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一我的同学作文10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一我的同学作文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1
来到一中的第一天,我第一件事就是看看有没有以前小学的同学,我目光落在一个个新同学身上,渐渐地我有些绝望了,这时,突然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进入了我的眼底,我走了过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那人一扭头:“吕张杰是你啊!” “我果然没认错,真的是你张政坤。”呵!果不其然,他正是我阔别已久的'、大方、乐于助人、宽宏大量的小学同学——张政坤。
“吕张杰,我还以为你不在一中呢!”
“怎么会?咱俩真是太有缘分了!”
在小学时我和张政坤就是好朋友,是玩伴,尽管他学习成绩只是中等,但我与他仍是学习上的“学友”,总之,遇见他是我初中开学非常高兴的一件事。
开学第一周,学校组织我们军训,有一回教官让我们绕操场跑三个来回,跑完后我口干舌燥,很想喝水,但没带杯子,就问张政坤借钱:“张政坤能不能借我钱买瓶水。”他毫不犹豫地就借给我了,这可真是“雪中送炭”啊!军训完片刻的休息之后我们回到了教室,我看还有点时间,便开始“厮杀”——做今天的家庭作业。做的过程中被一道难题卡住了,苦思冥想了一阵,仍然没有头绪,我急呼:“张政坤救我!”他飞速跑了过来,我问他:“这道题怎么做?”他沉思了一会后说:“你那方法不对,应该这样……。”我茅塞顿开、恍然大悟。
有一天,我和另一位同学起了争执,我们争得面红耳赤,有点兵戈相向的苗头,张政坤见了着急的说:“别吵了,不就一件小事情吗?大可不必这样,相互让让嘛!”经过他的一番劝和,空气中的火药味渐渐淡去,我们握手言和。
记得小学时,有一次我不小心踩到了他,他“啊”的大叫了起来,可嘴上却说:“没事、没事,”你们看,他就是这样一个宽宏大量、乐于助人的人。
在一中我们能再一次走到一个班,我很高兴,不仅因为他曾是我小学的同学,更因为他的身上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优点。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2
开始步入初中的大门,认识了许多的新同学,有一个对我非常重要的新同学——刘XX。
她长的非常漂亮,头发扎成马尾辫十分长,弯弯的眉毛下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单一双,一个机灵的鼻子,似乎能从千里之外闻到美食的香味,还有一张爱笑的嘴,和一双爱听鬼故事的小耳朵。她有点矮小,身材苗条。我给她取了个绰号叫“玉米”,因为她就像玉米一样娇小可爱。
玉米是我在这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开学的第一天,我对这里很陌生,一个人呆呆地坐在教室里。她和她的朋友又蹦又跳地走了进来,正好我前面和旁边有位置,她的朋友坐在了我的前面,她无意中成了我的同桌。我有点害怕,她却是很热情,主动跟我说话且提出想和我做好朋友。我们聊得很投机,经过几天的相处,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我想给她取个绰号,叫起来会更亲切,但我想来想去不知道该叫什么好。一天中午放学回家吃玉米,也听她说过她最喜欢吃玉米了,而且“玉米”跟她名字发音很相似,不如就叫她玉米吧!这个绰号告诉她以后,她也表示很喜欢。
她很爱猫,她和我说过,她共养过6只猫之多,不过都送别人或者生病了再或者是被她家人扔了。每只猫被抛弃的时候,她都会伤心死了,哭个不停。可以说,她的眼泪都给猫留下了,现在跟她提起从前养的那些猫,她便会感到万分心痛。不过她对我比对她的猫还要好,我们就像亲姐妹一样。我们难过的时候,会向对方诉说;我们开心的时候,也会跟对方分享。我被别人欺负的.时候,只要一叫她,她就准会出来保护我。她的阳光让我也变得开朗,是她让我融入了这个班级。“玉米,玉米……”这是经常会听到的,老师同学们总会看见我们两个在一起玩耍,整天形影不离。
刘XX,我的新同学,我最好的朋友,永远的“玉米”……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3
我的好同学是金亦欣、黄诗琪、郑善雅、彭欣纯,我们每天形影不离,下课时,我们一起玩游戏,上体育课时,有时体育器材没有了,我们就并一起用,我们还有好多事儿呢!
有一次,我们一起玩撕名牌时,郑善雅因为跑太快了,在加上走廊是滑的,她就摔了个四脚朝天,我们见了大吃一惊,争先恐后的去安慰她,在我们的安慰下,她的'情绪逐渐好转,我们就扶的扶,扛的扛,把她送回座位上,一边照顾她一边给她讲笑话,逗的她把肚子都笑疼了,仿佛一下子疼痛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她也很是坚强,我们一起玩到了上课为止。
这就是我的同学,形影不离的朋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朋友。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4
他喜欢笑。笑,露出两个小酒窝和一副洁白的牙齿,酒窝里填充了一些飞扬,告诉你有资本轻狂。
她喜欢幻想。月满西楼,她习惯趴在窗台上,打开心扉,任凭它随意地飘荡。追朔韵味无穷的童年,或幻想将来的一切,也总说,希望自己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然后,微微一笑,继续趴在窗台上。
她喜欢孤独。她说她不留恋车来人往的繁华的闹市,只是希望,能拥有一片皎洁的月光,在无垠的田野中,独自享受静穆的夜。森林中的一间小木屋是她的向往。
她喜欢看书。不,确切她说,是品书,品味张爱玲,品味三毛,品味米兰,昆德拉。“凡有所学,皆成性格”,她亦如此。
她喜欢的还有很多……
她喜欢冬日的'宁静,她喜欢蔚蓝的天空,她喜欢缠绵的细雨,她喜欢圣洁的白雪……总之,她喜欢一切的诗情画意。
她,是一朵欲开未开的百合,藏了许多欲说还休的心事。
她,是一捧手心里的爆米花,甜甜的,却又不安分地跳动着。
她,是一片热带的阳光,炽热而又纯净。
她,是海边的空气,清新而自然。
她……
她是一个谜,她不喜欢风,因风潮起潮落,而风无法确定自己的方向,无法明白自己的价值。可她却十分清楚自己的目标。
她并非弱不禁风,相么的,它很坚强。她曾说她不会轻易落泪,虽然眼泪很美。她很出色,但她喜欢平庸。她很成功,但她喜欢失败。她很乘巧,但她喜欢叛逆。
同窗几载……
竟不知不觉成了好友!
大概我与她有太多相似点……
同窗的她!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5
我忘记了我初中的同学!有许多人的名字我记不住了!许多人的样子只有看见了才能想起来!!我们的同学之间的`联系很少!
20xx年6月毕业,已经毕业了7年,可惜我们这些同学从没有一起聚到一起过,让人的感觉就像是陌生人一样,难道你们不想回忆一下我们初中时代吗?
那时候的二,那时候的无忧无虑!那时候的初恋,那时候的点点滴滴!!!可惜自从毕业后永远聚不到一起,大家各有各的事,,就算是一年一度的春节大家也不能聚在一起,这让我很失望,很难受,我很想和大家再一起踏进校门口,忘记我们毕业这些年的经历,让我们在从新回到一次我们的童年!过一天无忧无虑的日子。可惜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在学校慢慢的回忆我们的日子,回忆那时候的事......
我一个人回忆不了那么多,我一个人回忆,没人陪我一起回忆。让我感觉到了孤独!也让特别的想你们!!我走了,待在学校让我更加孤独,更加难受。更加的想你们!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6
时光转瞬即逝,昨天似乎还停留在小学,可今日已升入初中。世事依旧可故人已散,小学的一些同窗,今日想再见怕是不大可能的。
可万幸的是我和小学最好的朋友——赵俊宇分到了一个班里,我们又可以做三年同学了。
看到赵俊宇,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高,你若仔细观察他,就会喜欢上他的。一双眼睛不算大,但总放射着光芒,他的嘴角总是向上翘着露着微笑,释放出热情的火光。他为人很开朗大方,幽默,喜欢交朋友,但其中又包含一点点高傲,这大概就是他的魅力所在吧!
上了初中,赵俊宇当上了我们班的体委,他总是全心全意为同学们着想,丝毫不计较个人的利益,为此,全班同学都很敬重他。
记得那天下午,我们正在操场上军训,天上骄阳高挂,光芒刺眼。我们当时正面对着太阳训练,太阳照得我们睁不开眼,我们又不能把眼闭上,只能这样强忍着。当时学校要求体委和队伍面对面站着,赵俊宇是背着太阳的。当他看到同学们被烈日晒的头昏脑涨时,他把牙一咬,心一横大声命令道:"全体都有,向后——转!"同学们愣了一会儿,紧接着热烈地鼓起掌来,我热泪盈眶,我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
还有一次那是中学第一次运动会,赵俊宇参加了两项比赛,但在比赛之余,他全然没顾得上自己休息、看比赛,而是在看台上跑上跑下,帮助老师组织纪律,把现场管理得井井有条,可他自己却一整天没得到好好休息,累得筋疲力尽。
有这样一位为别人着想,工作又如此认真、努力的体育委员何尝不是一年五班体育事业的幸福啊!他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这就是我的同学赵俊宇,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喜欢他呢?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7
她,梳着一条马尾辫,眼睛不大却神采奕奕,看上去腼腆又文静。别看她一副文弱的样子像个淑女,可你要是一不小心惹怒了她,你的好日子就到头了。她的“佛山无影脚”可以追上唐僧的白龙马,她的“聚能拳”可以把你打到十万八千里以外,她掐人的功夫更是出神入化。她,就是我的野蛮同学——陈佳喆。
我也是其中的“受害者”。那天早晨,我愉快地背着书包走进教室,像往常一样交好作业,把书本整理妥当。刚准备去值日,我突然觉得教室的气氛有点异常。我回头一看,差点吓得没叫出声来——陈佳喆正死死地盯着我,她的瞳孔不经意地微微一缩,眸似乎有道凌厉的光芒闪过,看得我心里直发毛。
还没等我缓过神来,陈佳喆就先发话了:“你为什么把我的铅笔弄到地上?!”我的脑子飞快地回忆着,刚才进教室,我的`书包似乎碰到了谁的桌子,急着去值日我也没有在意,原来碰到了这个“女魔头”的桌子呀!我自知理亏,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陈佳喆的脸胀得通红,两只小眼睛鼓得像铜铃,眼珠子也似乎要瞪出来了。这下,她是真的生气了,怎么办?好男不跟女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跑!快跑!我二话不说,转身就往教室门口跑。可陈佳喆的反应比我还快,“哧溜”一下就追了上来。我看情势不妙,赶紧一个拐弯往回跑,陈佳喆猝不及防,一下子冲出了好几米。我正暗自庆幸,陈佳喆的回马枪又杀了过来,一场猫捉老鼠持续上演……最终,我还是敌不过陈佳喆风一般的速度,落在了她的手里。看着我气喘吁吁、狼狈不堪的样子,她对着我轻蔑一笑,志得意满地转身离开了。
看吧,有這么一个野蛮的同学真不是一件好事!可也未必是一件坏事,也许正因为有了她,让我们紧张的学习生活变得轻松了许多。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8
于成智是我的小学同班同学,我们的关系非常密切。上了初中,我和他虽然到了同一所学校,但不在一个班,一个在一楼,一个在二楼,尽管这样,我们还是经常在一起玩儿。
他长着一张圆圆的脸,宽大的'鼻子下面是一张不大不小的嘴,最有意思的是他走路时的样子,像只鸭子一样的外八字脚。
他是一个有满肚子笑点的人。一次,他穿了一件酷似囚犯穿的黑白条纹的衣服,下课铃声刚一打响,他就拿了两把直尺把脸卡住说:“妈妈,我明天就出狱了,出去以后我一定好好学习,重新做人。”话音刚落,全班同学哄堂大笑。
还有一次,于成智正在做一道数学题,不希望别人打扰他,正好他同桌也有一道题不会,于成智说:“如果是男生别来烦我,如果是女生请留下电话和姓名。”当时全班同学都笑趴下了。
又有一次,我们班的吴海欣看了一篇文章,里面的写了一个人,很像于成智,于是吴海欣就打印了下来念给于成智听,于成智幽默地说:“看来,我的形象已深深印在你的脑子里了。”吴海欣听他这么一说一下就急了,当场就用花拳绣腿教训了他。
再有一次,于成智和我走在路上,他突然说他饿了,想吃德克士,但是我和其他几个同学都不想吃,他便说:“走吧,走吧,一起去吧,我请客”我们只好陪着他一起去了。到了德克士,于成智要了2个巨无霸,1包大号薯条,一杯可乐,总共花了50多元,吃完一摸口袋,总共就10元,最后只好他请客我们几个同学帮他结了账。于成智也感觉很不好意思,后来把钱还给了我们。
于成智就是这样一个既幽默又搞笑的人,他常常给大家带来快乐和欢笑,希望他能永远快乐下去,也希望我们永远是好朋友,愿我们共同努力,共同进步,为实现我们的学习目标而奋斗。
这就是我的朋友于成智。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9
我的同学是一个其貌不扬的男孩子。
他叫何威,与他的名字一点儿也不像:他的个子矮矮的,有着一个白净的脸,戴着一副眼镜。他平常总是文文静静的,下课时从不打闹,总是安安静静的呆在座位上,有时看看书,有时坐在座位上呆呆的望着远方。与周围打打闹闹的男生们显得格格不入。
何威是转校生,不知道我的运气是不是“太好了”,班主任,就把这个转校生安排到了我旁边。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很不好,因为一般情况,转校而来的一般都是差生。
上课时,除了老师点他发言,除此之外,他从来不举手发言。奇怪,上次老师点他回答问题,他回答的有条有理,怎么就不举手啊。
到了每月一次的检测,这是我最得意的了。可当试卷发下去时,我错了一道算术题,被扣了1分,我在懊恼极了,无意间瞟了一下何威的试卷,不由得大吃一惊:满分!
我吃惊的望着他,他仍是那种不咸不淡的表情。下课后,我问他:“你怎么这么聪明?”“本来就不难,你不一样考得好吗?”他淡淡道。不一样!天知道我是多么仔细的.检查了好几遍,虽然有一点失误。
放学后,我回到了家里,跟好朋友说起了何威。没想到她竟然吃惊的跳了起来:“他是你同桌?你不知道,他跟我原来是一个学校的,在全校都有名呢,他的爸爸妈妈离婚了,他受到了刺激,就变得沉默寡言,就知道学习,他曾经可是我们的年级第一呢……”
从那之后,我对何威的印象改观了,我也知道了一个道理:人不可貌相,海不可斗量。
初一我的同学作文 篇10
告别了无忧无虑的童年,跨进了中学校园的我,面对着新的初中生活,周围的一切让我感到无比的新鲜和美好。刚开学不久,我便认识了很多新同学,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要算我的同桌了,他叫吴启恩。
他的眼睛又大又亮,高高的.鼻子,红扑扑的脸蛋,一笑脸上便挂着一个浅浅的酒窝,看上去很亲切,班里的人都爱和他一块玩,他是一个标准的好好先生,一看到别人有困难,他总是第一个冲上去帮忙。
几天前的一个傍晚,放学比较早,我便邀他一块去图书馆看书,我们看得入了迷忘了时间,直到图书馆快关门时,我们才意犹未尽地从图书馆里出来,一看时间比较晚,我和他骑着车急匆匆地往家里赶,穿过十字路口时,我们看到一个小伙子骑自行车闯红灯,一个不小心把一个老爷爷撞倒了,小伙子惊慌地骑着车跑了,老爷爷的脸惨白惨白的,双眉拧成疙瘩,痛苦地捂着被撞的腿,嘴里“啊啖啊唷—————”地叫着。周围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大家七嘴八舌地小声议论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年青人说:“快打120吧,把他送医院去。”说完他正要过去扶躺地上的老人,这时旁边一个打扮时髦的女孩拉住了他,说道:“别碰他,小心被人误会是你撞的,你不知道现在就有这样的人,专门靠这个讹人,你钱多是不是,给我站远点。”伸出去的手,又缩了回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却没有一个人上前扶老人,这时我看到我看身旁的启恩把车放到一旁,正向老爷爷那边跑过去,我赶忙一把拉住了他,“你没听见,刚刚那个女孩的话吗?你还去扶他,别多管闲事,我们赶快回家吧。”可启恩却一把甩开了我的手,很快扶起了倒在地上的老人。人群中有人赶紧打了120急救电话,没多久120急救车赶到了,老人被抬上了救护车,送进了医院。人群渐渐散去。我走上前对启恩说:“都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这要是急救车没来,老人的家人先来了,看你怎么说得清楚,我上次还在电视看到这样的报道呢,难道你都怕吗?”启恩笑笑说:“我只是觉得,如果当时被撞的是我的爷爷,也没人去管他,那可怎么办?所以我做了我该做的事情。”启恩的话,让我感到羞愧不已,是啊,我跟那些围观的人一样,因为怕给自己惹麻烦,所以不去扶老人,我们或许并没有错,但如果大家都因为怕给自己惹事,为了保护自己忽略自己的良心,只在一旁袖手旁观,那么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何在,良善何在?确实我们的社会需要见义勇为,需要救死扶伤,需要乐于助人,这样人间才会充满温情,充满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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