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2-08-26 09:08:16 安全 我要投稿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15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发展,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想学习拟定计划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监督工作计划,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15篇)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1

  20xx年,XX县安监局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1至9月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生产事故6起、死亡6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安监队伍建设,3个安监片区执法中队,多扶执法中队已建成并全面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探索实行监管股室负责人兼任执法大队长模式,进一步强化安监执法工作。强化对乡镇、部门安办的业务培训指导,努力提升安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乡镇安办主任、安全生产“十条线”监管部门安办主任进行了为期1天的专题业务培训,提升了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召开全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3次,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2次,“十条线”会议3次,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专题宣贯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印发了《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召开了20xx年度汛期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工作会。县安委会组织3个督查组,每季度对全县44个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督查,对安全工作开展不力的11个乡镇进行了通报,并扣减20xx年度相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分值。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至年底,围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九大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研判安全风险、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县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安全检查组246个,暗访暗查组61个,检查企事业单位865家,打击非法违法行为631起,整治违规违章行为538起,排查一般隐患1159处,已整改1070处,投入隐患整改资金152.29万元。

  四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1179条,排查上报隐患1555条,已整改1541条,一般隐患整改率为 99.1%。县安委会发出隐患整改指令3份,安监局发出现场检查记录37份。安监局对全县1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发现隐患14处,责令现场整改。县安委会对10处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对市挂牌的刀尖河1艘临时性拉拉渡水上运输安全隐患、XX县常林乡西射路道路安全隐患2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一月一通报整治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治。

  五是狠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专题召开了20xx年度汛期安全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5月22日,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调研检查防汛减灾工作,要求坚决确保汛期安全稳定。安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和危化品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等重点行业检查方案,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加油站汛期安全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全部拉网检查一次。汛期安监局会同交运局、海事处对金源乡和鸣龙镇渡船汛期安全进行了现场检查,由于鸣龙镇渡改桥不符合实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土地流转群众不在渡河耕种解决方案,并就汛期渡船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六是深入强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3月26日,李桥乡麒麟鞭炮厂机械装混药工房发生燃爆事故,县安监局立即聘请2位专家,成立2个检查组,对1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15条生产线、15台装混药机进行专项检查,查出安全隐患57条,现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2份,对问题较为严重的麒麟厂、环宇厂立即责令停产整改。5月25日,巴中、南充两地公安、安监、市监部门联合执法,在XX县红旗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查获大量假冒其他厂家品牌的`鞭炮商标、包装及已装箱成品。此案发生后,市安监局高度重视,XX县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采取一系列整改整治措施,从重从快依法处理,共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了8人,共打掉了非法生产印制窝点2个,通过对红旗厂假冒伪劣商标案的处理,XX县严厉打击了假冒注册商标生产者、联络者、非法印刷纸箱者、非法印刷商标者、商标模型提供者。5月25日责令该公司停产整顿,市、县安监局验收同意后才能复产;5月30日召开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警示会,以案说法,以红旗厂假冒商标案为案例教育各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防假冒、防伪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七是广泛宣教营造氛围。深入开展第17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电视讲话、播出警示片、安全短信提示、宣传车流动宣传、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咨询日”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编制印发《安全知识手册》30000册,涵盖交通、居家、消防、水电气使用等,向乡镇、企业发放。组织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化品、客运车辆驾驶人员、“三主一员”等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3300余人次,干部、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安全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

  二、工作计划

  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1.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规定、部门监管职责、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

  2.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3.每月开展一次行业大检查。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学校、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旅游景点、水上交通、民爆物品和防爆、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查,建立督查隐患台账。

  4.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抓好宣传教育和培训,继续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应急)中心监控平台与高危企业联网监控。

  5.持续深化依法治安。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开展烟花爆竹、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高危行应急预案等专项执法。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2

各科室(中心)、各社区、各企业: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效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促进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资源和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xx街道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围绕街道“三个年”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培训,突出检查重点,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

  确保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零增长”,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规模以上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规模以下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总数的3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营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等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2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烟花销售旺季期间,应酌情提高检查频次。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七)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八)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十)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十一)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十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十三)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十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五)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十六)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十七)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十八)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十九)住宿是否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建筑内(三合一)。

  (二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二十一)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

  (二十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一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安全大检查,由街道安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行业、领域的分管部门按监督检查的总体安排自行确定。

  二是所有监督检查均建立原始工作台帐,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作出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复查验收。凡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建议行政处罚。

  三是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各项规定。凡违反规定的,将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处理。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3

  目前,国家在我区开展的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试点工作已经全面进入实施阶段。根据区政府(佛山市南海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和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的工作计划)的要求,为落实试点工作责任,使试点工作有计划有效率的推进,确保试点成果既能体现南海地方特色、又具有全国整体指导意义,经区政府同意,制定本试点工作计划。

  一、工作计划 (一)镇(街道)级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行政

  1、具体工作内容:建议在非园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职能下放的力度。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在委托非园区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一是继续跟进实施第一步职能下放以后,有关工作开展的情况,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二是探讨继续加大职能下放的范围和时机,三是根据8大园区的机构和职能设置情况,安排好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

  (2)向区政府提交报告,建议在非园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3~5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在8月20日前报出。

  (3)对各镇(街道)现有配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省安监局核发的(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经区政府任命为安全生产监察员,8月底前完成。

  (4)对.....等六个镇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年度考核,于9月底完成。

  (二)加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1、具体工作内容:加强高危行业(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的规划和布局,控制其总量。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高危行业实施安全评价。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统筹规划,在工业园区规划设立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专门区域,使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的新建、扩建工程项目能相对集中;现有的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企业也要逐步向园区专门区域转移,逐步实现高危行业的集中设立、管理、治理和应急救援。由规划建设局负责牵头落实,力争在9月底以前制定出规划方案。

  (2)在9月底以前制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行业的市场准入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行业管理办法由安监局和公安局牵头制定。在现有区政府联合审批立项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审批和管理办法。

  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管理办法由环保局牵头制定。

  (3)根据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以及对高危行业的监管部门分工,加强和落实对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采石场和建筑施工等所有高危行业的监管。

  (三)实行试点企业分类监管制度。

  1、具体工作内容:按上级要求在部分行业企业和试点企业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

  2、工作负责人:.....及交通、旅游等部门的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136号)的要求,制定我区企业评估的实施方案,要求在8月底完成企业的自我评估、9月底完成企业的监评、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评估任务。并根据评估结果,把已评估的企业划分为a、b、c、d四级。

  (2)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9月底)。

  (3)根据佛山市制定的办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的结合的工作。

  (四)建设区、镇(街道)安全生产信息网络 1、具体工作内容:推进区和镇(街道)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继续完善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由传统监管手段向现代化监管手段转变。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在继续完善桂城和松岗现有系统的基础上,委托软件开发公司,9月底之前完成区和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并利用我区现有城域政务网实现区、镇(街道)和村之间的互联互通。10月20日前安监局、桂城和松岗要完成资料录入工作,实现系统局部运行。

  (2)8月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监管对象的资料录入,逐步投入实际使用。

  (五)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1、具体工作内容: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标准和佛山市的意见,深入试点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各项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其现场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 9月15日前,结合企业安全评估,完善试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根据企业需要,组织好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职业岗位培训。

  (六)加强社会监督管理 1、具体工作内容:探索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建立有关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育和发展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建立面向小企业的社会化安全生产服务机制。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探索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实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的`延伸。在松岗镇松夏工业园区,通过加强园区管理公司的管理力量,建立有关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实现对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

  (2)在桂城街道和松岗镇松夏工业园区培育和发展两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发挥其专业支持和服务作用,建立面向小企业的社会化安全生产服务机制。根据佛山市制定的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设立条件和业务职能,力争在9月底前挂牌成立,逐步进入实际运行阶段。

  (3)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和处理制度,要求各镇(街道)在此9月底前,都要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信箱。

  (七)资料收集和经验总结。

  1、具体工作内容:做好有关试点工作的资料收集,特别是企业在试点工作前后的具体情况材料收集,总结我区的试点经验,将有关资料报送佛山市安监局。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8月底前完成企业试点前的具体情况材料收集。

  (2)9月底前完成企业完善各种设施、制度后的情况的材料收集。

  (3)及时收集试点各类资料,总结各阶段试点经验,必要时按要求制作有关会议演示资料。并按要求及时向佛山市报送有关资料。

  (八)加强宣传报道 1、具体工作内容: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强化社会~,在全社会形成关注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的氛围。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配合各项工作进展,随时宣传报道。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以赴 非公有制试点工作事关全盛全国,我们一定要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

  (二)整体安排,同步推进 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到目前已经完成。8月要重点完成指导企业建章立制工作,注册安全主任事务所建设、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各项监管办法建设等方面工作;9月各项试点工作要全面突破,试点企业取得初步成效;10月20日前我区的试点工作要全面完成,迎接省和国家的验收。

  (三)分工合作,责任到人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试点企业要加强联系,做到组织落实、任务到人,按时间表检查督促工作进度,确保工作到位。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使整个试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保证~完成试点任务。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4

  一、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动摇:以人为本,科学监督,创新管理;立足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设,建立完善常态机制、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抓基础、抓基层、抓基本功,夯实安全基础;加大奖惩考核范围和力度,推行领导集体安全风险责任考核机制,树立电网“大安全”观、安全发展观和安全效益观;确保安全组织保障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到位、安全技术措施到位、安全资金投入到位,以《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引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全力实现安全目标,为公司系统创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和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率和障碍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三、公司安全监督重点工作安排:

  l、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各单位要完成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编工作,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满足生产安全管理和监督的需要,切实保证安全监督机构行使安全监督职权。

  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制度要根据适应新的情况的要求进行调整,特别是在设备安全监督、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基建项目设计审查、工程竣工验收、用户工程并网监督管理等方面要有制度和规范的创新和突破。

  2、落实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各项措施,确保人身死亡零目标。

  各级领导要创造安全条件和保障;提高安全防范技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工器具、机械设备的管理;加强小型作业现场的人身安全管理,加大习惯性违章和人身未遂事故的考核和处罚力度,切实控制人身恶性事故。

  严格监督各生产单位电气“五防”闭锁装置的缺陷整治,强化解锁钥匙管理的监督;建立起有效的防错机制和纠错机制。

  加强对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合同制职工、农民工、外包工、临时工人身伤亡事故。

  3、以《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统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构建科学安全管理平台。

  开展《sheq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超高压局、供电局在一季度前进入试运行阶段;、局在二季度完成三层体系文件编写工作,三季度进入试运行阶段;、、、、4个局在底完成三层体系文件编写工作。其他四个供电单位、基建施工单位、非生产单位也要以贯标的工作思路在某些层面、重点专业同步开展。

  结合《sheq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全面推广现场标准化作业。各单位编写各自的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并同实施标准化作业。

  4、继续突出发挥领导集体齐抓共管的合力作用,加大安全奖惩考核力度,建立安全风险考核机制。

  要继续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大考核的奖励力度和范围,增加公司发电、基建、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考核。

  要在事故处理时用“三铁”反“三违”,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安全生产问责制,人为责任事故单位主要领导要到公司“说清楚”。对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的单位要严肃处理。

  各单位要加大干部职工收入与安全指标完成情况的关联度,完善健全安全奖惩考核体系。

  5、树立电网“大安全观”、安全发展观和安全效益观,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要着力从企业的规划、设计、基建、运行、检修、调度、用电、农电、多经管理等各层面强化监督,突出全过程管理。重点工程设计阶段要进行项目的安全评估;施工阶段要进行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投产阶段要落实设备验收责任制,谁验收签字谁承担缺陷设备的安全责任;设备投产运行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程制度;电网调度要严明纪律。生产、基建、农电、多经等保证体系与安全监督体系共同发挥作用。

  6、坚持从结果型管理向预防性管理转变,深入持久地实施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

  要一方面做好安评整改监督落实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完成其他供电单位第二轮专家组查评工作。

  对评价提出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监督整改。已被评价单位,要制定滚动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以保证多层次闭环动态管理实施到位。

  未进行评价的供电单位下半年安排专家组查评。完成调度中心安全性评价,有效实施对主网系统的评价和诊断。

  7、严肃调度纪律,监督落实电网运行规程,维护电网生产运行的统一调度。

  各级调度部门要严格执行电网运行规程的要求,健全电网事故防范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并网调度协议的监督管理,寻求对并网发电厂监管的途径、办法。

  各供电企业地区调度坚决服从公司调度中心的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安全监督部门要把调度命令执行情况纳入安全考核范围,对违反调度纪律的各类行为要认真查处。

  8、强化输配电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加强需求侧安全监督,维护好电网安全的`外部环境。

  认真总结分析输配电线路故障的特点和规律,从强化输配电线路运行管理着手,切实提高防范人为外力破坏的管理能力。

  要完善组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护线组织,提高护线效果。采取宣传教育和严厉打击同举并重的有效措施,防范人为蓄意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护线工作的途径、方式和手段,有针对性解决违章建筑、违章植树、违章作业的线下“三违”现象。

  要协调自治区政府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综合治理责任状考核范围,在防止外力破坏工作方面有新进展。

  要处理好高耗能负荷接入系统的生产运行管理与用户设备技术指标把关工作,达到安全与行风优服并重。

  9、完善公司系统各级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机制。

  预警制度方面,加大对安全监督通知书的执行力度,让安全预警制度发挥作用。 应急机制方面,加强预案学习和应急演习,切实提高应急处理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10、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综合安全素质。

  要求领导干部参加各单位自行组织的春查安全考试,公司对新调整的干部实行调考。

  各单位要加强生产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的技能,符合岗位需要。

  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人员要全面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知识,保证对电网、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职责。

  11、规范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推广科技兴安项目。

  要加大对安全费用使用效果的检查;重视科技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和作用;引进“科技兴安新项目,积极采用技术防误措施,提高人员失误的防范和控制水平。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2、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要在树立正确安全价值观、优化安全环境、标准化安全设施建设、树立安全典范、建立安全文化网络等方面做出更好地尝试,要着重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13、加强交通、消防、公安保卫工作。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严格内部准驾证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动火工作票使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治理,检查并配置完好的各类消防器具、器械,培训提高人员消防灭火救援技能。

  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消除治安隐患。继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理群众上访,防止发生群体越级上访事件。建立和实施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5

  为巩固国卫成果,切实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区、街道巩固国卫成果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我局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

  调整充实爱卫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把爱卫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爱卫工作组织机构,由局办办负责抓落实。继续建立卫生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爱卫工作任务落实到科室、具体人员。安排足额资金,保障爱卫工作经费的落实。

  二、继续抓好健康宣传教育

  健全宣教网络,采取健康教育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普及健康知识教育,使卫生宣传面达到100%,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深入扎实地开展好爱卫月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在会议室、办公室、楼道等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力争创建成无吸烟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市爱卫会制定的`《泸州市健康教育系统规范(试行)》的健康教育活动。

  三、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积极参加市、区、街道等部门组织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系统内不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办公区域内垃圾不乱扔、车辆不乱停、通知不乱贴,卫生不留死角,增强职工的卫生、文明、健康意识。。坚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做到有奖有惩、严格兑现。

  四、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治

  开展好卫生大扫除,消灭病煤生物孳生场所。按照市、区、街道的要求,在春秋两季开展统一灭鼠活动,“三包”范围内做到无鼠痕、鼠迹、鼠粪。加大对病煤生物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经费的落实。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6

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矿业安全工作上的指示,同时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省里有关领导决定组织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一、检查目的

  全面了解安全生产领域贯彻实施应对法的情况,总结全省各地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应对法的各项规定在安全生产领域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二、检查内容

  (一)应对法的宣传培训情况

  1、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利用各种形式对应对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重大意义和主要制度进行宣传的情况;

  2、组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应对法的情况;

  3、将应对法纳入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类培训的情况;

  4、加大应急科普和宣教工作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的情况。

  (二)应对法的执行情况

  1、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情况;

  2、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情况;在安全生产许可、审查、验收中执行应急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3、与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制以及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的情况,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及应急管理信息的情况;

  4、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开展应急演练的情况;

  5、储备应急物资,掌握应急资源,建立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的情况;

  6、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地方政府和企业发展规划,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和应急救援队伍,改善救援装备的情况;

  7、未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矿山、危化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与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的情况;

  8、矿山、危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检查、参加隐患排查和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的情况。

  (三)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的研究制订情况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配套规章、标准、制度和措施的制定情况;

  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3、地方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投入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自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各中央企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于年月中旬开始组织自查,并于月10日之前将自查情况总结分析报告报送省安全监管总局。

  (二)抽查。年11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检查组,分赴有关地方和中央企业,对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应对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的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自查内容,落实自查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联系实际、务求实效。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要把本次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要全面了解贯彻实施应对法的基本情况,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客观评价实施效果。反映基本情况时,能用数字说明的一定要用数字进行表述,要有理有据客观全面反映应对法贯彻落实情况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状况。认真梳理应对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法律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推广。同时,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大力引导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推动应对法各项规定在安全生产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7

  20xx年度,我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8月份开始,到2013年2月结束。通过各级各类的共同努力,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的安全形势得到明显好转。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感到在往年工作基础上有五个“更加”的特点:工作思路更加成熟、计划部署更加及时、宣传形式更加多样、工作措施更加有力、整治成效更加显著,自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以来,我市烟花爆竹经营中未发生一起伤人亡人事故。现将近半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部署、明确职责

  半年来,全市各有关部门切实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紧落实,强化领导、精心部署、明确职责。一是召开会议协调。12月26日,市政府胡建国副市长组织召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统一思想、研究措施、明确职责。12月27日,利用全省周巷片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协调会在我市召开之际,积极学习借鉴嘉兴、绍兴等地和部分县市近年来在烟花爆竹监管上的经验做法,研究签署烟花爆竹跨区域联动执法制度,明确全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思路。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全市各级通过协调会、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着力强化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职责分工,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头,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力量保障。从元旦至元宵前后,市政府协调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抽调12名业务骨干继续进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建立健全联络员工作制度,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专门联系协调本地、本部门有关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工作,确保了工作有人协调、有人负责。

  二、舆论造势、强化宣教

  全市各级各类着力把宣传教育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首要环节来抓紧抓实,想点子、出实招,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依托舆论媒体宣教。在《慈溪日报》、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市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开设专版专栏,系统阐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目标和任务;运用车载流动广播走街串巷轮番宣传;印刷宣传单分发到各基层单位和经营户手中,讲明非法储存、无证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性。二是分片分批组织宣教。9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分片分批组织烟花爆竹业主会议,通过以会代训形式,积极做好经营户的思想工作。三是部门单位各出实招宣教。各镇(街道)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的宣传发动工作。在元旦、春节和婚庆相对集中期间,各地在烟花销售主要路段设置广告牌、横幅等;周巷、观海卫、龙山、新浦、逍林、天元等镇召集辖区内经营户召开业主座谈会;观海卫镇在镇网站上专门开设烟花爆竹教育宣传片;新浦镇新开设镇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电话。通过全市各级全方位、多角度的大势宣传报道,群众的认识程度提高了、参与整治的主动性上扬了,专项整治的效果出现了。据统计,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投入宣传经费15万元,刊登《慈溪日报》专版2期,播放电视(电台)50天次,分发宣传单5000份,召开专题培训会议3次,参会受训经营户700人次。

  三、搞好规范、全面整治

  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各级始终坚持把规范性工作做为基础工作来抓。一是完善零售经营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去年10月份,组织专家、业内人士等对《XX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在违法行为种类、记分力度方面进行了完善提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市有3家烟花店因违规行为被记满12分重新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二是规范零售点硬件设施。因门面标识年久失修和受台风影响,全市零售点大范围出现门面破损,针对这种情况,积极发动各地对烟花爆竹零售门面进行巡查完善。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指导和督促各地及经营户对门面标识、专柜经营、安全制度、灭火器材等做了进一步规范。三是依法开展许可。采取许可证新批以市局为主、到期经营户的换证以“各地为主、市里配合”、另外3个执法委托的镇自行实施的方式,对全市申报的18家新批和112家换证单位开展了现场考核和许可证换发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共有14家新批单位符合条件获批、4家不符合予以退回;2家换证单位自行放弃、4家不符合条件不予换证。

  四、强化监管、着力打非

  集中整治期间,各级领导亲自带队外出巡查,深入基层督查,步入一线抽查。一是在元旦之后,市烟花爆竹整治办分组分片开展督查巡查,共对全市14个镇、5个街道进行了一次全面巡查执法,尤其是对重点镇进行了多次反复巡查,许多同志夜以继日,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甚至除夕夜与亲人团聚的时间,及时查处了非法经营、储存、无证无照、异地经营等行为,二是大力宣传《XX市烟花爆竹市民举报奖励办法》,积极发动群众检举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延伸工作网络,发文要求各地发动村、居委等基层组织,对涉嫌非法储存的民宅、闲置厂房等,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排摸,及时、准确掌握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储存动向。三是对省局暗访中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省局年初对我市周巷片烟花爆竹市场经营情况进行了二次暗访,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查到了异地经营和异地存放的`违法行为,我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查处,并对当时人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据统计,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共组织检查60余次,出动工作人员500余人次;市级共查处举报案件34起,取缔非法储存窝点20个,查扣非法烟花爆竹3307件,发放举报奖励3万余元;处罚行政相对人33个,18起按简易程序当场处罚,15起按一般程序进入立案处罚(其中1起涉案数量较大的已移交公安查处),另有2起案子正在调查取证。通过严打严治,极大地震慑了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做到文明执法,严宽相济。20xx年专项整治以来,共立案查处130余起,无一起被投诉。

  20xx年度全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离上级对我们的要求还很远,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任务还很重、责任还很大、问题还很多:一是零售点经营仍需进一步规范。原来做过规范化工作的一些经营专柜、货物存放点、门面标识等硬件设施出现老化。二是批发企业的安全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仓库管理、流向登记、产品标签等离目标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三是各类违法非法行为还需强力打击。跨区域销售、无证小经营、局部小仓储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地扰乱了正规经营的秩序。

  下步,我们将继续加烟花爆竹整治力度,进一步研究监管措施,探索监管机制,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8

  为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根据泰海食安委办〔20xx〕年2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系统内食品生产企业要深刻理解区食安办通知精神,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确保我区食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监管对象:泰供东方五云斋食品有限公司。

  (二)监管内容:

  1、索证索票落实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要重点把好进货关,严格执行原辅料采购制度,做好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记录,保证原辅料可追溯,确保采购合格的食品原辅料;

  2、生产过程管理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做好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管理,按照加工过程控制要求,做好关键控制点记录,确保使用中的原辅料无过期变质,保持生产场所卫生、整洁,按要求确保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储存条件。同时企业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明、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

  3、运输过程管理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要保证成品管理规范,使用合格的包装材料,保持运输工具清洁,确保成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做好销售台账。

  (三)监管时段:

  做好春节、端午、中秋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加大对肉制品、糕点等节日热销食品及粽子、月饼等时令性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全面部署。区社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系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严格责任,狠抓落实。定期不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食品生产企业要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并再次组织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入一线,亲自参加检查,找准食品安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3、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关注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做好食品风险信息收集,及时汇总上报食品生产单位反馈的信息,对预防和处置系统内出现类似问题打好基础,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利支撑。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9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利益,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市食安办关于下达xx市20xx年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xx食安办[20xx]2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分级实施的原则,实现“四个全覆盖”,即企业全覆盖、安全性项目指标全覆盖、区域全覆盖、业态全覆盖。

  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主要针对食品(粮油)生产环节,食品(粮油)流通消费环节,餐饮消费环节,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生活饮用水、餐饮具。其中食用农产品每月抽送承检机构检验的样品不少于20个批次。

  (一)县食安办负责综合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抽检计划,下发我县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并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抽检工作。

  (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流通消费环节、餐饮消费环节抽检计划的制定及上报(报县食安办);负责协助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样品采集工作,监管人员在现场做好检查笔录,调取与抽检样品相关资料(产地证明、检验资料),弄清被抽检单位主体资质、被抽检样品来源,包括:样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样品的产地(最小的行政区划,建议到行政村)、样品抽样基数、进销价格、主要的销售去向等基本情况并记录在案,与检验结果一并进入被抽样单位监督检查档案;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流通消费环节、餐饮消费环节检验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

  (三)县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抽检计划的制定及上报(报县食安办);负责协助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样品采集工作,监管人员在现场做好检查笔录,调取与抽检样品相关资料(产地证明、检验资料),弄清被抽检单位主体资质、被抽检样品来源,包括:样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样品的产地(最小的行政区划,建议到行政村)、样品抽样基数、进销价格、主要的销售去向等基本情况并记录在案,与检验结果一并进入被抽样单位监督检查档案;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检验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

  (四)县卫计局负责生活饮用水、餐饮具抽检计划的制定及上报(报县食安办);负责协助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样品采集工作,监管人员在现场做好检查笔录,调取与抽检样品相关资料(产地证明、检验资料),弄清被抽检单位主体资质、被抽检样品来源,包括:样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样品的产地(最小的行政区划,建议到行政村)、样品抽样基数、进销价格、主要的销售去向等基本情况并记录在案,与检验结果一并进入被抽样单位监督检查档案;负责生活饮用水、餐饮具检验不合格的'后处理工作。

  (五)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提出本计划的调整方案;负责及时将抽检计划完成情况录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完成接收委托的抽检任务录入“xx省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管理系统”;负责每月20日前向县食安办报送《月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和《月不合格报告移交单汇总表》;负责按要求报告节令性食品抽检结果汇总表;负责于12月25日前将年度抽检结果汇总表和总结报告报于县食安办;负责定期向县食安办提出分析报告。

  我县抽检费用由xx县财政负责解决,根据抽检工作开展情况实报实销。

  (一)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食品安全抽检要坚持问题导向,要突出高风险食品,加大对群众举报多的食品抽检频次,充分发挥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支撑作用,保质保量完成好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

  (二)各单位要把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抽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确保监督抽样依法、科学、客观和公正。承检机构要将检验结果及时上报给组织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三)信息报送。承检机构要将检验结果及时上报给组织监督抽检的部门,不合格报告在签发后一式二份连同抽样凭证及时送达各组织监督抽检的部门,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报告县食安办。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在检测报告签发10日内将检测结果统计表报送至县食安办,并在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次年1月5日前,向县食安办报上一季度《质量定期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和《食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10

  一、日常管理工作

  1、加强渔政队伍建设。一是县市区要尽可能配足渔政人员力量。重点渔业县必须配备专职渔政人员,非渔业重点县也要配备人员专抓水产渔政工作。二是加强渔政执法舟艇管理,规范渔业行政执法。根据湖南省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状的要求,执法船舶操纵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渔业船舶职务证书,严禁无证人员驾驶船舶,市级负责组织培训和发证。

  2、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一是层层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机制,与各县市区一把手签订《20xx年xx市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状》,突出节假日和重大节日前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并实行重点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二是规范渔船管理。掌握机动渔船的底子,建立渔船信息、船主联系方式台帐。三是加强渔业安全宣传,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渔业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四是重点渔区建立完善应急机制,跟踪省局已安排的冲锋舟和渔政快艇等渔政工程建设项目,提高渔政执法能力和手段。

  3、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省局、市委、政府相当重视环境保护和鱼类资源保护,因地制宜推行禁渔期制度,按要求开展长江珠江流域全面禁渔工作;依法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规范办证管理;本着经济实用原则,积极组织开展鱼类人工增殖放流,突出重点水域,实施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工作,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4、加强渔政执法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渔政执法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区域性、流域性渔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监管市城区河道、东江湖流域、翠江流域等,打击电、毒、炸等不法行为,保障渔民利益;二是开展市城区河道禁渔禁钓宣传,结合“创文创卫”要求,加强与xx日报、xx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媒体宣传、主题活动、社会教育等方式,深化市民群众保护渔业资源;三是县市区渔政部门做好捕捞渔船“三证合一”换发工作,做好20xx年渔业油价补助资金申报和发放工作,支持渔民减船转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渔业生产秩序;四是加大渔业污染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东江湖库区、翠江流域、便江流域等要严格控制网箱放养数量,严禁兴办规模养殖场,保护水域环境;五是加大水产养殖用药监管和水产品质抽样检测力度,下发《20xx年xx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明确抽样任务,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水产用药的行为,防止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六是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监管。加大市城区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餐饮酒店的`巡查检查力度,督促各县市水生野生动物生产者和经营者合法经营。

  5、加强渔政信息工作。大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做好渔政执法宣传,树立良好的形象。建立完善渔政指挥系统,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

  二、创新管理工作

  1、市城区河道禁渔禁钓工作。为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城区河道渔政管理的通告》,一是市城区的全部河道,禁止从事炸鱼、电鱼、毒鱼、网鱼等危害公共安全和损害渔业资源的行为。二是xx河主城区段、xx河城区段、x河属鱼类产卵场、洄游通道,划为禁止垂钓区域。加强对广大市民遵守渔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的教育劝导。我局负责渔政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

  2、湘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保护。为做好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巩固禁渔管理及渔政执法护渔成果,组织开展湘江流域天然水域渔政执法护渔行动,对河道无证网箱养殖要求退养上岸,每年从x月x日至x月x日,实行春季禁渔,禁渔期查处所有捕捞行为。完善江河湖限捕、禁捕,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

  3、完成机动渔船船舶“三证合一”证书发放工作。对辖区内渔业船舶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20xx年渔业船舶普查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全面完成省局布置的工作任务,切实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支持渔民减船转产,推动我市渔业经济平稳发展。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禁渔护渔宣传。通过政务网、微博、微信和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禁渔护渔良好社会氛围。

  2、组织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资助、社会民众广泛参与多元投入机制,加大社会增殖放流力度。

  3、全面加强禁渔管理。严格实施城区河道常年禁渔制度,严厉打击毒、炸、电、网鱼行为。开展经常性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违规捕鱼行为,开展打击非法捕鱼专项整治,有力打击各种违规捕鱼行为。

  4、加强执法搞好服务。强化服务意识,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努力创造现场“一条龙”办公条件,为渔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目前存在困难

  1、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保护、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关注度日益提高,渔政执法管理任务重,压力大。

  2、在开展渔政管理执法、鱼类增殖放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渔业船舶检验、渔业互保等工作时,感觉人员不够,缺必要的执法设备。

  3、全市禁渔范围战线长,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河流水库较多,执法人员的力量严重不足,禁渔管理难度大。

  4、开展xx市城区河道常年禁渔禁钓,接到市民和市长热线反馈的举报太多,打击电毒炸鱼的禁渔工作和禁钓工作难度大,人员安排不过来。

  五、建议

  1、加强渔政执法人员配置和装备建设,春季禁渔期组织20xx年有渔政执法证件局工作人员到东江湖执法。

  2、安排1-2次考察学习外地市先进渔政执法经验和案件办理情况;

  3、做好争资立项工作,多向省局领导和渔政处汇报。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11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法律要求,结合我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年度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四、监督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局监督检查内容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县公路管理站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县运输管理所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维修管理所

  (1)维修企业: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2)驾培企业: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县地方海事处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县航道管理站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县港务处

  1、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港口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培训;码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资质;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劳动环保相关工作要求,职业防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作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码头系船柱、护轮坎、防撞护舷是否完好;作业设备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6、消防、环保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管理情况,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环保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文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整改是否完成;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稽查大队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质检中心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路畅公司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处: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航运公司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洪汽公司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城东建材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二)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有所作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四)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五)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12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压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伤亡,确保不发生死亡事故。

  二、监督检查对象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水上道路施工企业。

  三、监督检查任务

  1、综合性检查:全年组织4次;

  2、局领导班子带队督查:全年组织2次;

  3、邀请第三方专家检查:全年1-2次;

  4、专项检查:根据时节和上级部署及本系统实际情况开展。

  四、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安全监管责任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一票否决”制度落实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7、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9、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0、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组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2、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3、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

  14、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要求

  (一)规范检查文书。在对各单位检查督查时使用的现场检查督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统一使用规定的文书,做到手续完备。

  (二)认真落实整改。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三)建立举报制度。县局安全办设立举报电话:,信箱。交通运输各单位也要建立举报制度,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13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于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于20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

  4、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甲、乙证)行政许可的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5、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6、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7、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8、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9、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0、参与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14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目标任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全区食品质量状况,根据《关于印发市20xx年第一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区20xx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

  一、工作任务

  20xx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包括市级下达由县区承担的省市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区级食品抽检任务,以及各类专项抽检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上级抽检指标。按照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量每千人达到4.1批次,结合20xx年度抽检量考核要求,本行政区域内,市县级食品抽检量达到4.2/批次(加分项)为原则,合理安排抽检任务。

  (二)抽检任务分配。抽检任务原则上不少于20xx年抽检量,结合市局抽检工作任务分配意见,全年各类抽检安排任务量不低于1070批次(年度抽检任务量985批次,不足部分由专项抽检补充),并根据省、市局抽检计划安排对品种、项目进行动态调整,抽检区域涵盖全区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场所,具体分配如下:

  1.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435批次(详见附件1)。

  1)食品流通环节(以城乡结合部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为重点)共155批次;

  2)食品消费环节(以本地餐饮食品、中小餐饮单位、小摊贩为重点)共200批次;

  3)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小作坊、本地生产企业为重点)80批次。

  2.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共550批次(详见附件1)

  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数占比不得低于全年抽检任务总量50%,按照省级指定的必捡品种和必捡项目开展抽样检测,同时自检项目不少于2个(详见附件3、4),抽检品种以本地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涵盖农贸市场、便利店、小食杂店等场所。

  3.区局专项抽检任务

  突发性、节令性、季节性等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由区局相关业务科室另行制定和组织。

  二、20xx年区本级食品抽检工作安排

  (一)确定承检机构。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或区级各类抽检任务时,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检机构。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原则上均衡分配全年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适当加大生产品种较多的大型生产企业抽检频次。全区食品安全抽样采样工作原则上于11月15日前完成,12月10日前完成检验工作。

  (三)抽样对象。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适当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抽检力度。突出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流通环节采样涵盖农贸市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食品消费环节采样重点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小餐饮等餐饮服务单位。100%覆盖食品小作坊,尽可能覆盖所有在产生产企业,最大限度涵盖不同业态。

  (四)抽样检验。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数据报送。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及时将抽样及检验信息录入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区局食药科。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定期对抽检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提交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分析报告。

  (六)核查处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过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报告。

  (七)信息公布。监督抽检信息应及时通过区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公布内容应符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

  三、工作分工

  (一)食药科负责抽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计划制定;负责收集、汇总与抽检相关信息数据和信息公布。

  (二)稽查大队负责落实区本级食品生产环节和食品消费环节(中型及以上社会餐饮和食堂)抽检和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三)各市场监管所负责落实食品消费环节(小型及以下餐饮)和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抽检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四)受委托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负责做好食品抽样、检测及检测结果平台数据上传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分工协调。各派出机构、局机关相关科室和稽查大队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抽样程序及信息上报时间节点,确保采样及后续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切实发挥抽检的监管实效。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派出机构、稽查大队以及承检机构要结合抽检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密切部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落实抽样送样、检验、不合格报告传递、异议复检、核查处置(填报)、信息公布等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抽检数据录入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保障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严格进度管理。各单位要稳步推进安排月度、季度、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统筹落实好各项任务。20xx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样采样计划,20xx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检结果信息汇总并及时上报市局。

  (四)强化督导考评。省局已把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纳入年度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过程进行考核。并建立通报机制,必要时通报当地政府部门,以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严肃工作纪律。参与抽检的各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强化问题导向。根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任务部署、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等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需要,安排好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及本抽检计划动态调整事宜,确保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得到有效监测。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15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家总局、省厅和市局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局20xx年度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本计划所称监督检查,指本局及其派出机构,组织日常监管人员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包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下同)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等情况,按照年度计划和工作需要实施的监督检查。

  一、检查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依法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以风险分级为基础,将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不同的监管等级,并按照监管责任网格化、现场检查标准化、监管行为痕迹化的要求,分别实施不同频次、不同内容的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有因检查和“双随机”飞行检查。

  (一)日常监督检查。指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常规检查事项,由监管分局、执法大队按照事权划分,组织网格监管人员按年度风险等级划分检查频次实施。

  (二)有因检查。指按照举报投诉线索或上级部署交办,针对特定的对象、品种或特定区域,由业务科室、监管分局或执法大队按照分级管理要求或具体实施方案实施。

  (三)“双随机”飞行检查。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突击检查。由业务科室会同监管分局或执法大队,抽调骨干人员分组实施。

  三、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的对象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取得商事登记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举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食品贮存运输服务提供者及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

  四、检查频次

  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按照《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明确的风险等级执行,有因检查和飞行检查按照工作需要开展,其检查计入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本年度新办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照《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的检查频次要求执行,原则上本年度新发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在发证后3个月内对其实施首次日常监督检查。食品生产单位(含食品生产小作坊)原则上每年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大型商超、食品批发商等重点单位原则上每年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

  五、检查重点

  (一)食品生产环节检查重点。以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制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大中型、风险高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单位,以传统食品、特色食品集中加工区域为重点区域,以保持发证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批批检验、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其他食品安全制度建立落实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二)食品销售环节检查重点。以高风险、敏感食品和消费量大的乳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及其制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风险高食用农产品批零市场、食品批发商、大型商超为重点单位,以许可条件持续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合法合规情况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六、检查内容

  对照食品生产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结合《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实施全项目或重点项目检查,检查项目要达到全覆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监管分局和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事权划分和网格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按照年度总体计划,科学制定各单位的月度检查计划,明确对象、人员、时限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严格现场检查,注重监管实效。各部门要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严格实施现场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按时实施复查。涉及违法违规的,及时依法开展后续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重隐患,要深入剖析成因,编制风险问题清单,适时开展专项整治,上报总结。

  (三)优化结果运用,确保检查留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信用分类、量化分级的依据,在检查同时同步进行分类分级评定。每户检查完毕,应分户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及时将检查和处理资料汇入监管档案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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