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交通乱象工作方案(通用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交通乱象工作方案(通用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整治交通乱象工作方案(通用6篇)1
专项整治内容
1、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2、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的问题。
3、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4、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
5、执法不廉的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怎么整治?
1、“自查”+“抽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决治理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问题,坚决斩断“向企业乱伸的手”。交通部将组成若干督查组,赴地方和直属系统开展重点督查,重点督查工作将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总结分析,并在行业通报。
2、制定相关法令、规范加以约束。交通部部将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引导执法人员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聚焦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的执法顽疾、作风问题,逐条列出“负面清单”,划出“高压红线”,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增强执法人员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树立文明执法新风貌。
3、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网络教育等,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单位法治讲堂、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撰写法治征文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引导执法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4、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研究提出清理意见,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滥收费漏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将研究制定《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防范执法隐患工作指南》,并根据各地提出的相关建议,在充分调研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提出建议,对规章及政策性文件进行修订调整。
5、开展执法队伍轮训。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对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执法骨干、执法师资开展培训,着力提升基层执法队伍组织能力。结合轮训工作,修订颁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完善执法程序,健全执法规则。编制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分领域梳理汇编执法要点、操作规程、工作要求、常见问题解答。修订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大纲》,分专业研发一批培训课程,完善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平台,建立完善执法人员考试题库。
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1、部署动员(5月初)。交通运输部将于5月初组织召开全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动员整治行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团长注:最近交通部动作频频,这方面已经开始实行了)
2、自查自纠(5月上旬至6月底)。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把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3、深入整改(7月初至9月底)。各地、各单位要于8月底前全面完成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于20xx年8月15日前将本地、本系统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报备。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将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20xx年9月底前报部。
4、总结提升(10月)。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
整治交通乱象工作方案(通用6篇)2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市民群众文明守法和“交通规矩”意识,服务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21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原则,集中各方力量,消除一批交通隐患,治理一批拥堵点位,严查一批突出违法行为,努力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设施明显优化、“交通规矩”意识明显提升“五个明显”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
(一)四类重点区域。53条、213公里停车秩序示范路,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地铁站、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景点景区等区域相关道路;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二)五类突出违法。机动车辆乱停,主要包括城市主干道以及严管道路违停,次支路无序停车影响通行,小区周边违停堵塞进出通道、消防通道,小区内“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设施等突出违法行为;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机动车辆不礼让行人、压越实线、加塞、违法调头,摩托车违法上路通行、非法营运、炸街飙车等突出违法行为;大型车辆乱闯,主要包括渣土运输车、搅拌车、大货车违禁通行、违法闯桥隧、闯红灯、超载超速,环卫、园林等工程作业车辆不按规定作业等突出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无牌无证上路、违禁通行桥隧,“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违法上路通行,聚集候客,快递、外卖车辆乱穿乱行、驾车接打电话等突出违法行为;行人突出违法,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等突出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25日)。组织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就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全方位动员部署。同时,在全市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6月25日)。围绕“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组织发动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力量,每天开展整治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全市集中整治行动,每旬小结通报整治成果,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6日—30日)。总结提炼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法,从严治理交通乱象
1.强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发布整治“四类重点区域”“五类突出违法”通告,紧盯重点区域和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明确责任区域,细化责任分工,以“零容忍”态度,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条块结合综合整治。各区、各部门、各行业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配合综合整治工作。各区作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以交警为主力军,整合辖区公安、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等专业行政执法力量以及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统一参与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突出难点集中整治。各区要组织残联、民政等部门,动员街道社区力量,加强“麻木”信息登记、人员劝导、违法整治、生活安置等闭环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管“麻木”主次干道违法上路、聚集候客、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销售环节的监管,对非法销售、改装窝点开展上门清查,并依法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市残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新媒体,分波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组织各类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不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突出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正面典型。主动设置道路交通依法严管话题,组织线上线下广泛深入开展讨论,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综合整治和市民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2.社会动员全覆盖。依托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在街面、户外、社区、楼宇、公共交通工具等各类显示屏以及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公交换乘枢纽持续播放交通守法公益广告;在全市居民小区组织开展制定遵守交通法规公约、上门宣传告知、典型违法案例教育等活动;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支持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相关活动;常态化落实交通文明志愿者文明劝导工作,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在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劝导,主动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单位行业全覆盖。发动各类单位、行业组织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所有单位对参与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的认识统一、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要组织全行业从业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承诺书,落实单位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内部叠加处罚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主动担责,制定本单位人员和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做到全员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责任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协会)
(三)多方联动,深化协同共建共治
1.严格属地责任。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属地责任。要把依法严管道路交通秩序作为本辖区“一把手”工程,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快补齐交通管理“短板”。要统筹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分片包干、捆绑责任、共同推进,并将社区、单位协助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和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强化部门职能。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研究制订本部门和本单位的任务清单,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扎实推进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建成微循环道路80条、打通断头路10条、新增人防停车泊位1.8万个。认真研究分析交通堵点,科学优化信号配时,实行“一点一方案”,加快推进26处年度拥堵点位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可变车道、借道左转、交替通行、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清除路口障碍物等手段,再创建50处精致路口,各区至少打造1个交通秩序精致示范片区;加强路口工程渠化,提升通行效率,改善市民出行环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委、园林和林业局、民防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3.创新社区共治。各区要深化停车秩序管理共治机制,开展背街小巷机动车辆停车秩序“交警牵头、多方参与”的“1+N”共治行动,组织社区、小区物业配合城管执法、公安交通管理、住房保障房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清理一批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查处一批擅自停用或者将停车设施改作其他用途的违法行为、整治一批违停占道、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车辆。各区要在每个所辖街道选取至少1个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创建,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打造“零酒驾”“零事故”“零违法”社区。(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巩固成效,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完善交通管理警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组织治安、特警、交警、派出所、警务综合服务站等多警联勤联动,强化基层网格化执法,有效扩大街面交通管理警力覆盖面;完善现有勤务机制,提高公安交通管理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日常执勤执法勤务质量;加强社区力量联勤联动,将交通违法行为人上门宣传告知等工作与社区警务运作有机结合起来,夯实交通管理基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加强执法装备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保障力度,加强路面监控设备应用,完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便携式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升级视频监控执法设备,扩大交通违法LED警示屏应用范围,创新拓展“电子警察”新的执法功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推动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大力推进院士引领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加强停车设施综合供给和停车信息化建设,各区至少要选择1个社区(单位)开展“共享停车”试点,在车位闲置时向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同时,大力推动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内部临时停车资源错时开放共享,进一步盘活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投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班推进。调整加强市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深化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办公,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区也要相应成立由区委、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落实。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班,强化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保障,强化支撑。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人力、财力保障力度,公安机关要依法保护各方面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各类妨碍执法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树立执法权威和执法尊严,形成社会各个方面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强大的支撑和动力。
整治交通乱象工作方案(通用6篇)3
“整治城区交通乱象,树立城市文明形象”是今年市政协双月协商的第一个议题,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反映了政协委员和广大市民的殷切期望。3月以来,市政协副主席张德萍带领部分委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市内城区交通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于4月2日至4日赴张家港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我市城区交通现状
我市城区现有主干道12条,呈6横6纵交错分布,此外还有5条城乡连通干道、几十条连通道,共同构成了基本路网。城区常住人口约48万(不含流动人口),全市汽车保有量8.96万辆,而且还以1.5~2万辆/年的速度增长。人口和机动车的快速增长与公共资源建设的相对滞后,带来了城区交通压力、道路拥堵和交通乱象。近年来,虽然我市不断加大城市交通的整治力度,交通秩序有了一定好转,但人车混行、乱闯红灯、非法营运、违章占道等乱象依然存在。
1.道路通行不畅。我市城区路网建设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不相匹配的矛盾日益突出。大新路、宏达路、大洪路、交通路、仙源大道等主要交通干道,承担着城区近60%的交通流量,但通过性能有限,加上南北向众多支线道路没有贯通,进一步加大主干道车流压力;新老城区结合部特别是高速公路涵洞和高架,由于存在一定设计缺陷,致使形成新的堵点;此外电信五岔路口、东桥路口、西桥路口等异型路口,因路况复杂,也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2.路权分设不明。我市没有充分尊重和保障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路权,严格执行人车分流是形成城区交通乱象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是复州大道、大新路等老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落后,设置人车分流,各行其道困难较大。二是仙桃大道等路段,基础条件具备,但还缺乏清晰完备的标识标牌引导,同时公交站点和右转道占用非机动车道,不适宜用护栏隔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降低了通行效率。三是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无障碍化设施还不够完善,红绿灯等待区域设置不合理,造成互相借道,混合通行。同时各道路右转车辆和过路口行人同时放行,导致人车冲突。
3.停车场地不足。城区停车场地建设明显滞后,停车难问题进一步加剧。老城区居民机动车基本无专用停车场,复州花园、德政园等建设较早的居民小区没有地下停车场;重点路段、商业区、学校周边缺少公共停车场地,致使机动车无序停放,影响交通出行。同时去年新增9000个停车位基本设置在道路和小区里,进一步影响道路通畅性。
4.文明意识不强。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文明出行的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交警部门4月8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我市两个月拍摄“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达千余起。机动车抢道、加塞,随意变道、占道,违章调头、逆行、闯红灯,营运性机动车辆繁华地段停车揽客等现象十分普遍,尤其在没有违章拍摄装置的路段更为突出。同时非机动车、行人横穿马路、逆行、乱闯红灯、“组团式”过马路等不文明行为进一步加剧了交通秩序管理难度。
5.管理覆盖不全。我市交通秩序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盲区。一是对电动车没有实施有效监管,导致电动车驾驶者成为道路行驶特殊群体,近年来发生交通事故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比率占76.9%。部分载客“麻木”车打着代步、接送小孩的“晃子”从事非法运营,快递外卖行业和送货电动车交通违法行驶,形成交通秩序混乱。二是对公共汽车、的士等营运车辆随意停车、变道等违章行为处罚不力,在高峰时段形成堵点。三是违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和车辆占用人行道直接导致人车混流。四是对行人违章缺乏有效的约束。
二、张家港市交通秩序管理的经验
张家港市是唯一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的县级市,并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国家生态市、全国文化先进市等200多项国家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为了有效破解我市城区交通存在的问题,找到切实可行的对策,4月初调研组赴张家港专题学习了该市交通秩序管理的先进经验,通过学习给了我们四点启示:
1.强化顶层设计。1995年至今,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一棒接着一棒传,一任接着一任干。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市领导以及各镇(区)一把手为成员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部门联动。全市形成了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联动参与的机制,建立了“常碰头、常研究、常通气”协作机制,不断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三是完善机制。市政府将文明交通列入各单位各部门年度文明创建考核,乡镇绩效考核中,精神文明建设指标权重达到了50%。
2.注重全民参与。张家港市按照每年围绕一个目标、每年搭建一个载体、每年推出一个系列的`总体思路,引导全民文明出行。一是强化阵地建设。分别建成苏州市首家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馆、张家港市交通安全文明教育基地、全省首个社区交通安全服务站,引导全民参与学习教育。二是坚持教育引导。编印发放10万册《张家港市文明交通知识读本》,开展交通法规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三是坚持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市民文明交通出行。四是坚持媒体联动。新闻媒体围绕文明交通主题,长年累月加大交通文明宣传力度,确保遵守交通规则入脑入心。
3.完善交通设施。一是着力解决主干道不畅问题。20xx年以来,张家港市投资3.86亿元,先后新建、改建、扩建17条市区主要道路,增设隔离栏、中央绿化带,科学规划了路口,形成路权分离,规范了行车秩序,并每年投入20xx万资金用于交通设施的维护保养。二是努力解决“肠梗阻”问题。先后对市区11条支线路段进行了改造,提高通行能力,缓解了主干道交通压力。三是妥善解决停车难问题。近两年,张家港市着重围绕解决商业中心区停车问题,将步行街南侧人民医院搬迁后地块,改建为大型停车场;动员主干道沿线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停车场。四是注重智能化应用。与同济大学、中南大学、公安部科研所合作加大智能交通建设,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强出行引导、车辆监管。目前,市区主干道全部实现高峰时段绿波控制,并正在建设智能一体化停车系统。
4.坚持从严治理。张家港市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有效载体,在路面执法整治上下功夫、求突破。今年全面启动交通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围绕“六个显著”的总目标,以乱停车、乱骑车、不礼让斑马线、酒驾等“九类突出违法”作为整治工作重点,坚持“传统+科技”、“天上+地面”等管控模式,以“零容忍”的态度对交通违法开展严查严处。在此基础上,公安交警、城管紧紧依托警城联动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不定期联合对违章占道、乱搭乱建等开展综合整治,拓宽道路可利用空间,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明显优化。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明显减少,行人非机动车遵章率达97%以上,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9%。
5.严肃考核问责。张家港市将文明交通列入各单位各部门年度文明创建考核,对年内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实3人次以上的部门、企事业单位取消年度文明机关、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评比资格。各镇(区)、村将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年度五星家庭评比考核指标。教育部门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对国家公职人员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明确规定一年内有5次被查实的,年终考核被评为不称职。
三、对我市交通文明出行的建议
根据市内调研情况,借鉴张家港市先进经验,我们建议:
1.加强领导,建立长效机制。整治城区交通乱象事关仙桃形象、事关仙桃发展、事关民生福祉,能否取得效果,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必须拿在手上亲自抓。建议市政府领导牵头,做好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并整合市文明办、市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市交警支队等职能部门的力量,组建专门治理机构,避免“多龙治水”。建立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比重,将文明出行融入村规民约、行业规范、机关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
2.广泛宣传,引导全民参与。交通文明程度实质上反映人的文明程度,必须做到全员文明出行引导。要像循环产业园宣教一样,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户外公众广告屏等传统媒体,广泛借助网络直播、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宣传,组成交通安全教育宣讲团,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厂、进社区,广泛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开展“找文明,树新风”等各种活动,大力宣传身边的道德模范典型,同时激励壮大交通安全志愿者的队伍,由交警部门统一引导,定期组织文明交通执勤、文明停车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专题志愿服务活动,发挥文明引导作用。建立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对市民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做到交通安全知识全覆盖,发挥教育引导作用。
3.科学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城市功能布局,合理均衡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引导老城区人口向南城新区转移。严格旧城改造和新建小区配建道路和停车场(位)规划的把关审批,落实配建标准;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吊坎路,拓宽“毛细血管”,形成循环畅通路网结构,提高道路通达性;选择一条主干道进行试点改造,完善各类标识标线,利用绿化带、隔离栅栏、公交站点等辅助交通设施,实现路权分离,形成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有序通行;加快平面交通向立体交通转变,在繁华易堵的路口设立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缓解交通拥堵;优化公共交通,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市民出行需求,疏导交通压力。
4.强化措施,突出整治重点。整治交通乱象必须从严。一要严厉管路。保持全天候高压态势整治违章占道,占道经营,占用公共区间等行为。二要严厉管车。严厉打击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规范网约车准入机制。严厉打击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行为,加大电动车源头控管,对现有电动车统一上牌管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设定1-2年的过渡期逐步淘汰。对快递外卖公司电动车统一标识,规范管理。三要严厉管人。要严管行人“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建立抓拍和曝光机制,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养成行人走人行道,按红绿灯指示过马路的习惯。
5.与时俱进,提高科技含量。智能化、信息化、科学化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建议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特点,整合智慧城管、天网等信息化资源,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公安交通集成智慧平台建设,提高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协调控制能力,主干道高峰时段实现“绿波带”,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加快对所有联控信号机实现干线协调控制,对交通违法行为动态抓拍。完善公安交通指挥平台建设,扩大交通信息采集、监控范围,对道路交通状况实时监测,提高对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快速报警、快速处理能力。加强交通信息诱导系统建设,在主要路口、路段安装交通诱导屏,通过交通广播、互联网、短信,向社会发布交通信息,引导出行车辆选择最佳线路,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整治交通乱象工作方案(通用6篇)4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结合当前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先急后缓的工作原则,分步骤、分区域、分类型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标”电动车、摩托车(以下简称“三车”)及未按国家相关标准生产的四轮电动车(以下简称“老年代步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集中严查严管“三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牌无证,“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遏制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斌
副组长:周永斌、李永前、胡林、吴海
成员:曼勇、陈光荣、崔长胜、宋隆杰、申春生、苏波、聂谷、宋锦松、徐俊、孔剑、樊劲松、明静、张小虎、宋运武、俞翔、谢光顺、杨明、杜平、牛劲松、兰方鸿、许进、李国伟、赖宁、周珍德、刘剑军、夏大伟、李建、张洪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勤务考核处,由吴海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聂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唐福勇同志为联络员。
三、进度安排
结合当前实际,将专项行动分为集中整治、全面规范、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勤务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在城区核心区域选取部分主要干道、交通路口作为整治重点,集中安排部署警力,依法严格查处“三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老年代步车”违法上道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三车”无牌无证,确保“三车”挂牌率上升至90%以上。在农村道路及普通国省道,重点围绕“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多发、事故易发路段部署警力,严格管控“三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
(二)全面规范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各勤务单位要在做好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确保整治成效基本覆盖到辖区所有道路,“三车”挂牌率上升至100%,全市“三车”冲红灯、闯“禁行”、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及时查缺补漏,提升治理成效,固化工作机制,确保“三车”及“老年代步车”违法治理工作常态长效。
四、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强化宣传引导。由宣教处牵头,组织各勤务单位
按照“正面报道、反面曝光”的原则,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抖音等新闻媒介开展“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整治工作宣传。广泛报道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违法案例,切实营造“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严管重处整治氛围,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平安出行。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勤务单位要加强辖区道路隐患排查,对容易发生“三车”逆向行驶的路口、路段要及时采取管控措施,需要安装隔离护栏等硬件设施的,要主动报请辖区政府或道路养护相关单位整改完善,短期内无法整改的,要安排警力加强管控。
(三)强化交通秩序整治。各勤务单位要根据整治行动进度安排,按照先急后缓的工作原则,科学部署警力,突出整治重点。城区道路每天除高峰时段(07:00-09:00、17:00-19:00)以非现场执法为主外,其余时段要采取铁腕手段,安排民警严防死守,依法严查严管“三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冲红灯、闯“禁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农村道路及普通国省道要结合群众出行规律,以农村地区赶场、赶集,红白喜事,周五、周日接送学生上下学为重点时段,科学安排警力,加强“三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管控力度。各单位对“三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对电动自行车(含“非标”电动车)未悬挂号牌,且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的,要依法暂扣车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四)建立实施“非现场”执法措施。由科技处牵头,勤务考核处配合,指导各勤务单位,充分运用路面监控设备对“三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取证。各勤务单位在现场查纠“三车”交通违法时,要对车辆历史违法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的,除依法责令其接受处罚外,还要对其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原则上,对存在3次以上5次以下“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记录的,引导其到就近的“三车”治理点进行交通安全学习;对存在5次以上“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记录的,责令其到辖区分局、大队车管所进行交通安全学习)
(五)严格管控“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各勤务单位要将“老年代步车”纳入重点管控范畴,充分运用视频巡查、民警巡逻巡线、设置固定执法点等方式及时发现、查处违规上路的“老年代步车”。法制处要加强执法指导,督促各勤务单位规范开展工作。
(六)强化部门联动。各勤务单位在查处“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处理相关交通事故工作中,要注意收集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老年代步车”信息情报,认真录入电子检查登记台账,由勤务考核处汇总后通报市场监管部门,推动源头治理。在查处快递、外卖配送车辆冲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时,也要将相关信息录入电子检查登记台账,由勤务考核处汇总后通报所属企业及邮政部门,推动联合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对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检查考核。监察室要加大督察力度,对民警不在岗、不履职、违反警容警纪的情况要严肃处理;勤务考核处要对各单位工作落实、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三)加强文明执法。各分局(大队)要进一步教育执法民警文明规范执勤执法,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执勤执法五严禁》等相关规定,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使用规范用语,避免因执法不规范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勤务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发现、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并于每月25日17时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至勤务考核处。
整治交通乱象工作方案(通用6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不断提高我市道路交通文明出行、快速出行、平安出行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挑担啃骨抓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慈党办〔2022〕2号)精神,决定即日起至2022年底,在全市范围开展道路交通“治堵治患治乱”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顺应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道路交通新形势出发,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创造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集中各方力量,治理一批拥堵点位,消除一批安全隐患,严查一批突出违法行为,确保中心城区时段性、路段性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善,早晚高峰时段拥堵指数下降10%;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更加完善,停车供需更加合理;道路交通事故全口径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全市主要路口机动车守法率和斑马线礼让率分别达到90%、80%,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均达到80%,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重点路口和其他路口分别达到100%、90%,实现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设施明显优化、道路交通出行更加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道路交通治堵工程
1.强化规划引领。加强交通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同性,交通规划要与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紧密衔接,形成良好的互动反馈机制;充分考虑交通基础设施、公交设施、停车设施发展需求和历史欠账,合理布局相关设施用地。(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
(1)推进道路交叉口渠化改造,提升通行效率。全市渠化路口25个以上,其中中心城区10个以上(详见附件2)。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11月20日前完成治理。(责任单位:慈溪建设集团、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2)改进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和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对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综合采取单向交通、可变车道、限时通行、增设隔离设施等措施,缓解早晚主次干道及重要点段的交通拥堵。试行高峰时段北三环货运车辆限行措施。推进开发大道、南二环路等双向四车道路段增设隔离设施。落地实施教场山区块单向交通组织方案,实施青少年宫路和孙塘路改造提升工程(详见附件3)。(责任单位:慈溪建设集团、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3.优化交通信号控制。加快提升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充分运用绿波控制、禁止左转、潮汐信号等手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切实缓解城区部分路段拥堵情况。依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实现交通信号设施设置维护和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专业化。引入智能化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完成全市80个信号灯点位改造。建设中心城区科技设施自动巡检报警平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4.突出交通堵点治理。市治堵办实行实体化运作,加强资金保障、统筹资金使用。加强交通堵点调查排摸,系统分析堵点形成特点和原因,提出政策性、工程性综合治理工作意见,明确相关部门治理工作责任,督促落实相关治理工作措施。开展“民选民评”堵点乱点治理活动,通过民意调查、意见征集等方式,收集治理一批民生反映强烈的堵点乱点。(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加强停车设施供给
(1)制定、完善停车位配建标准,分类确定公建设施的停车配建比例,适当超前配建,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逐步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结构。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年内再完成6000个路内停车收费泊位建设。推进公共停车场(位)建设,开展停车位“增量行动”,挖掘退红空间、绿化带等“城市边角料”停车资源,重点增加老旧小区、学校、农村等区域停车供给,科学规划配建停车场(楼),新增公共停车位1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2)加快推进沿山线周边临时停车场地开辟工作,沿线镇各新增停车位50个以上。(责任单位: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桥头镇、匡堰镇)
(3)建立健全停车资源共享协调机制,推广机关事业单位停车资源错时开放措施。(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6.优化城区路网结构。合理布局和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完善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打通“断头路”,提高城市路网通达性,完成金一路(寺山路至景观大道)、科技路(漾山路江至西二环)、梅林路(中横线至轻纺城物流大棚南侧横路)等工程建设,启动科技路(西二环至赵家路江)等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7.加大公交优先发展力度。建立公交线网优化常态化机制,针对客流需求变化,动态优化公交线路、班次,提升城市公交服务质量和水平,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合理设计公交站点,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加强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建设。高标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强化快速交通与慢行交通的有机衔接。全面推广“出行即服务”模式,广泛应用新能源交通工具,逐步推进公共交通清洁能源化。强化城乡公交一体化规划统筹,实现班线客运、城乡公交、城市(镇)公交无缝换乘。(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慈溪交通集团)
8.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根据不同学校区域特点,因地制宜推广错峰上下学、多校门接送、车辆即停即走、专用接送通道、定制公交、远端停车、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共享、临时停车场建设等措施,缓解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现状。以实验小学为试点,全面排摸分析学生家庭住址等基础信息,设计若干条接送线路,开通定制公交,学生在沿线公交车站等候接送,切实解决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完善校园内部交通组织,对符合小型汽车入园要求的学校,打通内部接送通道,明确停放区域,配置专管力量,有条件的学校要做到“应开尽开”。周末、节假日离返校时段,实验高中开通内部接送通道,慈溪高中视情为家长车辆开放地下车库(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深化“家校警”联动护学模式,形成学校、家长、公安交警共同参与的护学保畅工作机制,合力保障校园门口交通安全有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慈溪交通集团、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二)实施道路交通治患工程
1.全面排查治理临水路段安全隐患。按照“彻底排查、排查彻底”的标准,对临水路段警示提示标志、防撞设施缺失,防护强度不够等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账,按照轻重缓急、分级分类的原则,制定治理计划,逐一明确责任部门、治理措施和完成时限,实现闭环落实,7月底前完成治理提升(详见附件4)。(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镇、街道)
2.全面排查治理非灯控平面交叉路口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事故多发的非灯控平面交叉路口和路侧开口,重点排查交通标志、标线等设置是否合理、有无缺损或遮挡,无路灯照明或照明亮度不足,绿化遮挡视线,爆闪灯、让行标牌、减速带等安全设施是否到位等,找准问题和症结所在,必要时邀请专家开展会诊,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实行一点一策。对77个非灯控平交路口开展标准化治理(详见附件5),6月底前完成招标,11月20日前完成治理提升。(责任单位:慈溪建设集团、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3.全面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双向四车道路段增设中央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过多问题,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建设力度,开展“坡改平”治理。(责任单位:慈溪建设集团、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镇、街道)
(三)实施道路交通治乱工程
1.综合整治道路交通乱象。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密切协作,每月开展一次联合行动,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路经营,清查整改广告牌、管线、树木遮挡交通设施,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问题,严厉打击违规占道施工和挖掘道路等行为,严厉查处大货车超限超载、违法改装、右转弯未让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探索工程运输车辆指定车道行驶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综合执法局)
2.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每日安排5组整治力量、每周组织1次统一行动,之后转入常态化整治,形成常态化、全覆盖高压态势,集中整治期间查处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一倍以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加强非机动车和行人路面管控。公安部门充分整合交警、派出所、巡特警等力量,加大现场查纠力度,重点对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未行驶在非机动车道、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等重点违法进行查处。工作日期间,市公安局机关民警每周上路不少于2次;交警大队秩序民警上路时间不少于4小时/天,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查处数不少于20起/天;派出所、巡特警等力量每周配合交警开展一次上路整治,人均查处数不少于10起/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治理
(1)加强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获得3C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严禁销售擅自改装、拼装、篡改车辆,依法严肃追究生产、销售企业的违法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经信局)
(2)以规上企业和中小学校(园)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上门检查,督促建立完善的交通安全门岗制度,落实头盔门岗提示,推广头盔“租借”“共享”模式,每个镇(街道)各设立规上企业、学校头盔“租借”“共享”点不少于3个,将头盔佩戴情况与员工绩效考核、学生评优评先等挂钩,交通安全门岗设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镇、街道,配合部门:市公安局)
5.加强静态交通管理。整合执法资源,实行分路包干责任到人,加强机动车违法停车常态化现场执法管理。系统分析交通流量特点和违停车辆规律,制定机动车违停抓拍设施布点计划,新增违停抓拍设备50套以上,基本实现中心城区重点道路和重点部位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
6.优化交通设施建设。全面排查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设施缺失、不合理、不规范、不清晰等问题,及时安装维护,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设施齐全有效、发挥作用,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交通设施进行评估,确保设置规范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各镇、街道)
7.深化“礼让斑马线”活动。在三北大街、慈甬路有条件的路段推广安装“未礼让斑马线”抓拍设备,新增30套以上,全面提升机动车礼让率。深入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风景线”活动,推动公交车、出租车带头礼让。组织开展“礼让斑马线”执法直播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慈溪交通集团,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融媒体中心)
8.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党员、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发挥公益组织、企业、社团等单位作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体验等公益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各镇、街道)
9.建立健全重点车辆抄告制度。对公交车、出租车乱停乱靠、不礼让斑马线、闯红灯、随意变道、掉头、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理,同时抄告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督促加强教育管理。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工作人员私车交通违法抄告制度,每月一次抄告所在单位,推动单位落实对本单位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的主体责任。一年内被二次以上抄告通报的,建议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交通局、慈溪交通集团)
10.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新媒介,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制作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增强文明交通意识。持续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事故多发路段”、“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每月不少于1次集中曝光。落实基层交通安全宣传职责,对农村“一老一小”及进城务工人员重点群体,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性宣传教育。每家运输企业,快递、外卖企业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公交出行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文明交通“五进”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主题宣传活动,“五进”宣传50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融媒体中心、慈溪交通集团,各镇、街道)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各地、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量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级级压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3月底至2022年6月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围绕“治堵治患治乱”三大方面任务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对各类隐患、堵点、乱点的排摸、治理工作,同时梳理痛点、难点,做好招标等前期准备,为后续开展集中攻坚打下基础。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6月底至2022年11月底)。集中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力量,对痛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确保按期完成问题销号。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汇总分析,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固化推广,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道路交通“治堵治患治乱”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形势,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把道路交通“治堵治患治乱”专项行动摆在突出位置,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推进顺利、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城建、公安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及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茅建焕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期间工作协调和推进等相关事宜。
(二)强化督导,务求工作实效。要推动将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规上企业及中小学校(园)头盔佩戴情况纳入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平安综治考核内容。市道交专委办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度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一次向市主要领导报送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不力,严重影响专项行动效果的,实行警示约谈和工作督办,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
(三)优化机制,加强工作保障。要加强各项经费保障,教场山单行线工程性改造、青少年宫路和孙塘路改造提升工程、渠化路口(路段)、非灯控平交路口治理建设资金由慈溪建设集团负担;临水路段隐患治理由所在镇(街道)实施,不区分道路属性,建设资金由所在镇(街道)自行负担。要用足用好各项财政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着力建立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做到整治行动推进与长效机制建立“同步走”。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汇总报送工作,及时汇总报送涉及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典型案例和其他重要信息。各镇(街道)细化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送至市道交专委办。
整治交通乱象工作方案(通用6篇)6
为贯彻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斗争,迅速落实市、县扫黑除恶的有关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我县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恶涉乱问题及乱象,县交通运输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乱象乱点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整治行业涉恶涉乱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单位要针对当前涉恶以及行业治乱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优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行业乱象乱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打击行动,在短时间内摸排一批重点领域涉恶线索,打掉一批黑恶犯罪团伙,破获一批黑恶犯罪案件,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三、具体专项整治内容
交通运输领域黑车营运;交通执法领域非法营运车辆车主恐吓客运班车司机、暴力阻碍交通执法;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聚众阻扰交通工程施工等方面存在的涉恶问题及乱象。
四、工作措施
(一)发挥职能,梳理排查。各单位要积极动员,认真履职,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行业乱象乱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基础,对本辖区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涉恶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加强线索核查,结合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职能,从涉稳档案、信访积案、执法办案、群众举报、工作排查等线索中严排、严查,搜集和深挖线索。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重点地区中排查涉恶线索,开展针对性摸排调查和数据分析。要加强访查力度,结合日常工作和下基层访视等活动,下到基层一线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走访交流等形式,从群众中搜集发现线索,聚焦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反映强烈的“行霸”涉恶涉乱问题,深挖线索。
(二)加强协调,互通信息。各单位要切实行动起来,不等不靠,在积极模排相关线索的基础上,认真梳理过滤,细查提炼,将真正有价值的线索及时移交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实现共同打击和整治,切实推进本行业整改工作和对策,推进和落实行业涉恶涉乱的防范工作。
(三)专案经营,严厉打击。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的涉恶案件,注重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配合,提前搜集证据,确保全面查清团伙结构、成员情况,做到精准打击。要把打击的矛头对准行业涉恶案件的组织者、参与者和幕后“保护伞”,力争做到查获一起案件、摧毁一个团伙,实现打击效果最大化。
(四)宣传发动,形成声势。此次乱象乱点集中整治行动,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将在县委县政府、县扫黑办的统一部署下,利用宣传条幅、出租车显示屏、客运场站LED显示屏等宣传媒介集中正面宣传。集中宣传之后,可结合工作情况适当开展学习,提高从业人员防范、检举揭发行业涉恶涉乱问题线索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局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此次重点领域行业乱象乱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要强化协作配合,一把手担任本单位此项工作的组长,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有力服务。各单位要切实承担好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打好整体战,形成全行业一盘棋的打击格局。
(三)严格问责机制。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出现因工作不力导致线索该发现未发现,发现未及时移送、延误战机或者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将及时在全系统通报并严格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基层单位要及时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整治行动的典型做法和工作亮点请及时报送,县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将视具体情况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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