公示。
3.各县区局对辖区托管场所落实季度检查制度,实行动态星级评定,动态评定结果及时录入校外托管场所公示系统并实时更新。
4.探索实施校外托管场所“微管理”。一是建立“监管群”,成员为监管人员和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以宣贯食品安全知识、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要求为主;二是建立“交流群”,成员主要为监管人员、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学生家长,开设监管动态、明厨亮灶等栏目,让学生家长随时了解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和监管情况,实时掌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或者:市局开发独立的济南校外托管场所手机APP,实现上述功能)。每个县区至少选择10所学校周边校外托管场所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此项工作。
5.市局将对校外托管场所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日常监管情况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县区局餐饮监管工作的考核。
(三)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进一步加大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的整治力度,将学校门口周边500米范围内的餐饮单位视同学校食堂,开展季度检查,督促规范提升,严格量化分级,力争学校周边餐饮单位量化评定等级达到B级以上。市局将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整治情况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县区局餐饮监管工作的考核。
二、突出风险防控,强化对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管
按照《济南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济食药监餐饮〔20xx〕64号)要求,落实“四查”制度,以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突破口,探索将风险分级管理与公开评价相结合,增强公开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公正性,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1.市局修订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公开评价方案和标准,突出风险管理理念。继续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公开评价,每年两次。
2.各县区局督促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自查制度,严格落实季度检查和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以高风险场所为突破口,推行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
以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单位、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场所为试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良好行为规范体系,规范经营行为。
1.市局以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强调研,探索制定有关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良好行为规范标准,与县区局共同选择试点单位予以指导实施。全年至少选择1家学校食堂、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城市综合体开展良好行为规范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率先实施HACCP、ISO等先进管理方法和标准。
2.各县区局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建立、执行情况,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有条件的县区局可以先行先试,带头试点,力争每个县区至少1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良好行为规范试点工作。
四、多措并举,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一)推进城市综合体公开评价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公开评价办法、标准进行修订,探索引进第三方机构,增强公开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社会影响力。
(二)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省局也将制定《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市局、县区局要加强调研,摸清小餐饮底数,按照省局要求推进“六项标准”,即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票据留存、加工规范、场所清洁。各县区至少打造1个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
(三)持续推进示范创建。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安山东”、“食安济南”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示范创建,不断拓展创建范围和层次,突出各县区监管特色和亮点工作,力争做到“区区有亮点、县县有看点”。做好省局示范创建单位复查的迎查工作。
(四)推进网格化监管。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做到“定格、定人、定责、定标”,监管机构、监管人员、检查信息上墙公示,推动监管“两责”落实。
(五)开展规范整治。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及其周边、旅游景点、车站码头为重点区域,以夏秋季、传统节日、中高考、开学前后为重点时段,以畜禽水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重点规范和整治。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高风险单位、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加大对问题产品的查处及追溯力度。
(六)促进社会共治。引导社会多元参与,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范化建设,加强与教育、商务、旅游、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餐饮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13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习食品安全教育法规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深化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1、继续通过食品卫生分级量化考核,做到每年食品卫生达标。
2、全面落实学生食品配送工作和校园超市放心店建设工作。
3、完成饮食放心工程示范学校创建任务。
4、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5、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5、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严格把关。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4)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同时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掌握卫生操作规范,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环境卫生、厨房废弃物的处理、监管、对消毒液的使用监管、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监管。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14
1. 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以下简称监控工作)遵循风险分析和预防原则,通过抽取能反映进出口食品风险因素及其变化趋势的样品,对风险项目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系统和持续地收集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为全面评价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和变化趋势,做好进出口食品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对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进出口食品安全隐患,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为提高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以确保进出口食品贸易顺利开展。
2. 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监控指南》)是监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适用于年度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以下简称年度监控计划)的制订、实施及监控结果的应用。
3. 术语
3.1 风险项目:食品中可能存在的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危害因子。
3.2 年度监控计划:为执行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所制订的年度抽样、检测等具体实施安排和要求,分为《总局监控计划》和《直属局监控计划》。
3.3 监控产品:列入监控计划中的进出口食品。
3.4 监控项目:列入监控计划中规定判定标准的风险项目。
3.5 监控样品: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监控计划抽取的官方样品。
3.6 监测项目:监控计划中未规定判定标准的风险项目,用于收集监测数据,评估食品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3.7 检出结果:监控样品中监控/监测项目含量超过检测方法测定低限(LOQ)的检测结果。
3.8 判定标准:监控计划中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的指标(如MRLs, MRPLs等)。
3.9不合格结果:不符合监控计划判定标准的检测结果。
4. 工作依据
4.1中国与输出/入国(地区)政府签订的与食品相关的双边协议、议定书或备忘录。
4.2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要求,包括强制性标准以及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规范性文件。
4.3 进口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4.4 参考国际标准。
5.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包括五个部分:主管部门、监控秘书处、监控工作专家组、基准实验室、执行机构。组织机构图见附件1-1。
5.1 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
5.1.1 组织制订并发布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1.2 组织完成年度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
5.1.3 组织对基准实验室进行认定、考核和动态管理。
5.1.4 对监控秘书处、监控工作专家组、基准实验室和执行机构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5.1.5 收集和发布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制定和采取有关重大的控制措施。
5.1.6 组织对国外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体系的考察评估;接受国外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体系的考察评估。
5.2 监控秘书处:主管部门指定设立的,协助主管部门处理日常监控工作的办事机构。
5.2.1 协助主管部门制修订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2.2 负责监控结果的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及时反馈检出或不合格结果。
5.2.3 起草年度监控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
5.2.4 协调监控工作专家组和执行机构完成监控工作任务。
5.2.5 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技术交流与培训。
5.2.6 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限量标准。
5.3 监控工作专家组:主管部门指定成立的,为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总结提供技术支撑的专家组。
5.3.1协助主管部门制订、审议、修改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3.2 协助主管部门完成年度监控报告,评估年度监控计划的实施效果。
5.3.3 对监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监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5.4 基准实验室:经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对监控工作提供总体技术支持,并对特定风险项目进行确认检验的实验室,分为兽药类、农药类、元素类、致病微生物、转基因成分、生物毒素类、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物类、持久性环境污染物类共八大类。基准实验室申报表见附件1-2。
5.4.1 承担年度监控计划中指定的检测任务。
5.4.2 收集国内外法律、法规、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等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并完成承担项目的国内外年度综述。
5.4.3 负责对承担项目检测方法的研发、选择和验证。
5.4.4 通过组织培训、开展比对试验等方式,指导各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提高检测能力、纠正偏差。
5.4.5 对有争议的检测结果进行仲裁。
5.4.6 参加或承办国内外技术交流和技术谈判。
5.5 执行机构: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下设分支机构、检测实验室,负责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5.5.1 按要求完成年度《总局监控计划》规定的监控任务。
5.5.2 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5.5.3 及时按要求向主管部门、监控秘书处及有关单位传递辖区内检出或不合格结果以及有关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5.5.4 对辖区内监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5.5.5 对监控秘书处反馈的相关信息及时做出处理。
6. 监控计划的制订
6.1 监控计划的制订原则
应遵循系统和科学原则,全面考虑监控工作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的要求,制定系统、完善、科学的年度监控计划。
6.1.1 监控产品的选定原则
优先选取年度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中风险较高的`产品或原料,以及对我国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或进出口量较大的产品作为监控或监测的对象。
6.1.2 监控项目的选定原则
出口监控优先考虑进口国(地区)限量严于我国的风险项目,进口监控优先考虑我国限量严于出口国(地区)的风险项目。
日常重点检测项目和实施期内的警示通报项目原则上不列入监控计划。
6.1.3 抽样数量的确定原则
应加强基础研究,提出适用于统计分析的最低年度取样量。对于上年度检出不合格结果较为集中的且风险较大的产品和项目,应适当增加监控地区及抽样数量;对于连续三年未检出且风险较小的产品和项目,可适当减少或取消抽样数量。
6.1.4 判定标准的确定原则
出口监控应选取主要进口国(地区)最严格或较严格的限量规定;进口监控应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定。
6.1.5 检测方法的选用原则
满足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检测需求,同时满足《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要求的检测方法。
6.2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制订
6.2.1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制订的主要依据
6.2.1.1 上年度监控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
6.2.1.2 我国进出口食品种类、数量、地区分布及变化情况。
6.2.1.3 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6.2.1.4 各直属局拟承担下年度《总局监控计划》任务的建议。应于每年10月底前报秘书处。
6.2.1.5 各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及变化情况。
6.2.1.6 国外考察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6.2.2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2.2.1 实施周期:一年为一个监控周期。
6.2.2.2 监控内容:年度需要实施监控的进出口食品及其监控/监测项目。
6.2.2.3 抽样和检测任务分配:制订年度各监控产品抽样和检测任务分配计划。
6.2.2.4 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
6.2.2.5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调整说明,包括: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实施的新要求,监控产品和监控/监测项目调整的说明,以及对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调整的说明等。
6.2.2.6 基准实验室名单及其承担的检测项目类别。
6.2.2.7 各单位监控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和样品接收人。
6.3 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的制订
6.3.1 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制订的主要依据各直属局应根据《监控指南》和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综合考虑辖区内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和贸易情况,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
6.3.2 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3.2.1 监控内容:辖区内年度需要监控的产品及其监控/监测项目,包括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分配的任务和根据本辖区进出口食品特点制订的自主监控部分。
6.3.2.2抽样和检测任务安排:辖区内年度各监控产品抽样和检测任务的具体安排,包括抽样时间、地域分布、企业分布、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等。
7. 监控计划的实施
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有关单据见附件1-3。
7.1 实施方案
执行机构应按要求制订本辖区年度监控计划实施方案,按时书面报主管部门并抄送监控秘书处。实施方案应将年度监控计划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月份。
7.2 取送样
7.2.1 执行机构应确保取样的随机性、代表性、真实性、可追溯性;样品量应满足检验、留样需要。具体《抽样工作规范》由各产品协作组负责制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7.2.2 对于有国家标准或进口国(地区)标准的监控项目,可将监控与日常检验同时进行,不再单独取样。
7.2.3样品应及时送达检测单位,样品传递过程中应保证监控目标物含量不发生显著变化,避免样品受到污染。
7.3 实验室工作及检测要求
7.3.1 检测实验室应通过ISO/IEC17025认可,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7.3.2 检测实验室收到监控样品后,应按《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要求实施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对需要确证的“检出结果”应予确证。
7.3.3 检测实验室应主动与基准实验室联系,派员学习,提高检测能力。基准实验室在开展有效培训前,应接受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实验室送样,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7.3.4 检测周期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应与送样单位协商并报监控秘书处,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7.4 监控结果的判定和处置
7.4.1执行机构在收到监控检测报告后,应按年度监控计划规定的判定标准进行判定,超过判定标准的判为监控不合格结果。
7.4.2 执行机构应在接到检测报告24小时内将监控不合格结果报主管部门,抄送监控秘书处。
7.4.3 执行机构可对监控不合格结果进行追踪取样检测,实验室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7.4.4 执行机构应对监控不合格结果调查原因,分析存在的风险,建立不合格结果追溯档案,记录调查过程、处理结论及纠正措施,并将追踪调查结果报主管部门,抄送监控秘书处。
7.4.5 执行机构应对监控/监测检出结果开展风险分析,必要时可就特定产品/项目专门起草风险分析报告报主管部门,抄送监控秘书处。
7.4.6 监控结果超过国家标准或进口国(地区)标准的,判为进/出口不合格结果,不允许相应产品进/出口。
7.5 监控结果报送
7.5.1 各直属局应按月按统一格式将监控结果汇总报监控秘书处,监控秘书处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和处理。
7.5.2 各直属局自主监控结果应与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监控结果分别报送。
7.5.3 执行机构应按要求将有关监控不合格结果及追踪调查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
8. 监控总结
8.1 各直属局、监控秘书处应按要求提交年度、半年或其他时间段监控工作总结。
8.2 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总结
各直属局应按时对年度监控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报告,报主管部门并抄送监控秘书处。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2.1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执行情况。
8.2.2 年度直属局自主监控情况。
8.2.3 监控结果的统计分析。
8.2.4 不合格结果的追溯、原因分析及处理情况。
8.2.5 监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8.3 年度全国监控工作总结
监控秘书处应按要求对各直属局上报的数据和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对年度全国监控工作进行总结,起草年度国家监控报告,经监控工作专家组审核修改后报主管部门。年度国家监控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3.1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执行及调整情况。
8.3.2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结果统计分析。
8.3.3 综合风险分析。
8.3.4 监控工作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改进建议。
9. 监控结果的应用
9.1 执行机构应建立并完善监控结果应用管理制度、不合格结果追溯制度以及风险分析制度。
9.2 执行机构应通过对监控/监测检出结果开展风险分析,对监控不合格结果开展追溯调查,研究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应用于日常检验监管工作中。
9.3 主管部门收到执行机构上报的监控不合格结果和监测检出结果后,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级别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如信息通报、风险预警等。
9.4 主管部门可根据年度国家监控报告、我国进出口食品贸易情况以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状况组织产品协作组开展专题研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如调整日常重点检测项目、制定分类管理措施、调整监控计划、开展对外交涉交流等。
10. 监督管理
应建立各级年度、半年、季度或不定期监控工作督查和自查制度,确保监控计划有效实施。监督管理工作包括:
10.1 各执行机构是否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方面的人员配置,是否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一线人员的业务能力。
10.2 各执行机构是否合理使用和落实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经费。
10.3 各执行机构是否落实年度监控计划的各项要求,按监控计划要求实施抽样和检测,是否存在集中抽样、集中检测现象,是否及时通报监控数据和有关风险信息,对监控结果是否有效应用。
10.4 各基准实验室、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是否满足监控工作要求,是否按要求进行检测,按时出具报告。各基准实验室是否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开展有效培训。
10.5 基准实验室是否按要求收集有关信息,完成项目年度综述,开展项目研发,组织比对试验。
10.6 监控秘书处是否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和分析监控结果,协调监控工作专家组和执行机构完成监控工作任务。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15
根据《龙海市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龙食安办[20xx]2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推进我镇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基础工作,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现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为核心,以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重点,全面拉开我镇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新格局,与各村(居、场)、单位建立起“无缝覆盖、职责明晰、分级管理、高效运转”的镇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格体系。通过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评价体系和考核方式,健全监管责任机制,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实现全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整体上台阶。努力营造买得放心、吃得安全、质量保证的全镇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境。使我镇实现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努力实现无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初步形成运转有序,效果明显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二、具体内容和方法
依据现有的行政区划,以村(居、场)为独立单元格,作为最底层的一级网格;镇政府为独立的二级网格。
1、明确职责
镇政府对全镇的食品安全负总责,镇食安办具体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组织协调、综合监督职责,并指导所属村(居、场)食品安全工作。
镇卫生、工商、食品、兽医、派出所、农经中心等为食品安全协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本镇范围内相应环节监管职责。
2、人员配置
一级网格中,在每个村(居、场)确定1名食品安全责任人和1名协管员,分别由各村(居、场)主任和村医担任。
二级网格中,确定食品安全责任人、管理员和监管员,分布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食品安全工作站人员兼任;在镇卫生院确定1名食品安全宣传员,由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人员兼任。由镇卫生院、工商所、食品站、兽医站、派出所、农经中心等部门组成二级网格,进行全镇食品安全监管。
3、落实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职能监管部门配置进网格中的监管人员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镇配置进网格中的管理员、监管员和协管员为本区域的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人。
三、运行管理
各村(居、场)为一级网格:负责建立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库,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并建立巡查日志,受理有关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上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快速报告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
镇作为二级网格: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指导,汇总、整理并完善所辖网格中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库,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和督查,建立巡查、督查日志,组织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理有关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定期分析食品安全状况,妥善、及时处置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并按要求上报。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5日——31日)。
制定全镇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召开全镇网格化监管工作动员大会,镇政府与各村(居、场)、相关部门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职责,明确要求;利用广播、宣传横幅等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开展教育培训,对所有参加网格化监管的`工作人员,分层次组织培训,切实抓好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及日常监管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建立监管档案,以村(居、场)基本单元为基础,全面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摸底、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健全基本信息数据库;实施网格监管,按照食品安全分级管理的要求,切实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考核。
(三)完善提高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月31日)。各村(居、场)和相关单位认真总结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在实际操作中的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加强整改完善,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逐步建立切合我镇实际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是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大事。实施网格化管理,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举措。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工商、卫生、食品、公安、农经中心等部门单位成员组成的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在镇食安办。各村(居、场)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抓好该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注重配合。围绕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注重发挥基层的区域优势和部门的职能优势,加强配合协调,整合监管资源,完善食品监管网络,实现信息共享,齐心协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切实增强整体工作合力和实效。
(三)深入督查,严格问责。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要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对一些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和推广,并予以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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