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工作计划合集6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产安全工作计划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依法治国、县委依法治县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20xx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巴安监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全县20xx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源头管理,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促进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道路交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确保全县各类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建立企业安全隐患逐级排查治理责任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不深入、走过场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企业“黑名单”制度。运用科学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切实监控和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二)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报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公、检、法、司、监察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落实到位。
(三)积极推进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治理。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劳动者个体防护等制度,切实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
(四)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行政执法决策程序,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事故瞒报谎报查处跟踪制度,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健全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机制,完善诫勉约谈、责任追究、警示通报等制度。加强执法案卷评审和执法统计分析,严格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执法监察工作重点
坚持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重点建设项目、交通运输及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为监察执法重点,在监察执法中,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中心,重点打击“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非”(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执法监察。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照、六大系统建设、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设健全和职业危害的申报、检测、企业标准化的创建、法定人员的培训等情况进行执法检。
(一)煤矿: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双七条”,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大力推进煤矿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的“四化”建设,严肃查处瓦斯超标、粉尘防治、透水作业、空顶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强化煤矿矿长带班值班责任、职业病预防和劳动用工管理,保证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非煤矿山: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要求,把握重点季节和时段,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杜绝非法违法承包(转包)、以探代采等违法生产行为,督促相关单位深化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效果。
(三)危险化学品:对全县境内的加油加气站、氧气、乙炔气、甲醇改装等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重点检查。重点查处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依法进行“三同时”审查以及在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安全防护距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行政许可换(领)证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职业健康、保险缴纳、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佩戴及使用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活动。
(四)烟花爆竹: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无证生产经营、三超两改和违禁使用“氯化钾”以及制定和执行结编机、装兑机、烘记等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配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督促企业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五)重点建设项目:配合协调相关单位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检查。突出抓好水利、道路、建筑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察,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和作业场所中不安全因素的防范和治理,进一步推动建设单位履行业主责任,强化业主意识,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六)交通运输、旅游景点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村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加大对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重点岗位、重点工艺的防暑降温、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建立应急救授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严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应急保障措施。
(七)职业健康:督促企事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的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好管理责任,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评估、检测及公示告知,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督促企业对从事职业危害的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在岗、离岗的健康检查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佩戴及使用执法检查,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隧道作业、石材加工、家俱制造、汽车修理等行业进行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
(八)加强违法行为和事故案件查处。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核查处理力度,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告知解决途径。对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要及时受理并按照举报核查相关规定认真组织核查,核查完毕后,将核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人,确保核查率达100%。经核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将瞒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作为举报查处的重点,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执法监察频率。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制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整合监察执法力量,每月监察执法时间不少于15天,全年不少于200天,监察执法企业完成100家(次)以上;特别是对高危企业(煤矿、涉煤、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的监察执法分别实施不同频次的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全县生产经营企业的监察执法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二)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监察行为。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案件查处的监督检查、监管力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台帐,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做到每次现场执法检查都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突出重点,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在从严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执法监察到位。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 篇2
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检查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二、100%地向有证企业发放《江头街道辖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做好签收记录。
三、及时完成街道安排的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四、完全生产宣传工作到位、检查到位,做到入户、入企业。各社区每月检查企业数必须达到120家次以上,其中对重点单位每月检查1次以上,对隐患企业要及时上报并跟踪整改情况。
五、全面动态排查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隐患、“三合一”隐患的排查整改率要达到100%,特种设备的排查要达到100%、整改率达到85%。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消除隐患,把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相结合,及时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有效控制事故发生率。
六、完善应急求援预案,组织相关演练。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义务消防队的组建工作。
七、严格信息反馈,及时报告安全生产隐患和形势。一旦发生事故,必须于30分钟内报告街道领导和安办。
八、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九、按照《20 年江头街道各社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要求严格控制各类事故发生。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相关规定和《金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金区安监发〔20xx〕30号)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大力实施依法治安,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明确执法责任,创新执法方式,突出执法重点,提高执法效率,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社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任务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辖区各企业、商业门店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企业、商业门店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着力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以督促企业、商业门店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为着力点,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执法检查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执法方式要科学有效,继续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查一次收效一次,查一次提高一次;避免企业、商业门店产生等靠思想,克服隐患常查常改、常改常犯情况,着重激发企业、商业门店主动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重点打击整治安全隐患不整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开展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痛处。
(三)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效能。科学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全面客观准确地查找问题隐患,提高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四、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根据区安监局文件精神,对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内容:
1、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4、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5、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6、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7、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9、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0、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1、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2、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组织实施
社区安监站在开展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将采取配合上级部门执法方式对辖区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对辖区各类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日常执法和检查工作。
(一)积极开展对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检查。本年度社区安监站将重点对文化街、恒昌综合市场、烟花爆竹零售店等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社区安监站结合重大节假日对辖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上下半年至少各检查2次。
(二)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场和超市的执法检查,原则上由上级部门牵头,社区参与配合。督促企业对存在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进行会诊,分类处理,能够整改的及时整改;对于一些悬而未决、长期得不到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区安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执法责任制。构建社区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并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执法检查,社区安全专干直接负责具体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体系。要认真按照监管监察一体化的工作格局,既要抓好执法检查工作,又要抓好执法督查工作。社区安监站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24号令等规定,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社区安全专干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要按照到期复查企业优先的原则,制定月计划、周计划。安监站人员在进行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行政执法文书,必要时,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检查中,应当正确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
(三)密切配合,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双方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互相配合,积极提高检查效果。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执法检查月度分析制度,通过每月执法检查工作分析,总结执法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性,全力推进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 篇4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以建设“两型社会”大河西先导区的战略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和谐望城”,突出责任落实、监督执法、源头治理三大重点,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隐患治理,落实治本之举,努力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秩序的进一步好转。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在“三个更加注重”上下功夫,突出抓好12项工作。
(一)更加注重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考核与问责力度,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以“平安望城”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为载体,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细化规范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进落实基层安全管理责任。
2.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依法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支持配合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做好工作,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有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安委会例会制度,建立安委会办公室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高度重视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出对园区、重点工程实施有效监管的具体办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以经济政策引导、典型企业示范、隐患排查督促、许可执法把关、舆论宣传监督、热情服务推动等多种举措,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倡导“安全生产荣辱观”,引导企业自觉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社会责任。
(二)更加注重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
通过严格监督执法,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建立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5.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取缔和关停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好转。
6.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通过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7.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检查,着力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并建立完善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
8.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乡镇委托执法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第493号令,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及时在全县通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案件。
(三)更加注重治本之举,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和源头管理力度
落实治本之举,强化源头管理,尽快形成以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以规范为重点、以执法为保障的企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首要前提。
9.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健全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的基础上,推进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严、细、实”的要求,抓好基层安监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特别是对乡镇安全管理人员要通过教育、培训、轮训、考核等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0.继续抓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确保审查发证质量。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民用爆破等生产经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类企业,加强跟踪督查和动态管理,搞好“回头看”,已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
1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机械行业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覆盖面。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各类企业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动态管理,落实长效机制。
12.强化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普及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播放安全知识专题片等形式,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基础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 篇5
安全生产(消防)现场监管检查是《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权。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市、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量化的暂行意见》(浙安监管办〔20xx〕40号)的.要求,根据街道年度安全生产(消防)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及责任分工,特制订街道年度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着眼本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特点,坚持“突出重点、勤细检查、紧跟教育、督促整改、消除隐患、防控事故、强化意识”的现场监督检查方法,全年计划投入20xx人次,完成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00家次;努力实现监督检查一家企业,督促规范一次安全管理,促进一次安全主体意识提升,使生产安全(消防)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本辖区不发生安全生产(消防)事故。
二、安全生产(消防)现场监督检查人员数量和现场检查工作分工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消安办)的在编人数2名,参与现场监督检查人员为5名;各社区(经合社)现场监督检查专(兼)职安管员不少于2名。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第八条的要求和本街道往年各项工作安排的时间配置,测算出参与现场监督检查人员每年每人平均法定休息日115天,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日250天。街道安监科(消安办)全年负责辖区范围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社区居民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经济经济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街道出租房产、招商新进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社会事务科负责社区服务网点、社区出租房、自行车(电动)车库安全监督检查;城市管理科负责二六区农贸市场、在建工地、违章搭建安全监督检查;文化站负责辖区内网吧、ktv、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市场安全监督检查。
三、现场监督检查
1、现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监管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时,主要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及职责的暂行意见》(浙安监管法规〔20xx〕165号)中明确的16项监督检查内容进行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企业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消防)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开展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开展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检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定期检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消防安全检查要点: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系统、消防器材等。
2、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
监管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时,主要采取查看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和工作台帐、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3、发现安全问题的处理方法
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消防)管理问题时,应根据问题的轻重情况分别采取如下处理方法:
(1)发现的违法行为,能够立即纠正的,应当当场责令其立即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时整改复查。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2)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时整改复查。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其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及时报告相关安全职能部门。
(3)发现严重安全生产(消防)违法行为和重大的安全隐患、被检查单位拒绝整改配合的,应及时报送相应管辖职权的部门查处。
4、完成现场监督检查任务的措施
安监科坚持每个工作日落实现场检查,全年完成现场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500家(次);街道领导带队现场监督检查全年不少于四次;社会事务科、城市管理科、经济事务服务中心、文化站全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四次;村(社区)明确安全生产(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及时完成上级安全监督检查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有人管、管得好”。坚持重要季节、重要时期、重大活动各职能部门集中力量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实行谁发现隐患、谁负责监督整改、跟踪复查,谁在现场检查中出现问题,谁负责承担责任,确保现场监督检查责任的落实。建立安全生产(消防)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查处生产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
5、现场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
(1)是突出重点,严控隐患。突出重点区域的现场检查,尤其加强对西湖文化广场的消防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单位的现场检查,重点对街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种设备重点单位、安全生产重点隐患挂牌单位的现场监管。突出对重点行业的现场检查,重点对人员聚集场所、娱乐场所、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重点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的现场检查。突出关键内容的检查,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消防)设施配备、应急预案等关键内容的检查。突出节假日、重大活动安全敏感期的现场检查。突出群众举报和职能部门下达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
(2)是严格程序,规范检查。坚持做到:
①两人同行、说明来意、出示证件、实施检查、制作记录、提出意见;
②发现问题,点明原因、讲清要求、依法处理;
③坚持现场检查企业一家(次),《现场检查记录》填写一份(次);发现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问题,必须下达责令整改文书,同时按规定时间复查;监督检查文书应当记录详细,并建帐归档。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 篇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xx年度全区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最大限度的提升卫生计生系统防控火灾的能力,按照上级关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及要求,区卫计局决定,对本年度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重新部署,特拟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全力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上级关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及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监察、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各项安全消防工作,最大限度提升本系统防控火灾能力,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消防环境。
二、工作目标
强化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全体医疗卫生计生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自救逃生能力,进一步完善消防装备和设施,确保医疗卫生计生工作稳定发展,彻底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控制和杜绝火灾现象的发生,实现全年无火情、无火灾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全方位做好消防知识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列入干部职工素质培训的重要内容,全方位搞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对象,从单位消防责任人、消防管理人,扩展到广大干部职工,主动搞好单位新进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为方便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的开展,各单位要按照《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组织好全体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
(二)加强组织制度建设,提高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切实提高各单位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用制度指导消防管理工作,约束日常管理行为。各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火灾隐患整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值班制度,灭火和应急疏
散预案演练,用火、用电、用气及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方面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后的规章制度要及时公布实施,并纳入全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内容。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力做好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各单位要定期研究本单位容易出现的安全隐患,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排查。要将用电、用火和夜间值班、禁烟、占用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维护等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在每月例行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查、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各单位对在工作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涉及到需要单位投入资金的要及时向单位领导请示汇报,尽快落实资金,整改到位。
(四)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切实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各单位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的消防预案。同时要注意搞好沟通联络,提高单位整体应急能力。各单位的消防预案
制定后,要结合新形势、新特点,通过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定期组织进行演练。演练的频率不低于1次/年,每次演练后要进行认真的总结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演练的时间、参加人员、演练过程、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要通过消防演练,不断提高消防管理者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四个能力”,熟练掌握灭火器、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五)认真做好消防器材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各单位要结合资产登记、备案工作,根据不同消防设施设备的特点,认真做好对本单位所有消防设施、器材检查、检修和养护工作。搞好月、季、年度检查,做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功能正常发挥。设置相应的安全疏散标志,按规范配齐灭火器、消防水带,对常用的灭火器、消防栓都应落实日常检查检修制度,并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做好检测、维修工作,提高单位整体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水平。
(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监督考核
根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和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领导管理体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其他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与所属科室各岗位的干部职工都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推行消防安全
网格化管理模式,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消防安全,人人重视消防的群防群治、齐抓共管格局。要继续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评计划,对成绩显著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干部职工予以表彰奖励;凡因工作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行使“一票否决”权,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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